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洪武时代:消灭「消极自由」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活在洪武时代:
消灭「消极自由」
©文/ 言九林 编辑:瑞秋的春天
一、朕是尔等的再生父母
明代广信府的位置,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西上饶一带。
北宋年间,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神童热”。为了让自家孩子成为卓越的背书家,以通过朝廷的“神童科”考试,当地百姓一度疯狂至“小儿不问如何,粗能念书,自五六岁即以次教之五经,以竹篮坐之木杪,绝其视听” 的地步——小儿长到五六岁时便请来教师传授五经。为了让孩子心无旁骛全力背书,会将其装进竹篮高高挂到树上。
可见进入体制做官,对北宋百姓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到了明朝洪武时代,广信府的贵溪县却出现了读书人自断左手大拇指、自绝仕途的极端事件。据朱元璋在《大诰三编》第十条披露,自断手指者是“儒士夏伯启叔侄二名”,目的是成为丧失做官资格的残疾人。朱元璋知晓此事后大怒,将夏伯启叔侄抓捕到京城亲自讯问。
朱元璋先问夏伯启:“之前躲避战乱时,你居住在哪里?” 夏伯启回答:“红寇(据朱元璋的单方面叙述,夏伯启用了这个词)作乱时,我躲在福建江西的交界之处。”朱元璋再问:“有没有带上家小?” 夏伯启回答“奉父行”,也就是带上了老父亲。得到这个回答后,朱元璋开始教训夏伯启:
“人之生,父母但能生其身体而已,其保命在君。虽父母之命,非君亦不能自生,况常云人有再生父母。……今尔不能效伯夷、叔齐,去指以食粟,教学以为生,恬然不忧凌暴,家财不患人将,尔身将何怙恃?”
朱元璋说:你的爹妈只能赋予你身体,你能够保命活到今天,全是君王的功劳。即便是你的爹妈,没有了君王的保护也不能自行生存。君王可谓是你的再生父母。你剁了手指不肯为朕所用,又不能效仿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直接饿死,而是以教学为生,过着不必担忧凌暴、不必担忧抢掠的好日子。你自己说说,你依靠的是谁?
夏伯启“俯首默然”,低头不说话。
朱元璋继续教训他:“尔所以不忧凌暴,家财不患人将,所以有所怙恃者,君也。今去指不为朕用,是异其教而非朕所化之民。尔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夫愚夫仿效之风。”——你能过上这种好日子,靠的全是君王,也就是我。爹妈你知道奉养,对待再生父母般的我,竟然把手指给剁了不愿为我所用。你应被砍头被抄家,以免那些狂妄愚蠢之徒效仿。
“人之生,父母但能生其身体而已,其保命在君。虽父母之命,非君亦不能自生,况常云人有再生父母”一句,正是朱元璋在《大诰》里全力向明帝国官民灌输的“大孝”理念的核心内容。《大诰续编》的第七条里,朱元璋便问过那些由地方官府和民间耆老们推荐上来的孝廉“你们觉得什么是孝?”孝廉们回答说:孝就是早晚向父母问安,为父母提供饮食,不敢违抗他们的言语。朱元璋问:就这些?孝廉们回答:是,就这些。朱元璋遂发出极其失望的感叹:
“呜呼愚哉!”
