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而不幸”的首个破产人,还完债了
梁文锦焦虑得睡不着觉,头发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变白。在公司,他总是战战兢兢,担心催债公司找上门。工作时,他尽量全身心投入,但其他时间基本都被还债问题所困扰,无论是躺下休息、吃饭,还是走在路上,他都没有办法集中思考,没有心情计划明天。
75万元,是梁文锦35岁时的欠债金额。他有12个债权人,包括八家银行和四家互联网借贷平台。
这都是当下再常见不过的借贷方式。小额信贷,门槛低,随用随借。此后,利息、违约金叠加经营不善、个人经济恶化等原因,最终使借款人在资金海洋中沉没。
6月23日,梁文锦像平时一样6点半起床去公司。欠债3年来,他第一次感到,悬在头顶的还债压力已经卸下。他舒展眉头,看看车窗外的风景,内心释然。
6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梁文锦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他的个人破产重整案已执行完毕。这几张薄薄的裁定书,对他来说,力有千钧,自从破产危机爆发后,他的内心第一次安全着陆。
作为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的申请人,梁文锦因此获得了经济“重生”。从破产到申请,从法院受理,再到执行完毕,梁文锦的个人破产案,完成了首尾衔接的程序闭环,在个人破产的司法实践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梁文锦曾说,不管是他还是别人,总会有“第一人”出现。既然成为了“第一人”,他希望自己的经历,能鼓舞更多“诚实而不幸”的破产人。
2018年,当梁文锦开始创业的时候,他32岁,项目是蓝牙耳机,他本身是消费电子行业的工程师,产品研发对他来说是本行。
创业之前,他在深圳已经工作了十年,十年间,他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因为孩子的户口在老家,有一段时间在深圳上的是私立学校,每年要多花费两三万元。头几年,他没存下什么钱。2018年,他攒了20多万,全部用于创业。
疫情还没开始的时候,创业压力先行到来。2019年9月,他带着自己开发的产品到香港参加展会,但没有找到客户资源,他回深圳继续改进产品。2020年初,梁文锦一边继续完善蓝牙耳机,一边借势转向防疫产品开发,生产了额温枪。
后期投入产品研发的资金不够,他从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渠道借款。梁文锦还使用了支付宝、京东白条等平台,借的时候手机简单操作就能到账,他没有考虑太多。
前期进行市场调查时,梁文锦确信,额温枪需求旺盛,但等产品真正出来时市场几乎饱和,没有人买,销路依然打不开,他只好以单卖配件的方式销售给其他厂家。
2020年6月,梁文锦似乎已经预见了结果,但他没有下定决心关闭公司,他抱着一丝希望,希望生意有所好转。他完善了蓝牙耳机的设计,做好了样品和市场物料,“很多客户希望先把产品做出来再去卖,但当时已经没有资金投入了。”
2021年春节,梁文锦刷短视频的时候,第一次听闻“深圳个人破产条例”。3月1日那一天,国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源源不断的催款电话没有停止,《条例》对梁文锦来说是救命稻草。梁文锦不知道他是否符合条件,也不知道申请破产会对自己有什么帮助,无论如何,他想试一试。
3月10日,梁文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个人破产申请书,阐述了破产原因、破产经过,提交了个人的社保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也是在这个时候,法院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作为梁文锦的破产管理人,由刘胜军律师及其团队来具体负责,他们要全程指导和监督梁文锦完成破产程序。刘胜军律师首先要做的事是审核材料,调查梁文锦三年来的资产情况。包括银行卡下所有流水,家庭内部成员的财务情况,家庭结构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有重大资产转移,是否有离婚等情况,还有公司账目,家庭日常消费记录等。这些资金账目主要由梁文锦提供,律师也可以到银行调取,哪怕是一笔200元的日常支出也要提供消费证明。
居住条件也是核查的一部分,第一次去梁文锦家里的时候是晚上,刘胜军觉得当时他家里的氛围比较凝重。刘胜军以前代理的更多是企业破产,自然人破产他是第一次介入。对于他们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过程,“它是第一宗破产重整案件,接下来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将来会怎么样,心里是没底的。”
比如简单的文书制作,没有现成的格式和版本,只能自己创立一种格式,这是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破冰”过程,没有案例可以参考。
当破产人“诚实”的时候,破产管理人调查过程会相对顺畅。一个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梁文锦去接受询问。
