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自寻死路的少年 | 人间
一个男孩在某一刻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就是一片灌木丛,无论他如何大喊大叫,也没人能将他从恐惧中拯救出来。
配图 |《超能失控》剧照
前 言
1976年,美国犹他州发生了一起轰动全美的案件:加里·吉尔摩在假释期间无故杀死2人,遭逮捕后被判处死刑。他拒绝使用上诉权,坚持要求对自己执行死刑,引发了巨大的舆论震动。
1977年1月,加里成为犹他州恢复死刑以来被处死的第一人。多年后,他的弟弟米卡尔·吉尔摩讲述了案件背后整个家族的悲剧,以及自己对于“罪与罚”的深思。
本文选自米卡尔·吉尔摩的著作《利弹穿心》的第三章:多年漂泊的吉尔摩一家终于安定了下来,父亲决定开始对儿子们严加管束。在日复一日的体罚之下,孩子们学会了憎恨。那时加里还未成年,犯罪成了他寻求刺激和成就的方式。他开始熟悉破坏与毁灭的感觉,向着致命的深渊走出了第一步……
我对哥哥加里最初的回忆是这样的:那时我应该三四岁左右,炎热的夏日,我在波特兰家里的前院玩,跑回屋想喝杯水。我跑进厨房,却看见母亲和哥哥弗兰克、盖伦坐在餐桌旁,和他们坐在一起的还有个陌生的少年。那人一头棕色短发,眼珠湛蓝明亮,冲我腼腆地笑了笑。
“那是谁?”我指着那个陌生人问。
“是你哥哥加里。”母亲看见了我脸上困惑的表情,又补充道:“我们把他在车库旁埋了一段时间。最后发现还是得把他挖出来。”
真相是,加里上一年进了少年管教所,没人想把这事解释给我听。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就是那样看待加里的:他就是一个曾被埋在我们家后院、后来又被挖了出来的人。
1952年,我家在波特兰远郊又买了栋房子,父亲重新干起了出版建筑法规摘要的老本行。这次,“远郊”这个词并非言过其实。那栋房子坐落在一条叫约翰逊溪大道的乡郊工业区的高速公路尽头,基本上就在摩特诺玛县与克拉克马斯县的分界线上。
其实那条分界线正好穿过我三个哥哥睡觉的卧室。在决定孩子究竟该上附近的哪所学校时,县里有个官员还来审查过。他决定,孩子被分配到哪所学校读书取决于他们睡在县界的哪一边。结果,加里和弗兰克去了摩特诺玛县的初中,盖伦则去了克拉克马斯县的初中。
房子本身破败,父亲却莫名地喜欢它。房子有两层楼,铺着深棕色墙面板,外表很不讨喜。它与另一两户人家当中还隔了两座大型工厂。一到晚上,厂区里就发出仿佛另一个世界的柔和光亮。马路对面横亘着铁轨,年久失修的有轨电车在波特兰市区与克拉克马斯县的俄勒冈城之间来来回回。过了铁轨就是约翰逊溪。在那个年代,小溪恰是游泳、捕小龙虾的好地方。
再远处则是一片广袤浓密的树林。树林远端有一长排廉价的小房子,是邻镇密尔沃基的贫民区。再远处则是连绵的群山,有许多私家豪宅,是密尔沃基的富人区。我们家后山上的那片地区被当地人称为“棚屋镇”,住的是工人家庭。驾车开过几个街区,你就会闯入古老而富庶的伊斯特莫兰德区, 在那里可以找到该州最有名望的学校——里德学院。
假如你在地图上画两个同心圆,外环是一圈富人区,内环是一圈穷人区,那我们的家就坐落在两个圈的核心点,处于城里最落后地区的核心圈内,一无是处。
我最初的记忆就来自这个家。这也是我们全家居住时间最久的地方,直到监禁、死亡与憎恨开始将我们生生割裂。
住进新房子后,父亲便老是执着于一个想法,即他的儿子需要严加管束。也许那是多年在路上漂泊导致的结果——家庭没有任何稳固、可靠的结构。
父亲开始在几个大儿子身上发现了他不喜欢的任性苗头,他很爱自己的儿子们,除非他们公然违抗或挑战他定的规矩。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他就会待他们如仇敌。我父亲似乎将儿子的任何违拗行为都视作他们不爱自己的证据,爱的缺失已让他这辈子伤透了心。作为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他用不着容忍孩子对他的拒绝。
父亲发脾气的模式与以前没多大区别,但他矫正错误的方式倒是变了很多。父亲不再打我们的屁股,而是用磨刀皮带和腰带狠揍一通,有时握紧拳头暴打一顿。每打一下,便等于父亲在发号施令,要孩子爱他。每落下一拳,孩子却学会了憎恨,消减了他们对爱的信仰。
“这是你从来不曾见过的他的另一面。”一天,哥哥弗兰克告诉我,“爸爸一旦发起火,拉也拉不回来。他不会在乎自己都干了什么。他会拿着磨刀皮带冲你走来,真的用那东西打你,那个时候他显得冷酷无情。最后我们浑身上下都布满伤口和瘀青,尽管他也会留意,不在我们脸上或任何别人看得到的地方留下疤痕。”
