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募资超76亿!这家私募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智
非法募集资金76亿余元,造成7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20亿余元……华领资产集资诈骗案曾轰动一时,公司实控人孙祺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近日,孙祺名下的另外一家私募“华领鋆弘”也出事了。华领鋆弘因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取消了华领鋆弘的会员资格并撤销其管理人登记。另外,孙祺被终身列入黑名单。
法人孙祺被终身列入黑名单
4月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披露了一则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经查,上海华领鋆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鋆弘)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协会拟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据悉,华领鋆弘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及时向协会进行重大事项报告。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登记信息,华领鋆弘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为顾斌斌、合规风控负责人为黄兴东。根据从业人员系统显示,上述人员均已通过强制离职的方式从公司离职,但未向协会进行重大事项投告。
二是,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第一,华领鋆弘法定代表人孙祺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第二,华领鋆弘在协会登记的联系人已离职,且目前无法与公司取得有效联系。第三,2022年11月24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华领资产、孙祺集资诈骗案,对华领资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2亿元,对孙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相关规定,协会拟作出以下纪律处分:取消华领鋆弘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将孙祺加入黑名单,期限为终身。
致700人损失20亿
值得注意的是,孙祺名下还有一家私募为上海华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资产),机构类型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该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注销。高管信息显示,华领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孙祺。
但孙祺却搞起“歪心思”,假借私募投资基金的形式,以虚假的票据收益权项目为基金投资标的,及由孙祺将从基金优先级投资中套取的资金虚设劣后级投资方式,欺骗社会公众,对外公开募集资金。
2021年7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被告单位华领资产、被告人孙祺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随后在2022年11月24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华领资产、被告人孙祺集资诈骗案。
图源:上海一中院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华领资产先后成立华领泽银稳健系列和华领定制系列共计35只票据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华领资产宣称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或票据收益权项目,资金全程在银行间封闭循环运作,且基金产品分级设计,优先级投资的资金安全有保障等,骗取投资人信任。
实际经营中,孙祺指使他人以虚假的票据收益权项目作为基金产品的底层资产,开出划款指令,套取资金转入孙祺控制的相关账户,并将部分套取的资金转入劣后级投资人账户内,充作劣后级出资。
经司法审计,华领资产、孙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6亿余元,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个人挥霍等,仅少量资金用于投资、借贷等活动,造成7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20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华领资产、被告人孙祺作为华领资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华领资产、孙祺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
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上海一中院依法对华领资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对孙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加速出清“伪私募”“乱私募”
今年以来,监管加大出清“伪私募”“乱私募”的力度,严惩私募违规行为。目前,中基协已针对二十余家私募的违规行为,对其做出纪律处分,其中多家机构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4月4日,中基协对龚竺下发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因深圳前海金万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金万鸿)涉嫌从事违法违规行为,龚竺作为在协会登记的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协会拟对其作出纪律处分。
经查,前海金万鸿存在以下八项违法行为,分别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如实填报备案信息;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未按照合同约定投资;未充分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前海金万鸿的法定代表人于2018年发生变更;总经理和合规风控负责人于2019年离职,前海金万鸿未向协会报告重大事项且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协会拟取消前海金万鸿的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将马腾飞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三年;将龚竺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一年。
除此之外,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证监局也加大对私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近日,又有两家私募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其中,深圳健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产品未进行风险评级、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材料的情形。
深圳市润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五项违规情形:一是部分私募基金跌破基金合同约定的止损线后,通过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调降和取消私募基金合同中关于预警止损线的约定,继续开展投资运作,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未履行谨慎勤勉和诚实信用义务。二是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三是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四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部分私募基金2015年、2016年的年度报告。五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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