那是梁文锦人生中,第一次来到法庭,他“心惊胆战”跟着指引来到审判庭。问询内容围绕着梁文锦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破产过程展开。
问询结束之后,回去等通知,这又是一个“七上八下”的过程,5月11日,梁文锦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受理通知。看到受理文书上的编号显示“1”,他才知道,自己是深圳第一宗正式受理的个人破产重整案件。
申请破产时梁文锦一共欠下75万多元,本金675000元,8万多元是利息和违约金。制定破产重整计划前,破产管理人要和每家债权人初步沟通,协商每月如何分配款项。6月22日,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时,一次性高票通过了梁文锦的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显示,每个月梁文锦要还款两万两千元,这个数字是他自己主动提出的,“差不多就是我的工资收入”。梁文锦家里有五口人一起生活,夫妻二人、两个孩子还有他的母亲,五口人租住在35平方米的城中村里,加上小孩上学等日常生活每月大概开支7700元,刚好由梁文锦爱人的收入来负担。当时,梁文锦没有房产、车辆,有两个专利和3万多元存款。
自从梁文锦开始走入个人破产程序之后,催债的电话逐渐少了。破产管理人介入之后,收集债权信息的同时,也会通知债权人暂停催收。梁文锦说,只有少数几个第三方公司还会打来,当梁文锦和对方说,自己正在申请破产,他们会“有点蒙”,“因为很多催款人也许不是深圳本地的,不知道个人破产制度,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
2021年7月19日,梁文锦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得到了法院的批准。裁定书显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实现债权人本金100%清偿,债务人免于偿还利息和滞纳金。
同时,在重整计划期间,梁文锦的消费会被限制。比如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商务舱或者头等舱,搭乘高铁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能选择一等以上座位;不能在高尔夫球场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等。
此后梁文锦开始了节衣缩食的生活,每天早上6点半起床,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上班,午饭从家里带。节假日,一家人也几乎不出去吃饭。大的孩子刚开始上初一,已经懂得家里的境况,“不会提出过分的消费需求”,看见同学穿一双几百元的球鞋,他可能也想要,但仍然穿着几十元的白色回力布鞋。法院提供的限制消费清单,对他来说没有太多意义,在破产之前,他本身也过着一种朴素的生活,没有高消费、讲究享受的习惯,连打车也很少。
每个月的15号他都要在“I深圳”APP里上传自己的消费凭证、收入凭证。要把每一项消费截图,分类整理成表格,核对好,再去APP上一项项填报。刚开始的时候,整理凭证这项工作,他几乎要花三个小时。
刘胜军说,虽然梁文锦很快找到了工作,但是收入几乎都拿来还债,心理压力很大。
有时半夜三更,梁文锦会给他打电话,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梁文锦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忙,偿还压力大的时候,他需要一个倾诉的出口。除了指导和监督,刘胜军还要扮演抚慰和鼓励的角色,这和办理企业破产案件不同。“他是自然人,是活生生的一个主体,所以在这个制度实施的过程中,除了严格的监督,还有一个温度的问题,和债务人沟通还是要讲究人文关怀。因为如果他身心不健康的话,也影响重整计划的执行。”
梁文锦工作很拼,晚上常常加班到10点多,周末没有个人生活。努力工作一年后,梁文锦的专业技术能力得到认可,2021年12月份,他有了加薪机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长了30%,半年后又涨了一次,两次加薪,大大缓解了他的还债压力。
他问过刘胜军的意见,是否每月增加还款额度,刘胜军的回复是,稳妥起见,要考虑换工作等意外情况,“一旦你去提了额度,但最终如果哪个月还不上,破产重整计划就有可能延迟甚至终止。”
加薪之后,梁文锦没有增加还款数额,依然按照两万两千元的计划归还,他说,要考虑生活当中的意外情况,正是疫情之年,身体健康需要保障。每个月,还完两万两千元之后,他把多余的钱存下来,直到2023年4月份,存款已经足够支付剩余的所有债务,他选择一次性支付23万元,提前15个月把本金全部还完。
全部还完那一刻,他的银行卡里只剩500元钱,但马上会有新的工资进账,他觉得,天亮了。
6月20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梁文锦个人破产案已执行完毕,8万多元的利息得以免除。至此,“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件”画上了句号。梁文锦一共偿还了21期,刘胜军粗略计算,如果不进个人破产程序,利息和滞纳金会持续计算,梁文锦可能在原来的基础上还需要多付30多万元的利息。
