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预约 | 中国版“标准合同条款” 能成为数据跨境的捷径吗? | DPOHUB沙龙第十期专题开放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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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标准合同条款” 能成为数据跨境的捷径吗?
6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出《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点击阅读全文),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通过签订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达到个保法的数据出境合规要求。
根据《规定》第四条,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适用者包括: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未达到10万人个人信息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未达到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
根据《规定》第五条和第七条,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个人信息处理者应事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然后按照《规定》要求签署标准合同,最后在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即标准合同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
事实上,《规定》细化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内容。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有三种路径可选,其中之一便是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的标准合同。另外两种数据出境的合规方式,一是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一是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在现阶段,网信部门的安全评估虽然更为权威,但周期长且程序复杂,更为重要的是可能会面临直接监管的风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认证工作尚未完全落地,而且权威性较弱。在这种背景下,自主性较强、周期短且操作性强的中国版“标准合同条款(SCCs)”是否能成为中小企业数据跨境的捷径和快车道?!
本次活动特邀了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的王源律师和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史宇航律师,分别从“如何设计数据跨境传输合同机构”以及“如何作好数据出境场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角度来讨论本次的主题。
DPOHUB沙龙由数据保护官俱乐部主办的系列专业性沙龙:一个聚焦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的非营利性高端学术平台;一个整合法律、技术及管理的专业数据合规生态体;一个制造干货、相互赋能及塑造职业品牌的数据合规共同体。欢迎更多同行者加入讨论。
议 程
主题:中国版“标准合同条款” 能成为数据跨境的捷径吗?
时间:2022年7月10日(周日)晚8:00—10:00
地点:腾讯特邀会议(DPOHUB正式会员、CDPO学员)、视频号、小鹅通(直播,文末预约)
主办:DPOHUB数据保护官俱乐部
开场:主持人(5min)20:00-20:05
何渊(DPOHUB发起人,本期概要,研习目标)
Part1:《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合规要点(15min)20:05-20:20
汪越洋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Part2:如何设计数据跨境传输合同机构(30min)20:20-20:50
王源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art3:如何作好数据出境场景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30min)20:50- 21:20
史宇航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Part4:如何利用SaaS平台作好数据跨境的DPIA和标准合同(15min)21:20- 21:35
何渊 恐鱼科技创始人,DPOHUB和数据法盟主理人
Part5:自由讨论 (提问及回应;20min)
21:35-21:55 DPOHUB会员及其他参会人员(欢迎提前报名)
总结:(本期总结,下期展望;5min)21:55 – 22:00
何渊 DPOHUB发起人
直播预约方式(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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