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七旬病父“袭警”——合法也许合法吧,就是没人味儿了社会2022-06-25 12:06 谁家还没个病人呢?谁家还没个亲人呢?始作俑者,其无后乎?1还是先讲个段子。民国年间的时候,安徽大学有一任校长叫刘文典,师从过名儒章太炎。章太炎这人,学问大、脾气也大,外号叫“章疯子”,他这个弟子刘文典脾气也火爆的不行。有一次,蒋介石到了安徽,要到安徽大学去视察、还想发表个演讲什么的。可刘文典觉得你老蒋不就是个日本振武学堂毕业的大学预科肄业生么?也配在我的大学里演讲?就没给他这个待遇。这闹得蒋很不高兴,正好此时安徽大学出了一点事情,蒋就揪住了把柄,要刘文典开除学校里的几个学生。脾气刚硬、护徒心切的刘文典当然不干,两人在蒋的办公室里就吵了起来,最后居然就动起了手。刘文典照着蒋介石的肚子就是一脚。坊间一度盛传,说刘校长动这么大肝火,是因为蒋扇了他两耳光,可是据事后刘自己承认说:其实蒋没打他,刘说蒋是“军阀做派”,蒋反手送了刘一顶“学阀”的帽子,并威胁要动用权力处分他。于是气上头了的刘文典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飞起一脚就把蒋踹爬在当场了。戎马半生,竟然挨了个书生这么一脚,蒋某人当然非常生气,当即就把刘文典抓进了大牢。而他此种做法也引得举国哗然——人家刘文典堂堂一校之长,就因为和你打架,你就动用手中权力给人家治罪啊?你这不是真的军阀做派了吗?一时间,左派的鲁迅,右派的胡适,中间派的蔡元培,都气愤不过,直接在报纸上连篇累牍的写文章骂。骂到后来蒋介石也没辙,觉得好像确实得给个说法,于是就想了个奇妙的理由:他刘文典踹我肚子,这是什么?这是“刺杀领袖”啊!不该严惩么?可蒋介石这么一说,社会舆论就更不干了——他刘文典一个文人,又不是打虎的武松,就是踹你一脚,能危及你性命吗?本以为你蒋介石是个军阀,没想到你连个军阀都不如啊!直接摆出混青帮时的流氓撒泼放赖习气了是吧?放人,放人,必须放人!最后是蒋介石自己也扛不住了,把刘文典关了几天之后放了了事。而经此一“战”,刘文典的“学名”更加卓著,去到了北大教书,清华也抢着要让他去当国文系主任。梳理这个故事,有些道理挺耐人寻味的。是的,如果非要去卡当时的法律条文,刘文典在办公室里朝着蒋介石动手,这个行为确实够得上“刺杀领袖”的重罪了。而从一般情理上看,君子动口不动手,不管怎么说,是刘文典首先升级了暴力形式,如果是两个普通人之间纠纷,他也不占理。可是为什么当时的社会舆论,无论左中右,却为刘文典叫屈,骂蒋介石呢?因为只要不聋不瞎,谁都能看的出来,蒋介石是在使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小题大做,借机刁难——是的,也许是刘文典先动的手,可是如果你蒋介石不是一言就能处分了安大学生甚至校长的权力人物,刘文典会被你的威胁逼到墙角、气急发飙么?是的,刘文典是打了你,可是你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硬要把两人的斗殴说成是“刺杀”,这难道不是上纲上线的欲加之罪吗?从蒋与刘的这场斗殴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掌握公权力的一方,在与普通人的纠纷中,天然就是必须保持克制与谦退的。如果手握公权力者将自己的能力无所不用其极,把对方任何能上纲上线的罪名都上纲上线处理。那么普通人将落入动辄得咎、万劫不复的深渊。记得应该是胡适吧,在讨论这件事的文章中,还指出过这一点:如果刘先生的这一脚都要以“刺杀”论处。那么日后我们街头遇与巡警龃龉,可还有丝毫争辩之权?是的,大象注定不可以拼劲全力与蚂蚁吵架,因为你大象的“轻轻一指”对蚂蚁就有性命之危——尤其当你掌握的这种公权力还是民众赋予的时,行使起来就更应谦恭、谨慎。2讲完这个故事,我想关注新闻的朋友,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了。6月22日时,丹东市警方发了这样一则通报。如果单从这则公告上看,你可能觉得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犯事儿的这父女俩非常之“嚣张”,平白无故的居然拒不执行防疫规定,还挑衅甚至“袭击”人民警察,实数胆大妄为。但读完之后,又让人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那就是这父女俩实在是嚣张的有点过了。前两天唐山打人案那几个案犯公然行凶,那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听说背后还有什么保护伞,到现在没查清,可这帮人听说有人报警了尚且知道一哄而散。