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树军|谁来定义美丽新世界?
一直以来,有关苹果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开发的传闻不断。上周,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苹果在开发者大会上推出了VR头显Vision Pro。首席执行官库克称,该产品开创了一类新的计算设备,能将数字世界融入真实世界,“我们相信,Vision Pro是一款革命性的产品。”
库克关于VR技术具有变革性的表述,不禁让人想起科学家钱学森与中国信息化的故事。从上世纪90年代,钱学森先生就关注到VR技术,并表示将自己“Virtual Reality”一词翻译成“灵境”,“中国味特浓”。
回顾过去60年互联网发展历史,从计算机技术革命到灵境技术革命,从信息化社会走向智能化社会,这一切都发生在信息环境之中。那么,对于现实世界而言,这一虚拟信息环境,究竟是一个美丽新世界,还是一个网络乌托邦呢?
灵境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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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节选,原刊《灵境内外:互联网治理简史》
钱学森与中国信息化
2021年12月19日,美国商人扎克伯格宣布将Facebook改名为“Meta Universe”(元宇宙),向“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进军,这不禁让人想起了科学家钱学森与中国信息化的故事。
1956年12月,我国首份科技发展远景规划中的这段话,放在今天也并不过时。
正是在落实这份“十二年科技规划”(1956—1967)的紧急措施文本中,刚刚回国一年、45岁的钱学森力主重点发展导弹、无线电、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原子能和半导体技术,并将电子计算机技术作为“穿针引线”的加速器。钱学森意识到,电子计算机技术将在广泛领域代替人的部分脑力劳动,将深刻影响现代社会,堪称18世纪蒸汽机、19世纪电力和20世纪核能之后人类社会的又一次技术革命。因此,他和华罗庚等人一道积极推动中国计算机专业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间接促进了中国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第一台晶体管电子计算机的研发。1956年10月,堪称中国信息化的“钱学森时刻”。
汪成为同志:前送“Virtual Reality”文,想已见到。此词中译,可以是:1.人为景境(不用“人造景境”,那是中国园林了)。2.灵境。我特别喜欢“灵境”,中国味特浓。请酌。
1994年10月,钱学森给戴汝为、汪成为、钱学敏三人的信,图片来源: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
从计算机技术革命到灵境技术革命,从信息化社会走向智能化社会,计算机技术所创造的互联信息网络,与灵境技术所提高的人类创造能力一道,构成钱学森所说的“大成智慧工程”,这一切都发生在信息环境(Cyberspace)之中。信息环境不仅是给人便捷感、集成感、超时空感的人为景观,而且是给人智能感、临境感乃至超人感的灵性之境。
1996年在给汪成为的信中,钱学森谈到人机深层次结合,他说:“从灵境系统开始的这种结合事融合,是把人‘神化’,成为‘超人’。这将是21世界后半叶的事。”图片来源: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
既是人造的,又是灵性的——这既是信息环境的本质,也是信息技术、互联网络的本质。正如钱学森既是数学博士又是航空物理学博士,信息技术正是在数学和物理学等多学科交叉地带生长出来的。
不仅如此,究其源头,从孕育到出生,从成长到成熟,信息技术、互联网络和信息环境,还既是国际的,也是国家的。互联信息网络(后简称“互联网”)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2月的现实版“神盾局”——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缩写为DARPA),为应对核战争而在1969年开发出来,主要用于军事要地连接的阿帕网(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Network,缩写为ARPANET)。
然后超越了美国的领土边界,吸引世界各国相继接入,并不断向陆地、海洋、天空伸展,最终造就了一个无边无际无内无外的“高技术疆域”。
互联网的美丽新世界
那么,对于人类社会的现实世界而言,这个“高技术疆域”,这个虚拟信息环境,究竟是一个美丽新世界,还是一个网络乌托邦呢?