回想整个过程,最值得庆幸的是,三年来,梁文锦的家庭关系没有受到太大冲击。他的爱人也有无法接受、情绪不稳定的时候,“这么多钱,什么时候能还完?”但破产重整计划,仍然是一个看得见希望,也执行得下去的方案,他的爱人选择全力支持。有时候只是一句简单的“慢慢来呗”,梁文锦也会觉得感动。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更加确信家庭的稳固性和重要性,“我们都相信以后会过得越来越好”。
刘胜军律师也说,作为首宗案件,梁文锦的家庭关系足够稳定和简单,既没有离婚,也没有财产分割,没有延展出来更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会这么顺利。”
个人破产制度,对梁文锦来说,逃离了不体面的度日如年的欠债人模式,他可以安稳工作,按照重整计划还款,心里有了安全的托底。整个过程,他对破产管理人完全坦诚,性格和行为几乎是“诚实而不幸”的典型注脚。刘胜军说,“给他喘息的机会,同时他也没有躺平,他很有责任心,一直积极努力。”
除了梁文锦的案件,刘胜军这两年还同步参与了四起个人破产案件,他举例说,有一位破产申请人,离婚的时候把财产全部归了另外一方,刘胜军很警觉,“会不会是逃债?”所以前期调查的过程,需要核实离婚的时间,以及负债形成的时间,调查结果显示是离婚之后负债,那么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就可以忽略。
另外一个案子,虽然进入了程序,但申请人有很多顾虑,担心在老家的债权人知情后,影响到还在老家生活的父母,他在规定期限内,没法提交完整的重整方案,最后退出了程序。
在“中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深圳个人破产信息网”上,截至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共公布了两宗终止个人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的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的裁定文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期间,林某与朋友合伙开了多家服装店,并通过借款的方式来维系店铺的日常经营。2020年,服装店陆续倒闭,而林某的借款总额(包括本金和利息)达到了130万余元。2021年5月11日,林某向法院申请了个人破产,当时,他仅有1200元现金财产,以及一份月薪3500元的网约车工作。
2021年9月17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了林某的重整计划,他需要在5年内以现金的形式清偿约69万元的所有债权本金。2023年6月,由于林某无法继续执行重整计划,他的管理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向法院申请了终止执行。
除去少部分退出程序、终止程序的案例外,截至目前,深圳中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635件,已立案审查411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117件。经过审查后很多申请人不符合标准,因而裁定受理申请比例不高。《条例》规定,发现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的,或者有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等妨害破产程序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无法进入破产程序。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副署长徐胜芳介绍,个人破产制度实施初期,很多债务人对《条例》内容理解不够精准,有时会以“试一试”的心态向法院提交申请,给法院造成较大的立案审查压力。
这也是制定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的原因之一,起到前期筛选和过滤的作用。“个人破产申请辅导制度实际上是一个破产事务管理制度,它不是审判的范畴,可以在前期帮助申请人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破产申请条件,完成对债务人家庭状况、负债状况、负债原因及经过、偿债能力等的初步调查,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提供参考。”
徐胜芳解释,劝退的申请人中,有的不如实报告个人债务,前后相互矛盾;有的不符合社保缴纳要求,没有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三年,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深圳;有的在工作人员一对一的辅导之下,依然无法梳理负债经过;有些人负债是因为赌博等违法原因。这些都不符合申请条件,会在辅导阶段被劝退。“我们还是能够拯救一些真正的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向社会传递个人破产并不等于欠债不还这样的积极观念,防止破产程序被滥用。”
