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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旧的发展模式”——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23)

回看“旧的发展模式”——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23)

房产



兔主席 20220402



1.2021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官方表述

2.房地产行业的问题

3.“房住不炒”与“长效机制”

4.“十八大”以来的思路

5.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里的业务、业态

  1)“租购并举”

  2)“租赁住房”

  3)“保障性住房”

  4)城市更新/改造

  5)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养老

  6)住宅物业管理及生活服务

6.退一步思考:究竟什么是“房地产”?“房地产”狭义化带来的问题

7.“住宅地产”的“新的发展模式” vs “大地产行业”的“新的发展模式”

8.房企留下的“木马”——通过住宅物业,触达更广泛的居住服务市场

9.围绕不同的资产/空间/业态发展垂直能力

  1)从资产导向到服务导向转型的典例:酒店管理行业

  2)租赁住房/长租公寓——不动产/金融 及 服务 属性同等重要

  3)购物中心——满足生活消费需求的物理平台

  4)写字楼——包袱重重的业态及如何依托写字楼空间纵深发展

  5)仓储物流——由单纯的仓库到物流及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

  6)主题公园——运营极度复杂的行业,迭代需要IP

  7)冰雪——探寻不那么依赖IP的赛道

  8)产业园——最有能力打造“双资本循环”的产业

10.转向“轻资产模式”

  1)何为“轻资产”

  2)从“重资产”到“中资产”到“轻资产”

  3)不同业务内涵的“轻资产模式”

第一类:资本管理/金融资产的管理与服务(“基金化”、“资产管理”)

第二类:围绕不动产资产的开发及运营提供的管理服务(从“代建”到“商业运营”)

第三类:对同行/上下游企业提供的技术及服务解决方案(“SaaS”)

第四类:对不动产空间内的机构和个人提供的其他服务(“增值服务”)

11、拉通各种不动产业态/空间/赛道

12、大会员体系

 

13、回看“旧的发展模式”


国家在官方文件里一再提出房地产行业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究竟何谓“新的发展模式”?理论上,应该是在新时代政治经济范式和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能够适应和引领房地产市场(包括广义不动产行业)新的发展趋势,并且能够实现良性循环的业务模式。


但具体又如何落地呢?现在一切都还处在探索阶段,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不过,新模式肯定和旧模式不一样。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可以先看看什么是“旧的发展模式”,把旧的发展模式排除。旧的模式,就是:


——房地产企业拿地,开发建设为住宅商品房,然后出售给有居住需求的居民,获取收入利润。回流资金后,再拿新的土地,再开发建设,再出售,周而复始不断循环。这个模式,本质是制造业,区别在于,住宅商品房并非消耗品,一旦形成,就是稳定性的固定资产,不会轻易拆除、废弃。对于一般人来说,住宅的目的就是满足居住需求(包括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从住的角度看,不需要买很多的房子,而且房子一代人用完,还可以转给下一代使用。房屋是一个国家的固定资产积累。


总有一天,人均居住面积会达到一定水平后就会呈现饱和(“房子总有一天会盖完的”),肯定还会有增量需求,例如地理的结构性变化:人口向高能级城市集中,还有就是对一些破旧房屋的拆除与重建。但无论如何,伴随房屋质量的不断提高、考虑到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影响,住宅销售市场总归会有饱和的一天。而且还要考虑到,人口就固定这么多,向高能级城市集中,一定意味着对低能级城市和乡村住宅资产使用需求的下降。从日本等严重老龄化、少子化的发达国家案例看,人口向大城市集中,那么边远地区的人口会递减,资产不但出现价值下降的问题,还成为后代的负担,最终会被抛弃和拆除。


所以,在围绕居住的固定资产大建设基本完成后,住宅开发销售业务就会达到峰值,之后注定回落,区别只是时间与速度的问题。长久来看,国家GDP不可能总靠新房销售来维系。房地产肯定也是不能强国的。