接下来,他便大讲特讲,向这些孝廉们普及了一通何谓真孝。他说,冬天要让父母过得温暖,夏天要让父母过得凉爽,早上起来要问父母昨晚睡得好不好,晚上要等父母睡了才能回房,这样才是孝;父母的命令如果是好的,赶紧去做不要拖延,如果与礼法有违,就哀告再三竭力劝阻,这样才是孝。但最重要的,是必须“事君以忠”,对皇帝“知无不言,心无奸邪”,因为这是比其他孝更重要的“大孝”。
《大诰三编》第二条里,朱元璋又说,真正的孝是“推父母之慈情,立志于禄位,显扬祖宗,丰奉父母” ——将父母的养育之恩化为立志报效君王获取俸禄地位的动力,进而光宗耀祖让父母过上好日子。简言之便是忠孝一体,不忠君者便不会是真孝之人;没有君王(朱元璋)便没有大明百姓;无条件忠于君王(朱元璋),是大明百姓应该奉行的终极“孝道”。
朱元璋撰写过一篇《严光论》,也可以视为他倡导“大孝”并杀害夏伯启叔侄的一个注解。
严光是东汉初年的著名隐士,年轻时与光武帝刘秀“同游学”。刘秀得了天下之后,征召严光入朝做官,但严光无意官爵禄位,更愿以垂钓山水来娱乐此生。在传统语境里,严光始终是一个值得钦敬的形象。但朱元璋不这么看,他在《严光论》里说:汉代那个严光,正逢国家凋敝,民生艰难的时候,人才寡少,做皇帝的忧心天下百姓,礼贤之心迫切,所以才去征召他。没想到,朝廷厚礼征召,他却不识时务,飘然而去,在水边垂钓为乐。天啊!当时举荐严光的人究竟是谁?把这家伙举荐上去,他居然不肯出来做官跑掉了,古今之人还以之为美谈。朕决不能认同这种做派。名爵是国家重器。朝廷聘请人才,授给他显赫的爵位,他却拒绝接受,这对朝廷来说是一种巨大的侮辱!在朕看来,这些家伙,蒙受君恩却不思报答,反自得其乐在水边垂钓,可谓忘恩负义罪大恶极。试想,如果没有君王如旷漠般广阔的恩典,他们怎么可能享受到这一切?他们之所以可以在水边悠然垂钓,全是蒙受了君王的恩惠。假使光武帝没有平定赤眉、王郎、刘盆子这些割据势力,天下继续大乱,严光之流要上哪里去垂钓?”
朱元璋最后的结论是:“朕观当时之罪人,罪大者莫过严光、周党之徒,不正忘恩,终无补报,可不恨欤!”——严光、周党(也是光武帝时代的隐士)这些人,才是当时最大的罪人。忘恩负义,受了君王的恩惠却不思回报,实在太可恨!
二、朕所用之人全是坏蛋
这种以“大明朝全体百姓之再生父母”自居的心态,究竟是朱元璋的真实想法,还是用来给明帝国百姓洗脑的话术?
答案很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
一方面,朱元璋的皇权无远弗届,不受任何人与制度的约束,洪武群臣为了苟全性命,日复一日地歌功颂德,很容易让朱元璋觉得自己确实英明神武,确实拯救天下黎民苍生于水火的盖世英雄。另一方面,除了“君恩”与“大孝”,朱元璋也找寻不到更好的思想工具,来控制明帝国的官民百姓,以维系自己的现实统治。
其实,对元末百姓而言,究竟谁能从乱世中胜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胜出者能否在战后提供一种控制与汲取程度更轻的统治秩序。
遗憾的是,朱元璋提供的统治秩序,与民意的期望恰恰相反。较之元朝与其他群雄(如张士诚),明帝国不但控制力度更强,汲取烈度也空前提升。控制力主要通过知丁法、路引制度与举报体系来实现,本书前文已有介绍。汲取烈度包括更高的税赋与更沉重的劳役。税赋方面的典型案例,是苏州府的夏税秋粮,较之张士诚的时代已翻倍不止(参见本书前文关于“郭桓案”的解读)。劳役方面的典型案例,则是中都的营建。