显然,父亲打人已是家常便饭。至少每周,父亲都会抽打小弗兰克或加里,也有可能把两人一起揍,直到母亲再三让他住手。通常惩罚都是因为小事,比如某个孩子忘了给后院里树后的草坪除草。
小弗兰克向我说起过一个例子。“一次,”他说,“加里和我放学回到家,爸爸就藏在门后,我们一点都不知道。我们进了门,听见门砰的一声关上,接下来我们大概知道的就是后背挨了磨刀皮带一顿抽。那天晚上,他像发了疯一样,就因为我们大约晚到家了5分钟。”
又有一次,父亲的书桌里少了钱。他把弗兰克和加里叫到面前,问是谁偷的。弗兰克知道是加里偷了钱,尽管他很不喜欢弟弟这么做,却不愿告发弟弟。
“要是你们还这样,我就把你们俩一块儿抽。” 父亲说道。他那种逻辑和教官、中士或类似的小官没什么两样。那天晚上,他把皮带对折,直打得儿子牛仔裤都渗了血。每打一下,他就说他们是贼。后来弗兰克问父亲,要是他说是加里偷的钱,自己还会不会挨打。
“我当然还是会抽你,”父亲说,“没人喜欢打小报告的人。”
那晚,弗兰克终于明白,不管怎样,他都得为弟弟的罪行付出代价。
“爸爸抓起磨刀皮带,把我们狠抽一通。”弗兰克告诉我,“他却不说我们做错了什么事,也不告诉我们该如何改正。只因为我们让他心烦意乱,他就对我们发火,这就是他采取报复的手段。他这么做不是要教导我们,可能只是为了让我们怕他。那才是他惩罚我们的原因:不是为了使我们变好,而是要让我们感到抱歉。”
“可一旦受到那样的惩罚,”弗兰克继续说道,“你还怎么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如果你把从商店里偷了一条面包的人带到外面去,阉了他,他还会为自己偷了那条面包而抱歉,然后哭哭啼啼吗?他不会在乎那件事的。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根本就不会留下什么印象,因为这种惩罚的方式并不会使他停下来,意识到:哎呀,我偷了别人一条面包。他只会觉得为了那条破面包,自己竟然被弄成了残废。于是,他开始仇恨。”
“我们内心建构起来的就是那种怨恨,哪怕当时你是个小孩子,也很清楚自己因为一些小事被过度惩罚。比如把桌上的东西碰到了地上,清扫院子却没扫干净,或者放学回家晚了几分钟。”
小弗兰克现在认为,他们遭到的毒打既和父亲想要管束不听话的孩子有关,也和父母之间的关系有关。
父亲打孩子的时候,只有当母亲介入,他才会停手。她会走进来,让他知道她很生气,说他打过了头,接着他们俩就会开始争吵。小弗兰克记得自己被打的时候,会祈祷母亲能鼓起勇气让父亲住手。“我会数鞭数。背上被磨刀皮带抽个十七八下后——实在真他妈疼——她就会从椅子上抬起屁股,过来说点什么。”
他补充道:“有时,我总觉得那真的都只是他们俩之间的冲突。我和加里就夹在当中,等着他们其中一人找我们的茬儿,这样,另一个人就能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他们彼此好像都挺想得到另一个人的关注,而我们只不过是替罪羊。”
最终,弗兰克找到了一种忍耐惩罚的方式。他发现自己越是露出一副害怕或提心吊胆的样子,父亲打得就越狠。“要是你哭了,或者叫唤了,爸爸就会知道打疼你了,他只会打得更狠。所以我强忍着不哭不喊。随他怎么打我。结果,我被揍的次数比加里少了。因为加里一般都是又蹦又跳,扯着嗓子尖叫,爸爸就会失去控制,根本停不下来。”
我觉得弗兰克是把自己情绪的大门给关上了,尽管这么做会导致精神上巨大的代价。然而,加里却封闭不了自己:遭到如此暴打,狂怒和不公之感成了他心中的一根难以拔除的刺。似乎他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要和他遇到的每一个当权者较劲,重演父亲施罚的那出好戏。
多年后,加里坐牢,会格外频繁地挑战周围那些看守的权威。那些人大多都很愚蠢,很残暴,他们会把加里放倒、揍他、踹他,直打得他嘴肿得讲不了话、腿疼得站不起来才作罢。尽管如此,他还是想尽办法站起身,朝他们啐唾沫,冲他们骂难听至极的话,心里很清楚他们会跑过来再打他一顿。他知道这场战斗自己赢不了,可他就是要不停地斗争下去。
后来,哥哥弗兰克去俄勒冈州立监狱看望加里,加里告诉他:“我恨当权的那些人,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让我想起了爸爸。还是承认吧,老头子用那愚蠢的磨刀皮带抽我,根本就没让我少惹麻烦,对不对?”
