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事项概述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 发行人的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网址。2、 在境外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情况(如适用)。二、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非首次备案仅需说明变化情况)1、业务经营涉及外商投资准入情况发行人(含子公司)业务牌照资质涉及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或禁止领域情况。2、保密和档案管理情况简要说明发行人关于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公司是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前,有无对文件资料中是否含有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审查。若审查发现存在此类信息,公司是否在提供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并就相关情况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说明。三、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一)具体方案1、发行存托凭证的份数、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对应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数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以及存托托管安排等,并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已确定发行对象的,应当说明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与发行人、发行人股东的关联关系情况。3、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情况。4、履行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外部程序情况(如适用)。5、履行安全审查程序情况(如适用)。(二)募集资金用途说明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包括投资方向、使用安排等。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履行境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说明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三)发行上市完成情况(在同一境外市场再次发行GDR 适用)1、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3号:报告内容指引》要求说明发行上市情况。2、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情况。3、履行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外部程序情况(如适用)。四、承诺履行情况(如适用)说明前次备案时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