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都看过新闻了,巴厘岛命案,印尼警方在经过多日的调查后,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我们对3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从我们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和法医提供的检验证明,我们得出结论,死者程某先是被李某杀死,后李某自杀。针对此,外界有很多不同的声音,评论区快要被“不可思议”四个字给刷屏了。对此,厂长个人认为,对一些事情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不能断然地去否定它。毕竟,把时间往前推24年,还有更离谱,更令人乍舌的——一直以来,生活就是影视作品的“题材库”,尤其不少离奇案件,被搬上了荧屏。例如《人·肉·叉·烧·包》系列、《三狼奇案》、《雾夜屠夫》......其中本片鲜少被提及。就连担任男主的吴镇宇,也直呼它是自己拍过的所有电影里,最不敢让儿子费曼看的一部。故事原型,是上世纪90年代发生于香港的“空姐被溶尸案”。繁华热闹的街区,无人在意哪栋房子里,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儿。
直到一群孩子在踢足球的时候,不小心把球踢到了一独栋临街小楼,一桩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案,才浮出水面。经过警方的勘查,在卫生间的箱子里,发现了一满箱的化学药水。警方当即就拘留了房屋的主人汪德明,及其现女友凯蒂。经两人交代,死者名为布伦达,是汪德明的前任,案发当晚三人之间发生了矛盾,于是两人害死了汪德明。而经邻居提供线索,当晚确实听到了两个女人的吵架声。于是,法院裁定二人为死刑,媒体形容他们为一对恶毒的男女。可以说,本片一反常态,没有像很多同类型电影一样,最后再揭晓恶魔,或是展现恶魔的凶残。该案件之所以被称为是香港十大奇案之一,有两个原因——正如片中所呈现的,案发过程在推理中被真实还原,被害人先后遭受了钝器砸头、溺水、溶尸。所有人都没有想过,这对“狗男女”黄大卫和余玲不服判决,力争上诉,然后竟然成功了。
经过一番论证,最后法院宣判,男方因证据不足,只有妨碍死者合法下葬罪名成立,且因在等待重审的过程中,已经服满了刑期。而对余玲的判决,则由故意杀人改判为误杀,刑期2年。更为人议论的是,黄大卫本人在监狱等待审判的过程中,还与狱中的一位女警恋爱结婚。该名女警更是在最后的审判中,当庭下跪,声称丈夫是冤枉的。讲真,抛开事实等因素,单看这事情走向,简直魔幻至极。本片的导演,作为见证了全过程的香港人,在警局等地搜集了相关资料,还原了其中诸多细节。只是,在他的镜头里,男主到底是不是凶手,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他是个会操纵人心的变态。这一操作,招来了黄大卫的不满,他发起诉讼,以至于本片差点儿被停映。但坦白讲,即便抛开幕后的这些,它也甩掉同类型一大截。爱看香港老电影的朋友知道,香港奇案题材,一度和SQ片挂钩,用各种女星暴露的画面,变态的骚操作来吸引观众的眼球。他最经典的一个镜头是,他隔着玻璃,和前来探视的女人,达成精神上的交融。他们在现实和艺术之间做到了平衡,既带来很好的观感,又以开放式的结局,引入深思。案件只是个引子,剧情侧重点在于1男3女之间的纠葛。他便在前女友身边摇尾巴,甜言蜜语说尽,让她替自己还债。以他的德行,怎么会和雪莉如此黏人的妹子长久在一起,于是,他又在前任面前示爱,把她领回家,以此逼走雪莉。凯蒂原本是雪莉的对口帮扶社工,她眼看雪莉在狱中想念到汪德明到发疯,身为一个同样为情所困的女人,她狠狠的共情了。于是,她跑去找汪德明,质问他为何不回复雪莉给他写的信。然后他为她讲述自己的感情故事,把自己塑造成夹在两个女疯子中间,进退两难的弱者。汪德明在对凯蒂表露心意后,迅速收手,再又表达强烈的追求。营造出一种明知我配不上你,但我又忘不掉你,一定要抛开所有世俗和你在一起的感觉。两人不仅在狱中举行了简单的结婚仪式,她还成为了帮汪德明上诉的主力军,并且在最后审判上,说出了如此离谱的毒誓——当然了,看到最后,你会发现,最“震撼”的是案件的审理过程。然而,陪审团却是由一群没有专业法律知识、随机选中的人组成的。他们中,有的敷衍了事,想赶快结束,好回去赚钱;有的很负责,一次又一次的推理,一次又一次的推翻,无法达成共识。根据香港法律,任何上诉成功者,均不可再被以同样罪名起诉,除非自认有罪,并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有罪......既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又演绎了一出“罗生门”,影射了人性以及社会。每个人总是讲述对自己最有利的事件经过,真相除了事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根本无从知晓;而真相,也可能只是通过某些所谓的证据推断出来的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