父亲有明显暴力成性的迹象,我却从未体验过哥哥们遭受的那种毫无节制的惩罚。事实上,我记得自己只被父亲揍过一次。
他打我的理由很含糊,应该是我用蜡笔在墙上画了画或和母亲顶了嘴,父亲就觉得这种行为该打。他脱了我的衣服,让我站在他面前,然后解开皮带——一根又粗又黑的皮带,银色的皮带扣闪闪发光——从腰间把它抽了出来。
那个时候我怕得要命,之前从来没人出于任何理由抽过我,因此那种恐惧感就像面临死亡一般。父亲将皮带对折,握在手里,然后他坐回椅子上,伸手把我拽过去,让我趴在他的膝上。
接下来的那部分我不记得了,我知道自己被抽了,大喊大叫。没多久,我被母亲搂在怀里。“够了,弗兰克,”她说, “你太过分了。你不能再像打别的孩子那样打这个孩子。”
我站在那里望着父亲,揉搓着裸露在外疼痛难忍的屁股,哭泣着。父亲冲我微笑,意思是让我知道他为刚才的所作所为感到自豪,他很享受此刻拥有的权力和优势。
我回望着他,说道:“我恨你。”
我知道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对他说这种话,我无法忘却他听了这话后脸上的那种表情。他的笑容消失了,他的整张脸似乎都陷入了沉痛的恐惧或失落。他把皮带放到书桌上,坐在那里打量着地板,现出疲惫与哀伤的神情。
父亲再也没打过我。此后,他只会满怀爱意地触碰我。我现在才意识到我是家里唯一一个他以此种方式触碰的人,直到今天,我都因这种特殊的对待而备受愧疚的折磨。
事情就是这样,我是家中唯一一个童年只挨过一次打的人。如若像兄长们那样每周都挨打,我也不会记得这么清楚。而且,如果我被打得特别狠——尤其像加里那样,很有可能最后我也会一辈子都想开枪杀人。当我想起兄长们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几乎每周都要受的那份罪时,唯一令我吃惊的是他们小时候竟然没杀过人。
20世纪50年代初是青少年犯罪激升的时代。许多人用“青少年犯罪”这个词来描述美国青少年日益心怀不满并诉诸暴力的现象。到50年代中期,摇滚的兴起代表了青少年群体的不断反抗,这让美国的流行文化从此天翻地覆,至今仍未完全适应或从中恢复。
那个年代,我的哥哥们均已成年,他们身穿斑驳的机车夹克和大头靴。他们抽烟,喝烈酒与止咳糖浆,要么翘课,要么退学,一到晚上就和穿紧身衣的女孩外出厮混,或在波特兰城外的乡村街道上飙车,和帮派里不成气候的小混混在街头游荡。
那时候,我也想和兄长一道流连夜场,分享他们的笑声和友谊。我还记得自己很怕他们。他们一副致命的模样,仿佛与爱无缘,一心只想让周围的一切受伤或去死。
对加里而言,这些都不仅仅是青春期这么简单。这种感觉将他紧紧围裹起来,犹如被远古冰河封冻的生物,永久保存于另一个时代。加里恶的理想就是在那时候形成的,并成为始终引领他的理念。
母亲坚信加里的堕落从搬到盐湖城起即已注定,而我则认为遭到毒打是决定性的转折点,我也猜想有一个简单的真相,即加里的命运从我父母怀上他的那一刻起便已终结。
但加里本人对那改变一切的时刻有自己的看法。这个奇异的时刻差不多在我们住到约翰逊溪的头一年发生。生命即将终结之时,拉里· 席勒通过加里的律师问他:“你是否还记得早年生活中有哪个事件至关重要,可能最终彻底改变了你的一生?”