可这对敢袭警的父女俩,一个是女性,一个是七旬老翁,如果行事一贯如此之嚣张,视法规如无物,他们是怎么在防疫管控已三个月的丹东活到现在才被绳之以法的?他们这次“铤而走险”的动机又是什么呢?通报对这些不合常理的问题,一个字儿也没提,不禁勾起了吃瓜群众的好奇心。还好,不久事发时的视频被曝光,公众看到了公告中没写的另一面。原来,事发的丹东已被封控3个多月了,飞机和高铁都已停运,封控区居民必须每三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否则健康码就会被赋黄。而涉事的这对父女,父亲4月份刚做完肠穿孔手术,还在恢复期。还患有三叉神经痛,发作时疼到无法进食、说话、睡觉。这种状况下,可能是耽误了检测,码被黄了。但病还得看、药还要取,那怎么办?女儿就只能在小区专门开了证明,去医院取药。而社区证明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郝女士到振安区第一医院取药。取药的方式,是大夫把药送下来,郝女士不进入医院内。而且,为了这趟取药,郝女士当天早上还做了核酸检测。但行到了那个路口,还是被拦下来了,把守路口的工作人员认码不认人、也不认证明,坚持不让父女俩通过。女儿可能是照顾父亲心切,坚持要通过,于是叫来民警调解。而在原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个女儿,不管情绪再激动,再崩溃,始终很有耐心地对老父亲重复一句话:“爸爸,你身体不好,你到车里去……”我们能感觉到,她的坚持,是为了她的父亲。人都有父母妻儿,谁也不能保证家里亲人没个病,那种亲人有病无法医的焦急,我觉得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懂。但执法的民警显然不打算通这个情理,坚持要按规矩办——这也可以理解,奉命办事么。于是女儿最后崩溃,说,“那我不去取药了,回去行不行?”可镜头里的民警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或者“命令”,挡在了这位郝女士车前,表示也不行,你也不能回去。好嘛,办了这么多手续,到头来却进也不能进退也不能退,旁边还有个患病的老父亲跟着她一起着急。这位郝女士到此彻底不“好”了。她与民警争吵起来,期间民警可能推了她一下,她顺势倒在地上。旁边的老父亲一看这个情况急了,互女心切的冲上去就对着民警甩了一巴掌。其实通过回放,我们可以看到,这巴掌好像并没有甩到民警的脸上。但高潮来了——看上去是个棒小伙子的民警,居然也跟个大姑娘一样顺势倒在地上,捂着脸马上问了一声手持执法仪的同事“都录上了吗”。“录了录了!”旁边的同事立马回应道。确认之后,这位警察跟假摔得逞的球员一样一咕噜就从地上爬起来,再次去阻拦郝女士开车,并且手段明显强硬了不少。双方随后冲突升级,郝女士在和警察争执中,摔倒在地,磕破了膝盖,而那位父亲可能是因为动怒又动武受了刺激,数次蹲在地上。以上就是我看到的视频——为了防止有些人说我断章取义,我强调一下,我看到的是长约九分钟的那个相对完整版,并参考了事后双方发布的说明视频。我觉得信息收集的是相对完全的。3说一下我看了这些视频之后的观感。首先,涉事的父女是否有警方公告中所指控的那些行为?你硬说有,当然是有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父女俩的情绪确实非常激动,态度很强硬,情绪很崩溃。但我们要知道,这种激动、强硬、崩溃,有一个大前提——这对父女是一对患病的父亲和护父心切的女儿。是一对已经被封控了快一百天的患病的父亲和护父心切的女儿。是一对已经被封控了快一百天、为了去医院取一次药办了各种手续、眼见这次似乎能成,最后还是被拦下来了的患病的父亲和护父心切的女儿。我们都是人,人都会得病,你自己生病、动手术时那种病痛的折磨感,你父母儿女生病却又无法就医、用药时的那种焦虑感,你体会过吗?如果体会过,你就会知道,这对父女,在事发当天的这种反应,也许冒犯了他人,但却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合不合法呢?这个我们要具体分析一下。我们权且不讨论丹东市居民三天不测核酸就给封控区居民“赋黄码”的规定是否合理,就算它合理。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说明和指导意见,黄码,意味着居民需配合当地的防疫工作,“非必要不出门”,但遇到紧急情况,居民依然是可以在申报的情况外出的——这个紧急情况,就包括居民罹患急病时,当地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救治。也就是说,在郝女士已经从社区开出证明,甚至在出门当天还测了核酸的情况下,当地设立关卡对“黄码”的她进行拦截,本身就是说不过去的不合规行为。