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被捕:捍卫个人财产权亦是捍卫婚姻家庭观丨南周快评
如果诈骗者仅仅“巧取”一纸婚书就可以“豪夺”被害人一两代人辛苦积攒的财富的话,那么这无疑是对公民人格财产权的践踏,也是对婚姻家庭价值观的侮辱。翟欣欣被刑事立案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公权力也应调查其除敲诈勒索罪之外尚存的诈骗罪嫌疑,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捍卫婚姻家庭价值观。
文|王兢
责任编辑|陈斌
万众瞩目的“翟欣欣案”又有新进展。继2023年3月31日法院判决翟欣欣退还价值近千万财产后,6月9日苏享茂哥哥苏享龙发文贴出一张立案告知书,显示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逮捕。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苏享茂家属已于5月12日收到翟欣欣的660万元还款,翟欣欣也撤回了上诉。民事判决结束之后不久,苏享茂姐姐苏雅凤就向《南方周末》表示,他们正在积极推动刑事立案。如今翟欣欣被逮捕的结果,称得上是苏享茂家属刑事指控的初步胜利。
从立案告知书来看,翟欣欣即将面临敲诈勒索罪的刑事指控。她的主要犯罪嫌疑是在离婚之后仍然需索无度,要求苏享茂支付1000万元现金及海南房产作为“赔偿金”,提出了“你手上所有现金都归我”的要求,发出了“否则就去公安局举报”苏享茂“涉足灰色产业”的具体威胁。
法院3月31日的民事判决书认定,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此次公安局的刑事立案之所以成立,也正是基于民事判决书的法律效力:翟欣欣取得的巨额财富已经属于无效赠予,婚后的财产纠纷也已告一段落。那么,她取得这些财产的手段就涉嫌敲诈勒索既遂。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根据两高2013年4月23日公布的《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为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该解释第二条还规定了“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两种加重情形。
翟欣欣的敲诈手段堪称“稳准狠”,甚至放出了“公安局舅舅”的威胁,勒索金额也高达千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四条中“数额特别巨大”的要件,符合“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标准,而且其犯罪次数多、情节恶劣,理应予以加重处罚。
不过与一般的敲诈勒索罪不同的是,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翟欣欣与受害人苏享茂曾是夫妻关系,尽管,这段婚姻仅仅存续了短短41天。
中国司法实践中尚未有过夫妻之间认定敲诈勒索的先例。格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法律很难认定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财产要求具备刑法中“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这也是为什么,苏享茂家属只能以“离婚后财产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的案由起诉翟欣欣,至今也只拿到了价值千万财产中的660万。
在喧腾一时的“霍尊陈露案”中,陈露最终以涉嫌敲诈勒索“前前男友”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情也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但陈霍两人曾经只是情侣关系,并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概念,陈露意在非法占有男方财产的敲诈勒索行为事证清楚,不需要先走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无效赠予”“婚后财产划分”这样的纠纷。
反观翟欣欣案,“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翟欣欣巧借夫妻共同财产之名而行敲诈勒索之实,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了非自愿意思表示。如果两人没有结婚,翟欣欣的敲诈勒索嫌疑就很容易坐实,此案也不会如此一波三折,乃至延宕六年之久,
翟欣欣之所以屡屡得逞,靠的绝不仅仅是敲诈勒索行为中的那点手段,而是其处心积虑以婚姻为名的诈骗行为。这段婚姻从头到尾都具备“婚姻杀猪盘”的鲜明特征,也符合其“离婚致富”的终极目的。以恋爱婚姻之名,行诈骗财富之实,才是翟欣欣这番“操作”的本质。
顺着这个思路推下去,翟欣欣在涉嫌敲诈勒索罪之外还涉嫌诈骗罪,也就是公众俗称的“骗婚”。综观“闪婚闪离分走”“冷暴力离婚分财产”“偷偷将配偶财产转移然后离婚”这些常见的骗婚手段,它们都意在以一纸结婚证的合法外衣,掩盖骗取对方财产的真实目的。翟欣欣案堪称婚姻诈骗案的极端案例,其目标之精准、行事之狠毒、出招之阴险、涉案金额之巨大,都刷新了公众对“骗婚”的认知。
在本案中,翟欣欣背后影影绰绰的诈骗团伙,也是公众热议的一大焦点。根据《南方周末》的报道,翟欣欣除了反复强调所谓“公安局舅舅”“有背景的亲戚”之外,她口中所谓的“律师”曾经也让男方家属印象深刻。这个“律师”全程参与了威胁苏享茂的敲诈勒索过程,也陪同翟欣欣做了房产公证。
因此本案应符合诈骗罪的一般定义,也是“婚姻诈骗”这种特殊诈骗行为的典型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翟欣欣在婚姻存续前后的诈骗金额也在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婚姻诈骗造成受害者巨额财产损失,损害社会互信,甚至诱发恶性事件,是千夫所指的准犯罪行为,本案由此具备示范效应。如果诈骗者仅仅“巧取”一纸婚书就可以“豪夺”被害人一两代人辛苦积攒的财富的话,那么这无疑是对公民人格财产权的践踏,也是对婚姻家庭价值观的侮辱。翟欣欣被刑事立案是一个好的开始,但也应调查其除敲诈勒索罪之外尚存的诈骗罪嫌疑,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捍卫婚姻家庭价值观。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