加里回答说,是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他从教区学校往家走,决定抄一条近路。
第四十五街弯弯曲曲,路很长,将约翰逊溪大道和他就读的学校相连。他穿过这条马路,爬到我们家后方一个街区的山头上。加里往山下走的时候,撞上一大片荆棘丛,里面满是黑莓。从山顶望去,荆棘看上去相当小,但加里置身其间时,发现它们一点都不小。有的荆棘显然已长在那里许多年,形成了纠缠交错的刺丛,一直延伸至斜坡上,离他头顶有三十英尺高。加里越往山下走,荆棘丛便越密,他发现要穿过这么一大片荆棘丛,着实没有容易的路线。
起先,加里想返回山头,但后来还是决定继续前进。一个半小时后,他无望地陷在了半道的荆棘丛里。他想喊叫,但应该不会有人听得见。他觉得要么继续前进,找到出路,要么就会死在这里。几个小时后,加里从另一边走了出来,衣服被扯成了破布条,身上血迹斑斑。
“我回家晚了三个小时。”他告诉席勒,“我妈说,你怎么回家晚了,我说,是啊,我抄了近道。”
席勒后来把这个故事讲给我母亲听时,她说:“那件事之所以改变了他的生命进程,就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卷入什么事情又从中平安地脱身?难道是这样?他这么做真的很危险,这么想也很危险。”
加里告诉席勒,说这故事代表了正是在一个时刻他意识到自己无所畏惧。“这让我有一种独特的感觉,”他说,“就像克服了自我。”
当然,无论我哥哥自己意识到了没有,他只说对了一半。
谈到克服自我这件事,加里应该是指战胜内心恐惧的能力,但我并不相信他真的做到了。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周里,我每天都会看见他的脸。我知道该如何凝视他的眼睛,因为我这辈子一直都在对着镜子凝视那样的眼睛。那些眼睛从未摆脱恐惧,一刻都没有过,哪怕它们曾惊吓过其他人。
事实是,与其说加里在谈论克服自我,不如说他谈论的是学会将体内想要因恐惧或疼痛而号叫的部分杀死或消除。当加里以这种方式克服了自我,他终于在内心中发现了摧毁自己生活的能力,对于可能在这种毁灭上产生影响的任何人,加里也会将他们的生命一并消灭。
我最近住在俄勒冈,去约翰逊溪大道走了走,发现那个地区已物是人非。以前的街景几乎无从寻得。
我们住过的那种昏暗脏污的棕色房屋早已消失,附近其他类似的房屋也是如此。它们已被夷平,取而代之的则是成片的工业厂房。也许这样也没有区别。约翰逊溪从来就只是长条状的不毛之地。如今,它只不过是又一处丑陋的城郊马路,人们开车不耐烦地从一片荒芜驶向另一片荒芜。
唯一从那个时代遗留下来的就是那片荆棘丛,它们一直绵延到约翰逊溪上方山坡的背阴处。那些荆棘丛与四十年前无异,仍如此原始,如此致命,但不知为何,没人想把它们清走,这并不令我感到吃惊。
它们仍旧兀立不动,像一处丑陋遗迹,让一个男孩在某一刻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就是一片灌木丛,无论他如何大喊大叫,也没人能将他从恐惧中拯救出来。
在当地的天主教学校读完文法学校课程后,兄长们都转到了约瑟夫巷小学就读,他们都在波特兰上到了初中。他们的许多同班同学后来要么杀人,要么被杀。这里就是那样的学校,那样的地方。
“约瑟夫巷学校学生众多。”汤姆·莱登说。他曾在那个时候教过我的哥哥,如今已退休。但在1952年,他还是个新婚不久的年轻人,想好好教教那些难以管束的孩子。
他告诉我,那些学生里只有一户人家可以被叫作“专业人士”,那家的家长好像是医生或律师,或者有大学学历。学校里绝大多数都是外来工人的子女,其中有些家庭在当地的船厂上班。因此,约瑟夫巷成了波特兰最难管束的两所学校之一。当时盛行体罚。孩子打人,老师也打人。