所以,我看到有公号主扯什么“当地大部分居民都乖乖听从安排三天一测,凭什么这对父女搞特殊”云云。我不知这种公号主脑子和良心都是怎么长的?就算不下楼测核酸固然是不响应抗疫号召。但它是什么必须被禁足,遇有紧急情况都不能外出的大罪吗?国家卫健委明明说了黄码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出门,民众凭什么不能按这个规定行事?当然,当地为什么要对黄码当红码一样拦截,这个咱都懂,无非是上面一根针、底下千斤重,层层加码那一套而已。显然视频中的警察接到的命令应该是“把黄码全都拦住”,他们也是奉命行事。但这就意味着,民警在执行这次执法时,其实并不具备完全刚性的执法权。你可以说服、规劝被执行人按照你们当地的规矩来,但你没有权力采取强行手段,要求被执行人必须这样做。执法的这个民警,似乎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采取了一种非常“聪明”的策略——我就站那儿,不让你进、也不让你退。你要是被逼急了敢动手,那就是袭警,要是袭警我就可以上强制手段了。所以他才会一再跟录像的同事说:“录他录他!”“哎呀,操他妈的!别让她走!”“刚才录上了?”他就是需要通过这个录像,获得这个使用强制力的授权。当然,他最后也获得了。成功的让这父女俩得了个“袭警”的帽子——虽然那个女儿在之前一再尖叫着提醒她父亲:“爸!别动手,动手是袭警,我们承担不起。”是的,我国刑法,是有“袭警”这条罪名,可是我们从法理上论证一下,法律为什么要对袭警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因为这一法条默认了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都是法的化身。所以“袭警罪”的内含法意应当包括:警察只有在执行法律授权的正当行动时,才应受到这一法条的保护。而我们刚才论证过了,仅仅以一个健康码黄码,就剥夺民众的紧急外出就医、取药的权利,这个行为是未受任何国家法律甚至相关规定的授权的。所以这个袭警到底能不能成立?我觉得本身就很存疑。再退一万步,我们就当“袭警”的这个罪名是成立的。可是整个视频看下来,给人的感觉,就是片中的那位警官,获得这个“由头”手段,好像不是人民警察在执法中该有的做派,反像什么呢?说实话,水浒里的泼皮牛二缠杨志的左派——我就滚刀肉,我就不让你进、也不让你退,有本事你跟我动手!而就像蒋介石和刘文典打那一架中我们已经讨论过,一个掌握公权力的人,是不能在于普通人的纠纷中耍这种泼皮作风的——哪怕对方先耍了你也不能耍。为什么?因为你们之间的力量是完全不对等的。同样是动手,蒋介石扇刘文典两巴掌只是掐架,刘文典踹蒋介石一脚,就是“刺杀领袖”。你推她一把,是执法。他打你一巴掌,就是袭警。这是大象与蚂蚁间的,一种不公平的对抗。你就更不能无所不用其极的滥用这个权力了。当然,我知道,即便我说了这么多,恐怕还是会有人站涉事的警察那一边,认为他行为没错——上级安排的任务就是不让黄码过,我奉命执行而已。而且整个过程你也说不出我什么来啊。——与“对私人法不禁止既许可,对公权力法不授权既禁止。”相比,很多中国人的思维是刚好反过来的。如果你持这种观点。那我就想请你设身处地的想两个问题——第一,谁能保证自己和自己亲人能这辈子不生病,能这辈子去衙门口“闯关”时什么手续都办全,能在被卡住的时候不抓狂,不崩溃?第二,如果允许公权力执行者用滚刀肉的方式去“碰瓷”个人,有谁能保证你这辈子不会碰到这种碰瓷?当你自己遭遇这种状况的时候,你怎么办?想起《我不是药神》里,那位老奶奶那句让人泪目的话:“谁家里还没个病人啊?你能保证永远不得病吗?”而今我也要这样反问:“谁还没有个进退不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呢?”我再问一句:“谁还没有爹娘儿女啊?当你的爹娘儿女有病不能治,当你女儿与男性争执,有哪个父亲会不动肝火?”生老病死,世之常事,护犊情深,人之常情。在这种时候,揪住一个七旬病翁的一次护女心切,就以袭警追他的刑责,这合适吗?请给进不得、退不得、去不了医院也不被允许回家的人留条出路吧!因为就是给未来某一天的我们自己留条出路!丹东当地警方的这次处理,你硬要说合法,那就算合法吧。但肯定是没人味儿了。全文完今天的音乐,是舒伯特的《魔王》,一首讲述一个父亲在风雪中冲破重重阻碍带着自己危病的孩子求医的歌。愿有人性的你喜欢,听懂。最后在放一首《只要平凡》吧,《我不是药神》是个好片子,讲了很多人性最基本的道理……本文5200字,不惧风险,怒为此文,也愿您喜欢,喜欢请给个三连,并关注我的两个号,防走散,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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