洪武二年,朱元璋下诏定都临濠(也就是后来的凤阳府),开始营建中都城。持续六年后,这项巨型工程以烂尾告终。烂尾的原因,是被征发前往服役的工匠苦不堪言,以“厌镇”之法诅咒朱元璋的明帝国赶紧倒台——早在洪武五年,朱元璋便已知晓建筑工地上“军士多以疫死……病无所养,死无所归” 。当洪武八年朱元璋前往凤阳工地视察时,李善长“奏诸工匠用厌镇法”,引起朱元璋的震怒,“将尽杀之”。当时的工部尚书薛祥不忍看到全工地之人被杀,于是“分别交替不在工者,并铁石匠皆不预,活者千数” ,竭力保全了所有的铁匠与石匠,以及那些因为倒班不在场的工人。但获薛祥保全者终究是少数,多数工人倒在了朱元璋的屠刀之下 。数年后,薛祥也因他事遭朱元璋以廷杖之刑活活打死。
附带一提:洪武工匠的悲惨命运,还可参见《大诰三编》第三十条的记载。据朱元璋讲,“工作人匠,将及九万”常年为建设南京城而劳作。每次都是由工部官员出具文件,将其中一千、两千工匠勾取到京,“文案明立到京月日,实不与上工,待一月后、半月后方许上工”,也就是文件上写明某年某月某日必须到京,但正式上工的日期,往往是到京日期的一个月或半个月之后。服工役结束后,工匠们也不能准时离京回家,“工满应放回还,不即与批,又行刁蹬留难”。朱元璋认为工部官员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贪污工匠们的“安家钞”和“月支食钱”。官员们向朝廷申请领取这些钱,是按勾取文件上的日期算,给工匠们发钱则是按正式上工的日期算。这种搞法让九万工匠“年年在途者有之,暂到京者有之,方到家者亦有之,无钱买嘱终年被征工所役者有之”,实在是困苦不堪。朱元璋后来命人将九万工匠按每五千人编成一班,轮流赴京服役,四年轮完九万人。结果又出现了工匠技艺不精耽误工程的问题,还发生了“人匠沈添二等二百七名,中有三名乃亲身赴役,余皆以老羸不堪、幼懦难用以代正身,致使工不能就”的事件。洪武时代工役繁重,死于工地者颇多。壮年工匠不到万不得已(家中无壮劳动力便难以维系全家人的生计),一般不会改让家中老幼代替自己去服役。
“中都厌镇案”给朱元璋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不但逼迫对风水迷信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朱元璋放弃了已经大致完工的中都城 ,还使他意识到了另一个相当显著的事实:在许多明帝国百姓眼中,新皇帝朱元璋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再生父母,而是他们痛苦命运的根源。儒士出身的夏伯启叔侄,宁愿砍掉自己的大拇指,也不肯成为明帝国的官员,便是想要规避这种痛苦的人生。
在洪武时代,入朝为官可谓读书人的噩梦。用解缙给朱元璋的密奏里的话说,洪武时代乃是一个“无几时无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的时代。在《大诰三编》的第二条里,朱元璋自己也披露了一个非常恐怖的事实:在频繁的杀戮之下,明帝国的官吏已严重不够用,迫不得已只好让已被定罪者继续在衙门里任职,以维系明帝国的运转,避免进入无政府状态 。
噩梦主要缘于朱元璋的猜忌之心。
御史袁凯的遭遇便很典型:先是朱元璋审理了一桩案子,让袁凯将案子送给太子朱标复审,朱标减轻了判决。袁凯汇报复审情况后,朱元璋问他:朕与太子的判决,哪个更正确?袁凯谁也不敢批评,只能叩头说:“陛下法之正,东宫心之慈。”结果被朱元璋认定为是一个“持两端”的狡猾分子,将其扔进了监狱。为了活命,袁凯只好佯装疯癫,在监狱里三天三夜不吃饭,待朱元璋将其拉出来提审时,便公开“拾啖秽物”,吃各种恶心的脏东西。朱元璋以“吾闻颠者不肤挠”(疯癫之人无论怎样都不会示弱求饶)为由,让人拿木锥子使劲锥刺袁凯,袁凯始终忍痛“对上大笑”。获朱元璋放归后,袁凯不敢稍有松懈,每日里“自缧木榻于床下”(将自己捆在床下的木榻上),继续维持疯癫的做派。稍后果有使者奉朱元璋之命前来查看,袁凯“慢坐对使者歌”,当着使者毫无礼数疯疯癫癫唱歌。使者将所见情形回报给朱元璋后,“上不为疑”,自此不再疑心袁凯是假疯。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朱元璋也许从来就没有消除过对袁凯的疑心。只不过,他已经成功让袁凯后续的人生只能在癫狂中度过。较之直接杀死袁凯,这是一种更残酷的惩罚。所以,他听到使者的回报后,已不在乎袁凯是真疯还是假疯。