莱登递给我一张他在约瑟夫巷学校教过的第一个班级的学生照片,是他自己拍的。加里就站在正中间,看向一边,脑袋歪着,闪光灯反射在他后面的窗户上,将他的轮廓从背后照亮。“他就在那儿,背后有一圈光晕。”莱登说着,轻轻笑了笑。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道:“我对加里的第一印象是他很安静。他写得一手好字,艺术才能突出。我觉得学习对他来说很轻松。但没多久他就开始惹麻烦, 成了我所见过的最爱捣乱的学生之一。他本来天生聪明,才能过人,但他不愿好好发展。比起其他孩子,我常常更生他的气。我只要一转身,他就会让整个班级都乱套。”
哥哥弗兰克对加里的不端行为记得很清楚。“加里老是打架,”弗兰克说,“就是不学习。他上学穿皮靴皮衣,留马龙 · 白兰度那样的发型。上课一坐下就睡觉。有时候我们在不同的班级,只要听见走道上的喧闹声,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听见老师把学生拽出课堂,出去一看,被拉出来的总是加里。他经常捣乱:睡觉,吹牛,骂老师去死之类的。他什么都不在乎。考试能考多差,他就考多差。他觉得这样才有面子。其实根本没必要,因为加里是个聪明人。他本可以考出很好的分数。在约瑟夫巷学校读书的时候,他让我真的很难堪。我到了那个年纪,一点都不想当个傻瓜,他可不管。”
娄子越捅越多,莱登就会揍加里,或者威胁要打他。“加里总是和我杠上,我很清楚这一点,”莱登说,“到了某个点你就只能对那孩子说:‘好吧,够了,你这么干就得承担后果。’”
莱登停了停,又瞥了一眼那张班级旧照。“我记得我对你哥哥弗兰克总是感到很遗憾,”他说,“但对加里就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学校舞会后的一天晚上,我和妻子开着车,看见弗兰克在黑暗中独自走回家。我记得当时想,他要是和加里关系好,难道不该一起回家?那天晚上,弗兰克一个人走回家,脑袋耷拉着,肩膀塌着,看上去好像全世界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身上,可他不过是个孩子。我记得当时想:‘这孩子从来就没引起过什么注意。’加里却总是得到过多的关注。大多数关注都是负面的,但负面关注毕竟也是一种关注。”
许多年以后,加里上了犹他的死刑名单,这成了轰动全国的新闻。莱登对这条新闻一直跟得很紧。加里被枪毙的那天,莱登心痛如绞。不管加里干了什么,他一点都不愿看到他迈向这样的结局。
就在那天,他接到拉里 · 席勒打来的电话。他想同了解加里童年生活的人谈谈。起先,莱登很惊讶加里还记得他,但席勒接下来说的话却让这位老师崩溃了:加里告诉席勒和他的律师,莱登是他最看重、最敬重的老师。事实上,他将莱登视为他曾求助过的屈指可数的几个人之一。但他意识到自己对莱登来说可能太过叛逆,令莱登如此失望,让他感觉很糟糕。
1977年,莱登在波特兰的玫瑰城公园学校当校长,当时有个孩子对整个学校来说都是个大麻烦。他希望相关的两个老师能多帮帮这个孩子,但他们受够了,只想对他动粗,把他扔给相关机构。接到席勒先生电话的第二天,莱登召开了员工大会,把这件事说给老师们听。
“昨天我接到了一个和加里 · 吉尔摩有关的电话,加里告诉别人他八年级时有个老师,他曾向他寻求帮助,可那老师没有伸手帮他。他说他觉得那个老师说不定本可以改变他的生活。而那个老师就是我。现在,你们准备对那个孩子怎么办?”之后,他们争先恐后去帮助那个孩子。
莱登又说:“从那以后,我一直没忘记加里给我上的那一课,我总是告诉老师:‘要尽你所能,然后再进一步。如果是你们自己的孩子,你们也会希望别人能伸手帮帮他。’”