但房屋有一个与其他消费品与众不同的属性,就是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中国人本来就有置业心理,房屋产权可以带给安全感和满足感,人们也希望将房屋作为家产留给后人。在这个基础上,假定居民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房屋能在市场上交易且流动性尚可,能够获得一定的金融支持(贷款),同时又找不到很好的投资替代品,那么只要预期房屋价格会上升,人们就会蜂拥购置房地产。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达到一定居住面积后,其实对居住的需求是饱和的,所谓的“边际收益”或“边际快感”递减。越到后来,购房越会趋向挖掘投资价值,希望积累财富。


这就给了房地产行业一个很大的空间:首先不断挖掘人们对居住的需求和往(“你完全可以住上更大的房子”,“你在各地都可以有房子”、“你在海滨一定要有一套房子”)——尽管边际效应递减。但更重要的是要强调投资价值(“房屋肯定可以保值增值”、“留给子孙后代”“比什么样的投资品都安全”、“买股票哪有买房产实在”、“买下来自己不住还可以租出去”),利用人们的使用及投资的双重心理,驱动购买。这就可以新房开发销售市场(也就是“旧的发展模式”延续更长的时间。)问题是,越到后来,需求越有可能是在叠加金融与心理作用之后,“创造”出来的;越到后来,新房市场越有可能脱离“住”的基本面,开始走向投资化、金融化、泡沫化,并对国家的经济、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住宅新房开发销售行业另外的特点,就是与地方政府财政与金融高度绑定,形成三角关系。地方政府靠出让土地获得财政收入,同时也希望借助开发商之力完成一些城市的规划建设及发展功能)。金融则通过房地产行业获得投资收益(以地产养金融,同时挤出了本可扶持实体经济的资源)。结果就是构建了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地产-地方政府-金融高度绑定的三角关系。



如果说住宅新房开发销售代表的是房地产企业“旧的发展模式”,那么“地产-地方政府-金融”在住宅新房开发销售问题上的三角关系及利益绑定,代表的是房地产行业的“旧的发展模式”。


“旧的发展模式”的特征可以归纳为:


——业态单一:房地产业态本来众多,旧的发展模式下,房地产就是住宅地产

——模式单一:围绕住宅地产的模式就是新房开发销售,利润来源就是新房售价与土地及建设成本之间的差;

——产品单一/同质化:确实有好的开发商,能开发出不错的产品,但总体来看,开发商能力主要落在资源整合及落地执行,产品差异不那么大,同质化程度较高,最终,对销售影响更大的是房产的地理条件、整体定位、销售能力及推盘时点。推盘时点和开发成本、工程执行、宏观环境都相关,其中是有不小的运气成分的,不以项目一时的意志为转移

——重生产,轻运营:住宅产品销售之后,就交付给业主,和房企没关系了。房企留下来的持续性的“售后服务”及“售后责任”比较有限,往往就剩“物业”。利润和利益集中在销售端,这也使得房企大多侧重资源整合及执行能力,比较短期主义,缺乏运营文化及长期主义。此外,大型房企都是全国性的,在全国范围快速复制,生产制造往往偏向粗放,很难做到高精细度

——对于房企来说,非住业务、业态、模式,往往都只是新房开发销售业务的辅助,例如把商业、文化等能力作为“拿地”、“勾地”、“圈地”手段,或者依政府规划要求,不得已要开发某些自持的业态(转而将其视为“成本中心”),要么就是把能力变为促销/推盘工具(典型的是高端楼盘的住宅物业服务,以及收取较低的物业费),反正最后一切都是为了卖住宅)

——收入具有“非可持续”(non-recurring)性,所谓“非可持续”,指的是不能假定其永久持续、循环发生。因为住宅销售掉了,又得拿新的土地,周而复始循环,不能假定永远销售下去,总有一天需求会饱和,不能假定。相比之下,利用一个好的资产上收取租金,就属于相对“可持续”的业务(recurring)的。由于传统住宅地产开发销售的这种“非可持续性”特征,资本市场对未来看不清,所以也不愿意对未来的现金流及利润给与估值,只看企业眼前的利润,配以较低的市盈率倍数