万幸的是,袁凯的寿命比朱元璋长,朱元璋临死时大概也早已将他忘记。朱去世后,“凯始出,优游以终”。在人生的末年,袁凯终于做回了正常人。
朱元璋旺盛的猜忌,让洪武时代大大小小的官员,普遍活在朝不保夕的战战兢兢当中,也让洪武时代的读书人普遍视仕途为畏途 。但朱元璋自己绝不肯承认这一点。在《大诰初编》第六十四条里,朱元璋将洪武时代的官员们作为一个整体施以怒骂,痛斥他们是一群恶意诽谤君王的奸贪之徒:
“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做。府、州、县止以秋粮夏税言之,民人已将秋粮夏税纳矣,不甚劳于有司,二税办矣。其府、州、县官,有就仓盗卖者,有与顽民相通,接受赃私,虚出实收者。此果民人难管,二税艰征,陷官于罪责耶?实由贪而自取灭亡耶?府、州、县官专一宣布条章,辨民曲直。民有户婚、田地、斗殴相争,一是一非,初招明白,不甚难于官吏。既知是非,辄起贪心,倒持仁义,接受赃私,祸善福顽,以招自身之祸,此果刑名之难欤?实奸顽之自取欤。呜呼!绝贤辅我,所用皆非忠志之士,自作非为,强声君过,妄彰君恶,逢亲友于所在,掩非饰过,昧己谩人。天灾人祸,岂有不遇者耶!”
朱元璋这段叱骂里的自我辩解并不成立。
(1)朱说夏税秋粮由百姓自行缴纳,各级官府并不需要费多少气力,便不是事实。因税赋沉重,洪武时代经常发生百姓无力缴纳夏税秋粮的情况,如松江府每年税粮额度120万石,因负担太重,多数时候“岁征曾不及半” 。洪武前期,朱元璋为了从苏州府榨出额定税赋,选择的办法是选派酷吏陈宁去苏州任职,此人到了苏州之后,便以“烧铁烙人肌肤” 的手段来催逼百姓交粮。洪武中后期,朱元璋制定新政策不许官吏下乡,让里甲粮长负责夏税秋粮的征收和壮丁劳役的征发,结果却又出现让朱元璋大开杀戒的“里甲粮长不肯趋事赴工” 现象。朱元璋将这些消极于征税征丁工作的里甲粮长视为该杀“顽民”,实情则是赋税太高、劳役太重,里甲粮长们也没有办法。
(2)朱说“虚出实收”纯粹是贪官与顽民勾结,也非事实。外地官吏运送物资进京,有运输成本,运费往往会比物资本身的价值高出许多倍。而且,手工业品与农产品很容易在运输途中因雨水、高温之类的原因损坏或变质。所以,与其长途跋涉运输物资入京,不如带上银钱进京,在京城或距离京城较近的地区购入物资,再去上缴。又因外地官吏不如京城本地官吏熟悉市场,这种做法最后便慢慢演变成了外地官吏带上银钱,直接缴纳给收取物资的库官,由库官再去购入物资填充库房。这番操作,既让外地官吏省下了纳税成本,也让库官赚到了差价,且活跃了京城周边的商业。
《大诰》究其本质,乃是律法条文和宣传材料,所以朱元璋并不在乎自己的辩解是否成立。他在乎的,是明帝国家家户户都要有《大诰》,都要恭读《大诰》。大多数底层百姓无从了解明帝国的税赋与劳役的真实运作逻辑。朱元璋简单明了的强词夺理,对底层百姓来说已可谓“说服力十足”,已足以支撑起朱“爱民如子嫉恶如仇”的政治形象。
唯一的漏洞,大概便是“绝贤辅我,所用皆非忠志之士”与“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做”两句——做皇帝做到自认为身边一个贤人也没有,自认为所用之人全是坏蛋,做到所有官员都在“诽谤”皇帝,都在说给该皇帝做事太难了。这究竟是谁的问题?