我细细打量着莱登让我看过多次的那张上面有加里的照片。没有哪张哥哥的照片如此让我心碎,让我觉得与他息息相通。照片捕捉了加里生命中的某个我能认同的时刻,因为那是为数不多能让我轻而易举地从中发现自己的时刻。
最初照片打动我的地方,是我的脸与加里那时候的脸竟如此相似。加里在照片上没有笑,他看上去并不属于那个地方的那些人,我在学生时代一直也有这种感受。他在照片里的种种神态——与其他学生拉开距离的姿势,聚精会神向照片外凝望的眼神,被某个东西吸引而分心、不愿像他的朋友们那样凝视相机——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与周遭的人和他们的价值观毫无共通之处。
毫无疑问,其中的一些东西是一种表态。加里想要受到尊重,但他又不愿被人视为循规蹈矩,或是老好人,又或是平庸之人。相反,他想使人畏惧,或许只有这样,他才能在自己的生命中寻得一点点平等。大多数时间他都担惊受怕、饱受摧残,所以对于周围的世界他也准备以牙还牙。
我看着这张照片,既觉悲哀,又觉愤怒。就我自己的一生而言,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不能给予这个孩子足够的尊重,而是以嘲笑和棍棒待之。
加里是个聪明的孩子,可那时候却没人看重他的天分。他聪明、勇敢,想要起而反抗,想要宣告“你们不让我好过, 我也不让你们好过”,但这世界并不准备适应或包容这样的反叛。它简单将之视为不服从,这样的精神必须要加以摧毁,或施以报复。
当我看着这张照片,看到的是一个受尽蹂躏的男孩。或者说得更精确些,我所见的是一个折翼天使的脸。它远离众人期待的简单明确的生活,戴上了一副适用终身的魔鬼之面。
1954年万圣节前后的一天晚上,加里在波特兰市区的停车场等着乘坐有轨电车回家。那里离波特兰的贫民窟很近,电车一小时一班,等待时间很长,足够把附近街区的商店橱窗看个遍。
车站往南一个街区有家当铺,橱窗里放了许多支点22口径的步枪。加里看到一支他很喜欢的温彻斯特半自动步枪。枪很漂亮,但那价格他根本付不起。此时已过午夜,马路上一片静谧,空无一人。他独自一个人,就算吼一嗓子也没人应声。他晃到空荡荡的大楼附近,在碎石堆里找来找去,捡到一块砖头后反身回去,用砖头砸开了窗子。没有报警声,也没人有反应。他爬了进去,抓起那支温彻斯特, 再用纸袋装了几盒子弹。爬出窗子的时候,他的手割破了,但他满不在乎。
加里在店里找来一张报纸,把枪拆成两部分包入报纸,塞进大购物袋,看上去就像拎着只装着换洗衣物和杂货的纸袋。然后,他等候电车,带着步枪和子弹返回了约翰逊溪。下了电车后,加里走入树林,把枪和子弹藏在他经常藏匿从邻居家和杂货店偷来的东西的地方。他没有冒险把枪放在家里,以防被父亲发现。
第二天,加里将偷枪的事告诉了弗兰克、丹和另外两个朋友查理和吉姆。弗兰克不想掺和这件事,连枪都不想看。但加里的其他几个朋友不这么想。一天晚上,当俄勒冈的天空从靛蓝转为黑色,加里就和几个朋友在约翰逊溪的戏水塘碰头,把枪秀给他们看。
这一小帮人穿过树林,来到铁轨边,接着爬上铁轨,来到约翰逊溪有轨电车车站。车站就在马路对面,距我们家几百英尺。那是一座三面木质建筑,明灯高悬,是遮风挡雨的好地方。加里趴在铁轨上, 朋友们跟在他身后。他隔着楼侧的窗户,瞄准车站的灯。他一扣扳机,灯就爆开了。一个女人飞快地冲出了车站。加里冲她一路射击,边射边笑。
接下来几周,加里和他的那些朋友都在戏水塘碰头,加里会用步枪射锡罐和纸靶。他枪法很准。但他很快就厌倦了藏枪的把戏。一天下午,他和查理、吉姆坐在戏水塘边,盯着那支步枪看。他觉得很没意思,不想要这支枪了。于是他问朋友:“听着,要是我把这支枪扔进水里,你们有种跳下去捡吗?”
