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赶不走,也不交租!墨尔本房东好心出租房产,如今却无家可归,血亏$6.5万
据澳洲九号台3月25日报道,Nicole Hicks是墨尔本的一位房东,由于她的房客不愿搬出她的房子,也不愿付房租,导致她无家可归。
Hicks在接受《A Current Affair》采访时表示:“我已经亏损了近6.5万澳元,人们不相信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对此竟然无能为力。”
报道称,六年前,Hicks同情一位依赖政府福利的单身母亲,于是把她在墨尔本郊区的房子租给了对方。
(图片来源:九号台)
Hicks称:“我有一个选择,是否给她一个机会,如果她不付房租,她的父亲愿意在合同中签下他的名字。”
这名房客每周要支付房租,直到去年6月她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要求她搬走。
Hicks表示:“在我们通知她60天内搬走后,她就停止支付房租了。”
九个月过去了,Hicks一分钱也没有收到,无法进入该房产,也无法将住在房子里的陌生人赶出去,尽管房子被破坏了,那名租客也无处可寻。
(图片来源:九号台)
她说:“我不知道我还会承受多大的更多损失。”
Hicks等了三个月才在维州民事和行政仲裁法庭(VCAT)获得听证,但因为她的房产经纪人是通过私人电子邮件,而不是注册邮件发送的搬离通知,她的案件立刻被驳回。
Hicks的房产经纪人辞职后,此后有两家中介公司拒绝承接她的房源。
Hicks表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维州房地产协会(REIV)首席执行官Quentin Kilian表示,VCAT需要在听证中采取更加常识性的方法。
Kilian表示:“我们已经与VCAT谈过,并将继续与他们谈的一件事是,不要认为房地产经理在他们的领域是专业人士,在法庭或仲裁庭上也一定是专业人士。”“灵活性和严谨性需要融入到这个过程中。”
维州租赁法的变化不仅导致该州房地产经理的大规模离职,还造成了不平衡。
Kilian表示:“它们(租赁法)当然不像其他方面那样支持租赁提供者。”
Hicks现在必须找到一名房地产经理代表她在VCAT上进行辩护,或是自己独自去应对,或聘请律师来帮助,而与此同时,她的那位房客一直消失至今,房子也被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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