当然是朱元璋自己的问题。
《大诰初编》的六十八条里,朱元璋便在不经意间泄露了洪武时代官场的真实面目。内中写道:
“广东道监察御史汪麟、户部主事王肃,系洪武十八年进士。登科之后,朕尝爱惜,分布各司,于公文并不署押,政事与正官一体施行。所以不押字者为何?恐见任官不才,有累进士,所以事虽办而字不押,倘有事务差迟,罪归见任,特意优容进士。其诸进士不才者多,恩且不怀,奸滑日务,独汪麟、王肃尤甚。见其恩不怀而诈日习,于是实授以职,命事诸司。”
朱元璋说:汪麟与王肃这两人是洪武十八年的进士,我本来很爱惜他们。爱惜的方法是让他们去各衙门上班,与各衙门的正式官员一起办公,一起处理政务,却无须在公文上签字。不让签字的原因,是担心那些正式官员会在政务上犯事,会连累他们。不让签字是对他们的一种优待。谁知这批进士都是些“不才”者,不懂得感恩,汪麟与王肃尤其坏。所以,作为惩罚,我便授予他们实职,让他们成为正式官员去衙门里办公。
做实习生处理政务不必签字是优待,做正式官员处理政务必须签字是惩罚,前者可以保命,后者容易倒霉。这是从朱元璋口中说出来的洪武时代的官场生态。夏伯启叔侄宁愿自砍手指也不愿做官,原因便在这里 。
遭朱元璋痛骂不懂得感恩的汪麟,其实也很了解这一点。他被朱元璋分配去北平道实习做事时,便“常不居道,四散优游”,不仅不在政务文件上签字,根本就不愿意碰触政务,能不上班就不去上班,能不做事就不去做事。朱元璋后来让汪麟去做实职的“监察御史”,汪能明显感觉到皇帝的恶意。为了保命,他冒死上奏提了三条批评意见。据朱元璋的转述,这三条意见分别是:
(1)“各部所任之官,动履紊错,日获谴责,然诸事不能一一尽理”——各部官员天天遭遇谴责,动不动就陷入法网,要处理的事情又那么多。
(2)“妙选布政司、有司”——就官员的选拔提出意见。具体是什么意见,朱元璋没有细说。
(3)“御史本达情以广言路,问刑名失职,方今刑名轻重为能事,问囚多寡为勋劳”——御史本来的职责,是将下面的情况如实传达给上层,让朝廷言路畅通,以监督各级官府的刑名断狱工作有没有失职。如今,朝廷却用断狱判刑够不够重、被判入狱者够不够多为标准,来考核监察御史们法工作。
朱元璋说,汪麟这些意见是“怀私妄诞,惑乱朝政”,是对洪武时代的诽谤。为了以儆效尤,汪麟被“窜居金齿”,也就是流放到了云南边境的烟瘴之地。但汪麟的那些话,其实是他的肺腑之言。这个原本“四散优游”不肯碰触政务的读书人,如果不是被逼急了,也不会孤注一掷给朱元璋提什么批评意见。
三、消灭消极自由
回到“夏伯启叔侄剁指案”。
该案被写入《大诰》,造成的一项直接后果,是“告发他人断指”开始成为民间百姓互害的一种手段。《明太祖实录》里便记载了一桩这样的案子。时为洪武二十七年,大致情节是:
“丹徒县民贾良,有仇家告其子自断其指。良乃诉于朝,言臣尝得疾,臣子卧冰为祷,又绝食三日而祷。皆不愈,既而刲股,及以指然灰服之,遂愈。非无故而伤肢体者。命法司验之得实,遂释之。”
这位丹徒县百姓贾良,很可能是一位读书人。仇家状告他儿子自断手指,是希望他们父子像夏伯启叔侄那般被朝廷当成“不合作者”诛杀。贾良跑到南京城去上诉,说自己之前生病,儿子先是学古人以卧冰、绝食的手段祷告,没有效果,最后只好割股疗亲,连带着把手指也切了下来烧成灰,自己服用之后病就好了。总之,儿子的断指行为里没有什么政治涵义。好在,后续的调查(大概是指查看有没有割股)证实贾良说的是真话。
其实,“夏伯启叔侄剁指案”并不是朱元璋第一次对不合作者动用屠刀。
至晚在洪武三年,“不愿与朱元璋合作”便已经成为知识分子当中的一种普遍认知。曾与朱元璋彼此以兄弟相称、为朱提供过许多智力援助的谋士田兴,便是在这一年拒绝了朱元璋的邀请,不愿成为洪武之臣。