1996年2月8日,美国网络自由主义者约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在瑞士达沃斯对信息环境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独特之处,作了颇具俄狄浦斯弑父意味的宣示。他表示,互联网创造了一个和现实世界处处不同的美丽新世界,在这个美丽新世界中,只有精神、灵魂和思维,没有物质、肉体和边界,更没有等级特权、偏见和压迫。“你们关于财产、表达、身份、迁徙的法律概念及其情境对我们均不适用。所有的这些概念都基于物质实体,而我们这里并不存在物质实体。”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不接受现实世界的教化、约束、殖民和统治,也不接受任何政治和法律的强制支配。这个世界所拥有的,是一个更人道、更公平、更合理的“思维文明”,它会终结工业世界的政府专制,创造出一个异彩纷呈的美丽新世界。长期以来,这份毫不妥协的“信息环境自由宪章”,一直被视为这个美丽新世界的“独立宣言”,巴洛本人也被视为这个美丽新世界的托马斯·杰斐逊。
的确,在20世纪的最后三分之一,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网络成为信息的基本组织机制,这一颇具“创造性破坏”色彩的新机制塑造出了一个全球尺度的“信息社会”——一个技术上无远弗届的“全球信息环境”。网络化成为信息社会的组织规则,在信息处理、知识互补、利益分享、互惠信任上,都既优于市场交易又优于科层组织。
但是,这种新机制在促生“新社会”的同时,也延续了国与国之间在全球化体系中经济、政治权力分布的不对称结构。它只把那些“有价值”的人口、社群、产业和领域囊括在内,并将其转化成新经济要素,而排斥那些“没有价值”的人、物及其组织方式。1因此,这个新社会只在技术上是新的,在本体论上仍然在两极化的老路上高歌猛进,世界各国的社会结构、劳资关系,尤其是生产方式,即使经过了信息化改造,也仍然在沿着这个方向发展。
循此而言,信息环境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差异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大。信息环境的政治文化仍然受到现实世界的巨大影响,信息环境所孕育的“新文化”也可能从繁花盛开的巅峰走向封闭萎缩的低谷。而在一国内部,信息环境的政治文化也仍然受到现实世界的思想观念及其竞争格局的巨大影响,前者甚至可能只是后者的镜像。正如2013年斯诺登事件所揭示的,信息环境内部仍然具有鲜明的政治与社会控制特性,在域名、地址、传输、代码、内容、搜索等关键信息资源或基础设施上仍有主权边界,而且仍由美国一国主导。互联网因此成了单极霸权控制弱势国家和国家控制公民的政治工具,所以,信息环境同样流行着现实世界相同的主权话语。
信息技术看上去催生了一种全新的“信息政治”。信息技术革命重塑了社会权力的组织方式,提高了人们的集体行动能力,拓宽了政治参与渠道,使之在组织、控制、后勤和沟通上都可能很快从量变走向质变,信息环境因此成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不同学科的新领地。但是,即便是在信息技术的主要发源地——美国,信息环境的各个层级、各个领域仍然是“赢家通吃”的。网络政治信息及其话语权,仍然是由少数精英所创造和过滤的。丑闻爆料等舆论传播事件,仍然受制于精英群体的问题意识、兴趣取向,普通大众分歧严重,影响力微不足道。这种政治权力的极化现象,也导致政治讨论产生了粗俗化的趋势。总之,看上去互联网并没有实现美好的民主承诺,互联网的高度开放性反而加速生产着新精英,强化着旧精英的权力,延续着“老贵族”的统治,所谓“新政治”看起来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新的信息规则所催生的新经济,也并未缓解不同国家、阶层和族群之间的政治经济不平等。在微观上,信息本身的“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让信息技术表现出了许多新特性,比如即时性、个人化、真实性、便捷性、实体化、可购买、可发现、高度依赖解释说明,新经济的商业模式也建立在这些特性之上。但是,网络效应、网络外部性和需求方规模经济,这些网络空间的基本规则仍然遵循着现实世界的正反馈原理,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这导致了有利于大网络、不利于小网络的“经济极化效应”。新经济改变了传统的经济链条,重新定义了生产和消费,让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也具有了生产功能,随时生产着数据这一新经济的“黄金”,却并未获得应得的报酬。