——资本密集:新房开发不是普通的制造业,而是一种非常“重”的固定资产形成,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本支持,这就使得房地产高度依赖金融体系,需要金融体系给予资源。在一个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占到国民经济比重很大的市场,如果没有政策约束与限制,资金势必会流向房地产,从而“挤出”了“实体经济”所能获得资源。在大开发大建设时期,这是很难避免的


“旧的发展模式”的根本,就是新房开发销售。老发展模式的背后是“地产-地方政府-金融”的三角关系,而这三个主体的利益共同点,是土地价格与房地产价格的不断提高,也只有这个逻辑不变,预期不,才可能延续旧的发展模式。


另外要指出的是,“金融”不仅仅是商业银行及信托等金融机构,还有“资本市场”(民间朴素理解的股市或债市)。中国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是上市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按市值、规模等指标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中国上市公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既和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模式与特点有关(利用资产负债表发展,构建“端到端”的“全产业链”),也与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大建设阶段”)有关。上市给企业带来诸多好处,企业可以获得资本市场融资,股东可以套现。但上市是个“双刃剑”,企业会面临资本市场的“输入”与“倒逼”,因为资本市场永远希望公司的业绩及股价不断增长。


但从前文论述可以看出,新房开发销售的规模是不可能永久持续的(non-recurring)——不可能每年都是18万亿的销售额。中国的市场终究会饱和,需求终究会下降。新房开发销售规模会从峰值跌落,经历一个逐渐萎缩的过程,人们争议的,只是行业萎缩的速度及所需经历的时间(这些其实没人能准确预测)。


那么那些要追求业绩增长的上市公司怎么办呢?


只要“地产-地方政府-金融”三角关系及利益体还在,那么行业的第一个逻辑,自然是尽可能的延续“旧的发展模式”。只有政治与政策的强力介入(“房住不炒”)才有能打破这个逻辑。


行业的第二个逻辑,就是转型,转向何方?转向“新的发展模式”。同样,也只有政治与政策的强力介入,才可能推动行业转向“新的发展模式”。


从市场主体/参与者、监管机构到全社会,其实都需要思考,未来一到两年、三到五年、五到十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的“新的发展模式”是什么,以什么样的速度和节奏去转型,发展至什么样的方向。


实际上,这就是本系列一直在探讨的问题。今天这篇,只是将主题拉回“原点”。站在原点,看清楚原点,再着眼未来。


(未完待续)



 #中国房地产#系列文章:



房地产的“新发展模式”——政治经济与商业探讨(一)

房地产的“新发展模式”——政治经济与商业探讨(二)

房地产的“新发展模式”——政治经济与商业探讨(三)

房地产的“新发展模式”——政治经济与商业探讨(四)

住宅物管——房企留下的“木马”: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五)

酒店——一个值得其他业态借鉴的行业: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六)

租赁住房——兼具“不动产”与“服务”属性: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七)

购物中心:生活消费的物理平台——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八)

写字楼:包袱重重的业态——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九)

从办公空间到办公解决方案到场景入口——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十)

仓储:由库到物流及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1)

主题公园:与地产”错误”的联系——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2)  

IP主导与非IP主导:主题公园 vs 冰雪乐园——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3)

    产业园及“双资本循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4)

   轻资产之路:“基金化”与“资产管理”——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5)

轻资产之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6)

轻资产之路:SaaS——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7)

“增值服务”及“轻资产全贯通”:——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8)

拉通全业态!——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19)

会员体系:问题的提出与场景——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20)

酒店及航空业会员体系的启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21)

跨业态的大会员体系——房地产“新发展模式”探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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