朱元璋入主金陵时,田兴便有意离开。等到朱元璋在与陈友谅的对垒中初战告捷,田兴便悄然离去不知所踪。洪武三年,田兴在长江北岸的六合县帮助当地百姓驱除虎患,“旬日而杀七虎”(洪武时代江南颇多虎患,县乡多有组织除虎的行动,田为人勇义且有武力,参与其事乃至成为主导者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慎暴露了行踪。朱元璋遂亲自写信邀请他加入洪武政权。朱在信中说:
“元璋见弃于兄长,不下十年,地角天涯,未知云游之处,何尝暂时忘也。……三年在此(指建号洪武已有三年),访求山林贤人,日不暇给。兄长移家南来,离京甚近,非但避我,且又拒我。昨由去使传言,令人闻之汗下。虽然人之相知,莫如兄弟。我二人者,不同父母,甚于手足。昔之忧患,与今之安乐,所处各当其时,而平生交谊,不为时势变也。世未有兄因弟贵,惟是闭门逾垣,以为得计者也。皇帝自是皇帝,元璋自是元璋。元璋不过偶然做皇帝,并非一做皇帝,便改头换面,不是元璋也。本来我有兄弟,并非做皇帝,便视兄长如臣民也。愿念弟兄之情,莫问君臣之礼。至于明朝事业,兄长能助则助之。否则听其自便,只叙弟兄之情,不谈国家之事。美不美,江中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再不过江,不是脚色。兄其听之。”
此信行文通俗,意思直白。不难想象,当朱元璋以大明皇帝之尊,在信中对田兴说出“皇帝自是皇帝,元璋自是元璋。元璋不过偶然做皇帝,并非一做皇帝,便改头换面,不是元璋也”这样的话语时,田兴受到的压力会有多大。所以,已隐匿十余年之久的他,接信后不得不动身前往南京拜见朱元璋。但田兴坚持住了一条底线,那就是绝不加入洪武政权。他见朱元璋时穿的是“野服” ,以彰显自己的逸民身份,强调自己早已不愿入世;朱元璋亲自出城迎接,设宴款待月余,田兴仍不愿碰触明帝国的任何政务。每次朱元璋开口谈时事,便会被田兴以之前信中有“至于明朝事业,兄长能助则助之。否则听其自便,只叙弟兄之情,不谈国家之事”的约定堵回去。此后,田兴便以在野之身羁居京城,失去了自由。
另一位名重江南的文化人高启,也是在洪武三年拒绝了朱元璋的提拔。按高启的自述,该年七月二十八日的傍晚,朱元璋召见了他与谢徽(也是一位知名文化人),“既见,奖谕良久,面拜启户部侍郎、玄懿吏部郎中。启以年少未习理财,且不敢骤膺重任,辞去。玄懿亦辞。上即俞允。” ——皇帝表扬了他们一番,然后宣布提拔高启为户部侍郎,提拔谢徽(字玄懿)为吏部郎中。两人均不愿做官,遂一同请辞。至于“年少未习理财”,不过是高启辞官的一个借口,真正让他害怕的,是之前的三任户部尚书“无一幸免贬谪的命运” ,高启不想步他们的后尘。
田兴与高启的“不合作”,皆非政治层面上对朱元璋的洪武政权存有敌视。田是创建洪武政权的功臣。高常年写诗歌颂洪武时代,说自己“幸逢中国真龙飞”“我生幸逢圣人起南国”,并赞誉朱元璋是自己的大恩人,“今朝无事役,睡足亦君恩”。他们不愿进入洪武政权,是因为洪武政权在朱元璋的操作下,已成为一架无休止的碾肉机。他们不反对洪武政权,不反对朱元璋,他们只是不愿被洪武政权碾碎。
田兴的人生终结于洪武四年,时年52岁,距离他快意江湖完成“旬日而杀七虎”的壮举仅时隔一年,非常突然,有无隐情不得而知。