辅导过程中,对那些处于人生低谷,压力大以至于在辅导时崩溃的人群,管理署的工作人员,也要掌握必要的心理辅导技能,给予安抚。徐胜芳说,破产重整计划一般是三至五年,目前一些申请人仍在执行程序中,像梁文锦一样提前走完全程的目前只有一个,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的样本。
截至2023年7月6日,管理署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预约1943人次,组织完成辅导1801人次。发放申请前辅导回执并向法院推送辅导材料734人次,劝退不符合个人破产申请条件的辅导对象774人次(占比超50%)。
有声音质疑个人破产制度是“逃废债的工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解释,这种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质疑是一种想当然的误解,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文本以及研究成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实际上我们确立了严格的资产状况调查,赋予了债务人严格的申报说明义务,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和无效行为制度,同时对免责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再加上非常专业的案件审理流程设计,这些都是打击和防范债务人逃废债的有效法律手段。”
徐阳光表示,首宗案件的办结探索出了一套不同于企业破产的审判流程和文书格式,也为个人破产制度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救济途径,“诚实而不幸”的普通人有机会通过个人破产制度卸下债务包袱。
对于大众常见的理解误区,徐阳光总结了四个方面,第一,不是所有的申请者都能进入个人破产程序;第二,不是所有进入个人破产程序的债务人都能获得破产免责;第三,获得破产免责的人也并非能够免除所有的债务;第四,个人破产免责并不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此外,如果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做出的免责裁定。徐阳光说,“这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理念的制度,它可以帮助债务人东山再起,重回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也有很多打击债务人逃废债务的规定,保证了个人破产制度不会沦为债务人逃债的天堂。”
今年三月底,深圳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商事主体超过了400万户,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商事主体总量、创业密度稳居全国第一。
刘胜军觉得,城市的创业力量活跃,这样的经济氛围搭配上切实可行的个人破产制度,一方面是鼓励创新,一方面也是宽容失败。“鼓励他们往前冲的同时,这一部分掉队的诚实而不幸的人,给他们制度上的保障。”在他看来,个人破产制度,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是用时间换取空间,但这条道路不是免债天堂,上面设置了很多栏杆,禁止翻越。
个人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梁文锦去查了自己的征信,仍然有几十几条逾期记录,最长的逾期30多个月。
刘胜军律师说,债权人银行会对有关事项进行处理;如果银行未及时处理,管理人也会致函给银行,提请其处理;此外,梁文锦也可以申请法院向征信管理部门出具诚信履约证明,进行信用修复。
梁文锦期待着自己的征信早日修复。刘胜军形容,这个过程将债务人“激活”了。从旁观者的视角,他看到了梁文锦的变化,从压抑沉闷到踏实安稳,最后豁然开朗,“因为他能够看到曙光,有希望就能激发他内心的冲劲,人最怕的就是看不到希望”。
6月,梁文锦带着记者去了他曾经创业的地方,三年过去了,公司原来的办公室虽然已经租给了别人,但是原来的形象墙还在,没有变化,梁文锦触景生情,有些伤感。
让人意外的是,刚从创业失败阴霾中走出来的他,未来仍然想要创业。梁文锦37岁了,没有多少储蓄,不知道自己还能打多少年工,也许迟早都要自谋出路,差别在于,他会选择更稳妥的创业模式,会留下足够的钱,保证家庭安稳。
梁文锦曾说过,不管是他还是别人,总会有“第一人”出现。既然成为了“第一人”,他希望自己的经历,能鼓舞更多“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勇敢面对现实,渡过难关。
最近,他重新租了稍大一点的房子,闲暇时间更多用来陪伴家人。“第一人”的历史翻过去了,他回到了普通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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