瞭望专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
◆ 人民法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在法院纠纷总量中的占比,已从2019年的90%下降至2022年的66%
◆ 目前,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移动端的累计访问量已超过14亿次,平均每分钟提供网上立案服务20.39件次,30.38%的立案申请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日提出,“指尖上的正义”触手可及
以司改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屈辰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紧紧依靠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为民、完善诉讼制度、健全组织体系、推进互联网司法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二十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擘画了蓝图。人民法院必须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亮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过去十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更加强调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中国国情出发和尊重司法规律、以深化改革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运用科学的改革方法论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沈亮表示,人民法院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更好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瞭望》:人民法院推出了哪些改革举措以提升司法的便民利民效能?
沈亮:为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人民法院全面建成系统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一是丰富群众解纷的选择范围。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多元需求,依法延伸解纷服务范围,邀请调解、仲裁、公证等职能部门进驻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真正实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
当事人和律师“只进一个门”“只上一个网”“只登一个号”,就能根据解纷需求找到适合自己的解纷渠道。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已与十余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合作单位参与诉前调解纠纷95.71万件,调解成功67.18万件,成功率达75%。
二是降低群众参与诉讼门槛。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全国法院平均当场立案率95.7%。针对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实现了“在线跨域立案服务”全国覆盖。群众可以选择最近的法院接收立案材料,并及时送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也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享受到“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的立案服务。目前,全国法院已建成超过1.3万个覆盖城乡的跨域立案网点,做到90%的申请30分钟内响应,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三是显著减少群众诉讼成本。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集成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10个平台,实现打官司全流程“掌上办理”;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设立336个邮政集约送达中心,在主要城市实现了法律文书“次日达”;依托12368热线实现诉讼事务“一号通办”,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件次,群众满意度达96%。
四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截至去年底,共有10050家人民法庭入驻调解平台,与7.6万个基层治理单位实现在线对接,就地化解调解纠纷28.2万件;加强巡回审判,马背法庭、车载法庭深入基层,就地立案、调解、审判、督促履行;着力攻坚“执行难”,建立健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制度机制,特别是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后,保持了违纪违法“零”投诉,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21.4亿元,成交率、溢价率显著提升。
《瞭望》:人民法院如何通过改革加强诉源治理?
沈亮:诉讼只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非诉讼方式同样可以让当事人更便捷、更高效、低成本、跨地域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司法职能,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落实解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充分调动行政机关和各类社会组织的解纷积极性,让人民群众能够根据每一类的纠纷性质和特点,通过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据初步统计,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在法院纠纷总量中的占比,已从2019年的90%下降至2022年的66%。
二是加强诉前引导,实质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仍在增长,但全国法院一审民事收案量却大幅度下降。这是因为我们通过积极引导,让大量纠纷通过多元解纷渠道在诉讼程序之外得到实质性解决。
2022年,仅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就有1362.52万件纠纷接受调解,成功率达71.80%,有895.01万件纠纷被化解在诉前,且平均用时仅13.48天,远远低于民事一审案件65.53天的平均审理时长。在全国法院一年新受理案件量早已超过3000万件的背景下,如果这些纠纷再进入诉讼,不仅会加剧群众讼累,也会激化法院人案矛盾。
三是提供法治保障,厚植诉源治理基础。按照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有序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加强对依法设立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发展引导,让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可以有更多值得信赖、更加专业高效的调解机构精准对接解纷需求、妥善化解矛盾冲突。
【简程序不减权利】
《瞭望》:如何在满足群众对诉讼效率期待的同时,实现“简程序不减权利”?
沈亮:司法资源是公共资源,必须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动形成“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程序适用机制,同时切实保障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
一是推动案件类型与诉讼程序精准匹配。例如,“小案件”当事人希望尽快兑现胜诉利益,我们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当事人更关心判决结果,我们就提供要素式、简式文书;当事人既希望加快诉讼进程,却又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我们就用简易程序或者独任制普通程序审理。
二是全面加大对诉讼权利的保障力度。例如,在程序选择上,充分保障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程序选择权和异议权;在审判组织适用上,明确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不得适用独任制;在在线诉讼模式适用上,明确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
三是完善当事人行使权利的保障机制。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要求,积极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建设诉讼平台、优化系统功能等举措,有效保障当事人更加充分、便捷、及时、高效地行使诉讼权利。
《瞭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沈亮:自2021年10月开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推动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实现四级法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一是基层法院纠纷化解能力水平稳步提升。数据反映,下沉的“四类行政案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7%左右,民事案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0.15%,下沉案件总体增幅合理、数量可控,审判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二是中级、高级法院审理重大典型一审案件效果逐步显现。截至2022年底,各试点法院累计提级管辖案件1132件,其中50%以上属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或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涵盖民事、行政、知识产权等各领域,为辖区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统一标准。
三是高级法院再审纠错职能有效强化。截至2022年底,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不服本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再审申请案件的再审率为10.59%,再审改判率29.49%,未出现“高驳回率”和“高维持率”等现象,有效发挥再审依法纠错功能。
四是最高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明显优化。试点以来,最高法院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审查案件从原来的占60%以上,下降到15%左右,案件数量结构明显优化。共受理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再审提审申请24件,梳理提炼各审判领域裁判要旨2312个,制定出台司法解释20个,发布6批33件指导性案例,最高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发生结构性转变。
【互联网司法实现“三大飞跃”】
《瞭望》:人民法院在应对数字社会挑战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
沈亮:简单说,实现了“三大飞跃”。
一是在线诉讼从“局部试点”向“全面推开”飞跃。以前,在线庭审只在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和部分互联网法庭局部试点。现在,在线审理与线下审理方式具有了同等法律效力,实现了全国法院100%覆盖,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了更多便利。特别是新冠疫情期间,全国各级法院通过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二是诉讼活动从“在地化”向“移动端”飞跃。以前,群众打官司只能亲自到法院。现在,随着“移动微法院”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当事人、律师仅凭一部智能手机,就能享受调解、立案、开庭、执行等多项诉讼服务,真正实现了诉讼活动全天候“不打烊”、全流程“零跑腿”。目前,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移动端的累计访问量已超过14亿次,平均每分钟提供网上立案服务20.39件次,30.38%的立案申请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日提出,“指尖上的正义”触手可及。
三是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向“规则引领”飞跃。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它与后来增设的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一道,对异步审理、区块链质证等新兴技术应用作了有益探索。随着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全面实施,以及区块链、人工智能两个司法应用意见的发布,我国互联网司法已经从初期的“网上案件网上审”,转变为确立网络裁判规则、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我国互联网案件裁判规则和网络司法政策,已成为世界其他国家关注、学习、借鉴的对象。
【深化改革让公平正义底色更足】
《瞭望》:未来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着力点在哪里?
沈亮: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让审判权力运行聚焦于实现司法公正,确保各级人民法院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
二是深化诉讼制度综合改革。巩固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改革诉讼收费制度,发挥诉讼费调节诉讼、惩戒违法失信功能。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
四是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创新发展。推动优化互联网法院设置模式、规划布局、管辖范围,加强互联网专业审判机构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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