高启的人生终结于洪武七年,是被朱元璋明确下令杀害的,时年37岁。引发高启案的导火索是苏州知府魏观遭人举报。举报者说魏观在张士诚的宫殿旧址上修建府衙,存有异心(张士诚割据称王后,将原苏州府衙占据改造为皇宫,后在朱元璋灭张士诚之役中烧成了废墟)。朱元璋本不致于相信这种举报——魏观是个读书人,当时年已七十,这个年纪跑出来造反,实在匪夷所思。但他派出去调查的御史张度,极力想要坐实这场诬告(汪麟批评洪武时代的御史背弃了自己本职工作,一味以“刑名轻重为能事,问囚多寡为勋劳”,张度的做法正是一个典型案例),结果就把高启给罗织了进去,说高启为新落成的府衙撰写的《上梁文》心思叵测,是在“兴灭王之基,开败国之河” ,有怀念张士诚诅咒大明朝的嫌疑。《上梁文》的内容已经失传,唯一可知的是内中有“龙盘虎踞” 四字。朱元璋便是由这四个字,疑心高启乃是一个政治层面的“不合作者”,疑心他洪武三年的辞职求归,乃是在政治立场上便不认同洪武时代。
于是,便有了闹市之中腰斩高启的残忍一幕 。
高启案的发生背后存有一种恶性循坏:
(1)朱元璋常年以严刑诛杀群臣,导致明朝初年隐士之风盛行,士大夫多选择避世以保全性命,用明朝人何乔远的话说,便是“其时征辟之士,有司督趣如捕罪囚,仕于朝者多诈死佯狂求解职事” 。朱元璋自己也说,洪武十三年前后,他让群聚在京城的“在学职师者”自己选择去留,结果“不旬日间,各言因由者甚广,朕命弗留,十去八九” ,绝大多数人选择了远离南京城。
(2)朱元璋拒绝承认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反疑心这些这些隐居的读书人是在怀念前朝,不愿认同洪武时代。这种猜忌心一旦升腾,便会形成一种宁可杀错不能放过的心态。高启案中,《上梁文》里的“龙盘虎踞”一词,便足以让朱元璋自动屏蔽掉高启从前写下的诸多肉麻的颂圣文章。
(3)猜忌之心诱发了大量的文字狱。如佥事官陈养浩做诗“城南有嫠妇,夜夜哭征夫”,便被朱元璋认定为是在攻击洪武时代,将之溺水处死 。江宁知县高炳,也是因为在诗作中“以唐律作流言”(大概是指拿唐律的宽松来对比洪武时代律法的残酷),被朱元璋视为“妄出谤言”(诽谤洪武时代)而处死,朱元璋还将此案上升到了元明易代后读书人究竟该忠于谁的高度 。
(4)这种上升高度,让洪武时代的读书人既不敢出仕,也不敢不出仕,被逼无奈便只好像夏伯启叔侄那般自残,但这种自残也会被朱元璋解读为“其伯启知朕代元为君,意有不然” 。
将上述恶性循环彻底变成死亡闭环的,是《大诰三编》第十三条记载的“苏州人才案”。
该案的大致情节是:苏州有两位儒学人才叫做姚叔闰和王谔。有人把他们推举给朝廷,吏部发文给苏州府,命令将人送入京城供朝廷选用。两人却通过苏州府官员张亨等人的关系,“暗作主文老先生,因循破调,不行赴京以就官位而食禄”。所谓“主文老先生”,大概是指衙门里负责起草文件的书吏,一般须用经验丰富之人。姚叔闰与王谔本来是闲居的读书人,为了逃避做官,便在苏州府衙门里弄了个胥吏的身份。做了苏州府的胥吏,便有了不去南京城的理由。
此事让朱元璋非常愤怒。他痛斥二人是“害民之源”,说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以禄为薄,以酷取民财为厚,故重主文,贵老先生”——嫌弃朝廷给官员的俸禄太低,觉得做官不如在衙门里做胥吏,做胥吏更有机会向百姓索取钱财。此案的结局是姚叔闰与王谔被枭首,且“籍没其家”。朱元璋以这两颗血淋淋的头颅警告天下读书人:
“呜呼!‘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成说,其来远矣。寰中士夫不为君用,是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
这段话,相当于是在宣布洪武时代要彻底消灭消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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