在宏观上,以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为特征的信息资本主义,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并非全然积极。一方面,作为信息技术革命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信息资本主义全球经济激发了成熟工业化经济体系的生产潜力,推动了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就业方式的转变。生产方式从福特式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转向后福特主义的弹性生产,公司结构从垂直的科层系统转变为水平的网络企业,就业方式从稳定工作制转向弹性工作制,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作酬劳失去了可靠性和稳定性。或许更为关键的是,信息技术催生了一个7×24小时不间断运作、相互依存并处于价值链金字塔尖的全球金融市场,它以解除规管、私有化、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等新自由主义政策为门槛,谋求建立新自由主义的全球经济帝国,因此也引发了更多全球尺度的社会经济后果。比如,商品与服务市场的全球化,信息生产与有选择的科学技术全球化,法律、影视文化生产等专门化劳动的全球化。同时,还有越来越多来自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比如,与贸易全球化对抗的区域化运动,与多元主义相争的保守主义运动,以及原教旨主义在政治与宗教领域的复兴等。
这些方面展现了信息环境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密切关联。技术从没有离开过政治,政治也从没有放弃过技术。当政治统治越来越依赖某种技术方式的时候,人们对于治理的正当性、合理性的追问就会朝着更为深刻的方向前进。事实上,在信息政治领域,治理的艺术与治理的技术如影随形。信息技术从来都不能被简单视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而应将时刻考虑可能性、必要性、合理性和正当性。这就势必引出这样一个问题:互联网是可治理的吗?
不可治理还是可治理
信息环境与现实世界当然不是毫无差异的,它们彼此之间的政治、法律与政策竞争复杂激烈,这种竞争本质上是一种主权竞争。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主权是有边界的,它作用于特定的人口、土地、资源、能源,表现为国家权力对内的最高权威和对外的排他自主。而信息环境之所以有能力挑战主权国家的政治权威,首先是因为信息技术超越了主权国家的领土边界,有国家权力鞭长莫及之处。其次,信息环境之基础架构的技术特性,也使之具有某种超越性。
过去,人们通常把互联网分为物理层、代码层和内容层三层:物理层是最底层,是信息流通的渠道,包括联网的计算机和手机等便携设备、连接计算机的网线、路由器以及作为网线替代物的无线频谱。代码层为中间层,是互联网的应用层,即硬件运行的代码,包括:互联网协议,如文件传输协议(FTP)、简单邮件传输协议(SMTP)、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所有实施传输控制协议(TCP/IP)的代码;在此基础上运行的软件,如浏览器、操作系统、加密模块、JAVA、电子邮件系统及其他元素。内容层位于最顶层,是指经由网线所传输的文本、图像、音乐和影视作品等。随着人们愈加需要信息技术的便利性,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搜索层、传输层和应用层越来越从代码层独立出来。
在这六大层级,在对人的统治权、管辖权和立法权方面,信息环境不仅可能,而且事实上正在与现实世界的国家政府展开激烈竞争,争夺着对新世界的定义权,这涉及下述一系列重大问题。信息环境的基础架构行使着对作为网民的公民的网络生活的事实统治权。这本质上就是传统国家对其公民的主权。
这种信息主权代表了什么样的新权力和政治形态?这种新权力和政治形态又在多大程度上挑战着现实世界的政治?进而,又是什么因素在影响基础架构?谁才是信息环境下真正的立法者、统治者、主权者,是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信息服务的用户?是技术专家、商业公司还是国家政府?是一个单极霸权还是多个国家政府?在信息主权中,究竟是什么样的价值理念在塑造着它的正当性?现实世界的国家政府在信息权力面前是否已经一蹶不振?现实世界究竟有哪些对于信息环境的政治治理权?信息环境的基础架构是否支持现实世界的政治治理,以及,谁来构建信息环境?谁来决定信息环境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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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 |
封面图:马克·扎克伯格在Facebook上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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