“别他妈废话,”查理说,“你就快扔吧。”
加里看得出他们以为他在开玩笑。他一手提起枪管,把枪扔进了小溪。枪撞到离岸六英尺开外的地方,越过了戏水塘上一大块突起的尖利岩石。他的两个朋友愣在那里,盯着枪消失的地方。他们没想到加里会把这么心爱的枪给扔了。
“快跳啊,”加里说,“谁找到枪,枪就归谁。”
吉姆跳进了枪沉没的地方,但膝盖撞到了尖利的岩石,腿划开一道大口子,查理不得不把他扶回堤岸。加里笑抽了,觉得这简直是他见过的最搞笑的事。没人找到这支温彻斯特。它仍旧躺在尖利的岩石边上,在约翰逊溪的戏水塘底。
加里与查理和吉姆的友谊没维持多长时间。几周后是加里的十四岁生日,父母允许他在家里举办派对。唯一受邀的两人就是查理和吉姆。至于礼物,他的朋友说会请他看电影。
在他们仨去电影院的半路上,他们告诉加里,他们是开玩笑的,钱当然得花在自己身上,不会花在他身上。他们跑掉了,把他留在了第四十五大道的一头,从那里可以望见缠结的荆棘丛,几个月前,他曾从那里披荆斩棘而过。加里走回了家。他从厨房后门溜进去时,母亲问他发生了什么。他说:“只要我活着,就再也不办什么该死的生日派对了。”
几天后,加里和查理与吉姆在吉姆父母家玩。他们待在屋后的老式拖车里比试摔跤。加里在学校学过几招,想显摆显摆。他告诉吉姆:“用双肩锁式卡住我,让你看看我怎么快速脱身。”结果那招没起作用,吉姆死活都没松手。加里告诉他:“好了,松手吧!”但吉姆更用力了,看来想真的给加里一个教训。
加里被卡着,快要气疯了。他从吉姆身下钻出来,爬到他身上,掐住吉姆的喉咙,把他的脑袋往地上撞。吉姆昏了过去,加里还在继续打他的脸。查理站在那里看热闹,后来发现打过了头,才跑进房间找人帮忙。吉姆的父亲跑了出来,他是个大块头,对着加里就是一拳。然后,他一只手掐着加里的后脖子把他提了起来,另一只则捏紧了拳头。加里看得出那人想狠狠揍他一顿。但他没打。相反,他扶起了满脸流血、一个劲儿喘气的儿子。
吉姆的父亲问儿子,是否想到院子里把这件事给了结了?但吉姆当着他爸爸的面退缩了。加里什么都没说,但他做好了再打一架的准备。他看得出巴克对儿子不想再打了感到很不高兴,这位父亲转身对加里说:“你现在就走,以后别再来了。”
加里一言不发,骑上自行车就离开了。这件事没给他带来什么困扰,但他记得吉姆的父亲看他的眼神不像是大人看孩子的眼神。不知为何,这让我哥哥感觉很爽,像是达成了某种成就。
加里的灾难仍在继续。
1954年初,他离家出走,被爱达荷伯利的警察送回了家。对这件事,弗兰克毫无印象,我猜加里离家出走极有可能是他挨打太多次,决定去其他地方寻找更美好的现实。也许他和其他人一样,要是没被逮到的话,说不定会过得更好。但也有可能他会自己回来。毁灭已融入他的血液,他无法摆脱。
自此以后,加里的生活便是一连串不间断的麻烦,直到他死亡的那一刻。
第二年夏天,学校放假,傍晚时分,加里和几个朋友去了约瑟夫巷学校,朝学校窗户扔石头。“我们要打破那地方的每一扇窗子。” 许多年以后,其中一个朋友这么说。学校提出了指控。尽管在这起事件中加里毫无疑问有罪,但父亲雇了个私家侦探,证明儿子在事件发生时没在镇上。他还花很多精力请了位律师,在青少年法庭上为加里辩护。法庭被我父亲的放肆行为激怒了,但就像菲伊许多年前使儿子免于牢狱之灾一样,弗兰克·吉尔摩也帮加里洗清了破坏公物的罪责。
哥哥弗兰克回忆道:“爸爸和其他人最关心的是不让加里蹲监狱,生怕那会玷污家人的名声。我觉得所有人都认为加里是在自寻死路。他们认为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注定会发生。我不记得有谁把他拉到一边说:‘听着,你要是再这样下去,会害死自己。’我不记得有谁对加里的命运有过丝毫关心。他们只在乎如何维护家庭的名声。”
我家在约翰逊溪买了新房子的头一两年,有一次,一个客人过来拜访。
母亲打开前门,发现正是六年前在萨克拉门托小餐馆里见过的那个人。他仍旧很瘦,仍旧打扮得很体面。站近时,他发现那人的眼眸是淡蓝色的,抿嘴笑的模样还挺迷人,很像她丈夫。她看着这张让她既害怕又着迷的脸,心想,没错,这人肯定是丈夫的某个失散的儿子。
“我是来见弗兰克的。”那人说。
没等她回答,父亲就已站到她身边。父亲领着陌生人进了他的办公室,关上了门。母亲已学会了接受丈夫鬼祟的行事方式,至少她学到了刺探完全是无用功:如果他不愿多谈,他就一个字都不会说。这么多年她一直生活在他秘密的重压之下,对背后的真相一无所知,可她的好奇心又实在太强,忍都忍不住。
父亲办公室边上是通往楼上卧室的楼梯间。母亲可以坐在那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听办公室里的大部分谈话。那人和父亲谈了大约一个小时。母亲得知那人名叫克拉伦斯。他们说的那些事,她一点也没听懂,但听到了足够多的信息,关于父亲和此人在做什么生意、他为什么在路上跑了这么长时间。
