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9亿元合同存疑 一客户还未成立就签合同订单?
导读
总金额高达9.2亿元,所有的订单都来自于同一个客户,占据2021年营业收入的近一半。这样的故事,正在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032.SZ,以下简称“金龙机电”)上演。
2022年7月11日,金龙机电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广东弗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在12个月内,累计合同订单9.2亿元,占据该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49.49%。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由金龙机电向广东弗我提供电子雾化器及相关配件生产。
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弗我是一家从事电子烟生产制造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雾化器的销售及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经济观察报记者致电金龙机电董秘办公室,询问这笔订单的回款情况,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一些数据会在2022年的半年报中披露。
金龙机电与广东弗我的合同订单,是在2022年上半年突然暴增的。
2021年第四季度,金龙机电与广东弗我关于电子雾化器的合同金额仅为466.66万元。在金龙机电的2021年度报告中,这笔订单未有单独记载。
2022年第一季度,金龙机电与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弗我智能制造(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弗我”)的合同订单突然暴涨至1.86亿元,合同内容仍然是电子雾化器及相关配件生产。
2022年第二季度,金龙机电与广东弗我、滁州弗我及另外一家子公司安徽弗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弗我”)的合同订单为5.63亿元,是第一季度订单额的三倍。
2022年7月1日至7月8日,短短8天时间,金龙机电与滁州弗我的订单达到了1.65亿元,接近金龙机电与广东弗我及其相关方之间整个一季度的订单数额。
三者相加,2022年初至7月8日,金龙机电与广东弗我的合同订单已经达到9.14亿元。
合同金额突然如此巨量增长,金龙机电是否有足够的产能与订单匹配?订单回款情况如何?单一客户营收占比近一半,是否会产生较大的风险?
金龙机电尚未披露这方面的信息。
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向金龙机电提出了类似的问题:“请问贵公司与广东弗我的合同一季度回款如何?”
金龙机电没有回应该投资者的提问。
广东弗我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高达9亿元的合同订单,也还是一个疑问。
工商信息显示,广东弗我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是2021年8月11日,实际控制人叫做胡美香。胡美香通过深圳市红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东弗我75%的股权。
广东弗我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滁州弗我、安徽弗我和弗我智能制造(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弗我”),以及一家控股子公司叫做深圳弗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弗我”),广东弗我对深圳弗我持有60%的股权。
除了广东弗我注册成立于2021年8月,滁州弗我、安徽弗我、湖北弗我和深圳弗我均成立于2022年:安徽弗我注册成立于3月17日,湖北弗我注册成立于6月28日,深圳弗我注册成立于4月15日。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信息显示,滁州弗我的注册成立日期是2022年4月29日。
但是在金龙机电的公告中,2022年一季度,滁州弗我就与广东弗我一起,和金龙机电签订了1.86亿元的合同。而从时间点上看,在一季度,滁州弗我这家公司还没有注册成立。
在一季度,一家尚未成立的公司(滁州弗我)是如何与金龙机电签订高额合同订单的?金龙机电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
经济观察报记者7月15日下午致电金龙机电董秘办公室,提出滁州弗我在一季度订单中出现,但当时并没有成立的问题。董秘办的工作人员称,可能是订单拆分所致,需要内部了解一下情况。
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与金龙机电及子公司签订的采购订单汇总
(2022年7月8日前十二个月内)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在深交所互动易上,有投资者曾经向金龙机电发问:“请问贵公司有电子烟业务吗?”
金龙机电作出回复称,公司有电子烟代工业务。
在7月11日的公告中,金龙机电在“风险提示”部分里表示,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自 202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均需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截至目前,金龙机电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已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并已获受理。
其同时表示,合同订单存在若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在合同订单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合同订单存在无法按时收款、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电子烟管理办法》9月30日的过渡期很快要到来,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不确定性,会否是过渡期之前金龙机电订单暴增的原因?金龙机电董秘办公室方面对此回复称,这个没有必然的联系,订单是根据客户的需求来的。
虽然金龙机电没有披露广东弗我的订单回款情况。但是在公告中,金龙机电披露了另外一个信息:公司与广东弗我签订的合同订单金额为 466.6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0.25%,按照客户验收进度该部分订单收入确认在2022年度。
记者查询金龙机电的2022年一季报,没有找到关于这笔交易的订单确认信息。
在2022年一季报中,金龙机电的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长,从2021年的4.1亿元增加到6亿,增长幅度高达46.34%,其表示,收入的增长主要系一季度结构件业务以及电子烟代工业务订单增加所致。
早在6月份,金龙机电因为财务变脸,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金龙机电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万元至300万元。而到了4月19日,金龙机电业绩变脸,发布2021年度预告修正公告,称公司预计净利润亏损,亏损金额为损7,103.42万元至9,610.50万元。
最终,金龙机电在2021年报中披露,净利润亏损1个亿。
浙江证监局认为金龙机电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黄磊、财务总监何晓嫩对上述事宜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决定对两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广东弗我9亿合同订单的履约,金龙机电表示,自从公司及子公司与广东弗我及其子公司交易以来,其在日常交易中均能按合同订单的约定履约,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不过,投资者仍存疑虑。有投资者询问电子烟业务的问题:“尊敬的董秘,请问电子烟的配件,利润有多少?”金龙机电尚未回应。
自披露大额订单以来,金龙机电的股价上涨了12%,至7月15日收盘,其股价收于6.58元,总市值约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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