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以上被拒入住!网友吵翻了公众号新闻2023-07-13 09:07“35岁以上中年人”被多家青旅拒之门外。有青旅商家表示,自家经营的旅社床铺多为上下铺,年龄较大的人士在下铺满员的情况下,住上铺存在安全隐患。尤其部分人士还可能患有高血压之类的疾病,夜里上洗手间尤其不安全。另有青年旅社负责人表示,店里基本都是学生入住,一般四五十岁的人士与年轻人的作息不一样,长期住宿容易有矛盾。如果是超出35岁的年龄不多,或者住的时间短,尚可弹性处理,但整体还是将年龄限制设定在35岁。7月13日,澎湃新闻随机拨打北京多家青旅预订电话,部分商家称现在没有年龄限制,有一位商家明确表示:“只要有身份证都可以办理入住手续。”对于前述青旅拒接“35岁以上中年人”的规定,有网友表示理解,也有人认为被冒犯了。有网友评论称,“真正对青旅有感情的,也得是三四十岁那拨人,青旅这一规定,只会让自己的路越走越窄。”那么,青旅拒接“35岁以上中年人”,算不算年龄歧视呢?“生活习惯不一样,不方便管理”等理由是否合理?青旅如此规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由于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在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上差异比较大,为了减少居住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通常会安排年龄段相近的顾客在同一房间。这种安排设计也在商家的自主经营范围之内,对年龄做出相应的限制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不能认定为违法违规。付建认为,商家有自主经营权,对租客进行年龄区分和限制并未超出权利范围。将租客通过年龄段进行划分,可以减少不同年龄段容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由于商家只是对合租做出了相应限制,具有正当理由,不能认定为是对年龄的歧视。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悦同样认为,商家有权拒绝为特定年龄人群提供服务。商家有自主经营权,为了保障自己的服务质量和安全,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制定限制条件,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曾悦称,青旅对顾客设置年龄限制,并不算年龄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歧视消费者,但如果商家出于管理、安全及其他合理因素考虑,则属于合理限制,尚不足以构成歧视。但是,对此也有律师持不同意见。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商家限制顾客年龄,涉年龄歧视,违背公序良俗。赵良善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类似这样限制顾客年龄的条款,亦是无效的。赵良善说,商家声称因上下铺对超龄顾客不安全,这一理由不成立,因为若商家担心超龄顾客睡上铺不安全,完全可以安排超龄顾客睡下铺,下铺对超龄顾客安全,而非“一刀切”式一律禁止超龄顾客入住。那么,超过年龄限制的顾客,可以要求青旅提供服务吗?付建律师认为,消费者可以和商家协商,尽可能地安排相近年龄段的租客合租,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整租,或者选择其他平台寻找合适的房源。曾悦律师则认为,消费者不可以和商家协商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青旅和顾客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都有自主选择权,法律不允许青旅强卖,也不支持顾客强买。如果顾客认为自己受到歧视,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管局举报维权。赵良善说,青旅可以拥有自身的定位以及目标群体,但是不得以年龄作为刚性前提,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可取。对此现象,顾客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由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制止。来源|澎湃新闻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