那人离开后,父亲发现母亲坐在桌边,盯着一杯已经冷了的咖啡发呆。他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坐到她身旁。他突然像是年轻了十岁。“算是好消息吧,”他说,“那人过来谈我欠下的一笔旧账。不过,现在都搞定了。只要我们不愿意,我们就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我认为我们现在可以住在这儿,让波特兰成为我们的家。”
母亲盯着桌子没动,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想发火就发火吧,我听到了一些你和那人的谈话。我真心觉得还是没听到的好。”
仅此一次,弗兰克没发火。他反倒显得如释重负。“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还年轻,喝酒喝得比你见过的厉害多了,而且那时我还很蠢。我觉得当时我真的已经走投无路。一开始好像很简单,等意识到自己真的卷进去了之后,我就开始逃了。从那时起,我只知道逃跑。东躲西藏,用各种名字伪装,一方面要和某些人保持联系,一方面又要和其他人断绝来往。这么多年来, 我一直都在想办法弥补这一切。”
他叹了口气,抿了口咖啡:“不管怎么说,这次见面,意味着我总算解脱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了。就别再提这件事了吧。”
“别担心,”母亲说,“我什么都不会对别人说的。再说也没人会相信我。但下次你因为加里惹麻烦打他,就先扪心自问他都是从哪儿学来的。我认为他这么爱惹麻烦,简直和你一脉相承。我觉得他活脱脱就是你的影子。”
母亲遵守了诺言。无论她那天了解到丈夫的什么秘密,她从没对任何人说起。但有一次,在父亲去世之后几个月,她和父亲的律师通电话说起这件事。她打电话的那天晚上,加里在家,那也是他和家人度过的最后几天自由时光。母亲压低嗓音说话,这让他觉得这场谈话一定要偷听一下。
母亲在楼上说话,加里拿起楼下的电话,了解到母亲多年前得知的那个长久隐藏的秘密。母亲来到楼下,看见加里坐在黑暗中,手还放在电话上。“你偷听了我的电话?”她问。加里点了点头。“该死,加里,你为什么总是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
起先,加里什么话都没说。这个时候,他已在监狱待过很多年,早已铁石心肠。他对偷窃、贩毒、暴力或犯罪的动机了若指掌。但母亲看得出偷听到的谈话明显震动了他,让他悲从中来。
“唉,”加里说,“我就知道爸爸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那件事确实办得够差劲。但记住他是那样的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这浑蛋根本不爱我。老头子的这种事,我也没必要知道。”
“我很抱歉让你了解到你父亲的这件事,”母亲说,“但你不应该这么严厉地评判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想办法保护我们不受这件事影响。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和哥哥弟弟说起。千万别破坏了他们对父亲的美好回忆。”
和母亲一样,加里也保守了这个秘密。不管其他人的罪行多可怕,加里永远都不会泄露他们的行踪。无论在家里还是在监狱,他对缄默法则了然于心。但我一度认为,母亲和加里了解到父亲的那些事对他们产生了某种影响,让他们无法忘却,却也无从接受。
在母亲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她再三提及围绕父亲的那个可怕的秘密,她似乎觉得它仍会兴风作浪,伤害我们。在加里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他曾评论父亲,说得最多的,就是作为他的儿子,自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最初想杀人就是想杀父亲。” 加里在临刑前几个小时这样告诉姨父,“要是能杀了他又不受惩罚,我一定会这么干。”
(本文选自文汇出版社《利弹穿心》,略有删减)
[美]米卡尔·吉尔摩 著,张竝 译/ 文汇出版社/ 2023年1月
米卡尔·吉尔摩
美国作家、音乐记者、乐评人。
本文头图选自电影《超能失控》(2012),图片与文章内容无关,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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