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硬的监管,孱弱的民生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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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23岁的杜甫,到洛阳应进士,结果落第而归。
开元二十四年,24岁的杜甫开始过一种不羁的漫游生活。
纵情山水,寄心于游。
这一年,杜甫写下《望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纵然考场落败,可是杜甫的少年豪情,依旧意气风发。
到了唐肃宗上元二年(公元761年),杜甫年近四十,弃官归田园,在成都浣花溪边盖起了一座茅屋。
后,写下千古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30年后,杜甫老去,大历二年(公元767年),一个秋天,杜甫在夔州,写下了千古第一的七言律诗:
《登高》。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东风吹破英雄梦,从此再无少年心。
改变杜甫一生仕途命运的操纵者,正是权相李林甫。
少年意气,在权贵操纵面前,最终败至苦恨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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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
这是2022年8月27日,央视网报道的一起新闻。
榆林市的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了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
这事,最后引得国务院督查组,对此进行督查。
当时,央媒曾留下这样一个质问:
案值百余元,罚款好几万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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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同类型故事,对央媒的疑问,给出了答案:
合适。
并且,罚6万,都算是少的了。
#老伯卖芹菜赚14元被罚10万#,这是2023年6月14日,中国新闻周刊等众多媒体,报道的一起新闻。
2019年9月11日,家住福建福州闽侯的陈老伯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以每斤芹菜1.75元的价格,买下70斤芹菜,随后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卖给了批发商行,每斤芹菜赚了2毛钱,总共赚了14元。
隔天,该超市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批芹菜,检测说该批次芹菜检验结论不合格。
2021年2月8日,陈依伯因涉嫌销售不合格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老伯改正并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万元。
抽检芹菜不合格,是在2019年9月份,而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是在2022年4月份。
什么样的处罚书,从检测不合格到做出决定,需要“筹备”近3年的时间?
5万元的罚款,陈老伯交不上,后面市监管局加重处罚款,5万罚金变成了10万。
5万元的罚款,陈老伯都交不上,10万元的罚金,就更交不上了。
后,经催告,陈老伯无力履行,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总计10万。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畸重,故对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在闽侯法院驳回当地市监管局的“10万罚金”强制执行的诉讼书之后,大家知道还发生了什么骚操作剧情吗?
随后,市监管局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为了罚陈老伯这10万块钱,市监管局也是蛮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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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卖20元芹菜,罚款6万6;福州闽侯县,卖芹菜赚14元,罚款10万。
这些地方监管局都这么强硬,洛阳这边的市监管局,也跟上了罚款脚步:
#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
这是2023年6月30日,搜狐新闻报道的新闻。
福建老伯的芹菜,是从隔壁王大姐那里买的,“有农药残留,菜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得从有资质的蔬菜批发市场进货才行”。
因此,洛阳的姜老伯,长了个心眼。
他推着三轮车,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了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
销售额198.4元,获利21元。
后,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万元同时加罚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也就是说,姜老伯从大兴批发市场进货,摆摊卖菜挣了21元,最后被监管局罚款11万。
这比福州那边,还多罚了1万。
姜老伯交不起罚款,监管局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后认为,处罚明显不当。
然后,法院促成区行政中心组织调解,监管局不松口,最终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要罚款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为了罚这11万,你们也是蛮拼的。
有个问题,菜是从批发市场进来的,既然菜有问题,为什么不去罚批发市场,而要罚姜老伯?
柿子专挑软的捏?
挑人,罚款,不交,加罚,没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败诉,不服,继续上诉要罚款。
横竖就是监管强硬执法,死活就是得要罚款执行到位。
张股长原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县财政没钱了,罚款必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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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宰杀家养猪分售700元被罚款5万#
这是今天中午,澎湃新闻刚刚报道的一起新闻。
台州一农民应义红到司法局感谢对其提供法律援助。
去年,应义红宰杀了一头家养猪,分售7百元后因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被罚款5万元。
应义红妻子说,丈夫因车祸致残,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我们自己养猪自己杀了吃,为什么会罚那么多,想不通。
其表示,其向执法人员征求从宽处理,均以国家规定为由被回绝,对于5万元的高额罚款,其表示就算坐牢也承担不起。
台州市司法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仙居县人民法院组织行政调解,执法部门综合考量当事人情况,撤销原处罚决定,减为罚款5千。
车祸、致残、贫困,自己家养的猪宰了卖点钱,被罚5万。
经法院组织行政调解,5万罚款改为5千。
就这,残疾的农民,还得到司法局表示感谢...
别问,问就是硬核规定,别辩解,辩解就是“合法合规”,别硬刚,刚就是强制执行。
我始终觉得,那些背离法理泯灭人情的强硬监管,是在霸凌孱弱的民生,它不是在捍卫法律法规的权威性,正相反,它是在撕裂公信力与私权利之间最后的信任屏障。
“你为何不报官?”
上面一道令,下面一道坎。时代一粒灰,个人一座山。
我希望上面的人能诚恳低一下头,我希望下面的人能高抬一下贵手,看看夹在中间的那一群人,究竟过得有多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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