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村公寓因漏水被毁 业主硬刚物业索赔75万
(加西网综合)最近温哥华一位女业主向共管公寓的物业索赔 75 万加元的赔偿款被 BC 省民事调解法庭 CRT 做出裁决。在这起案例中,女业主起诉物业的起因是物业没有为她修缮阳台、浴室和厨房等。但在其他方面,这位业主也对物业有诸多投诉,包括自己受到了物业的不公正对待。
由于公寓管道漏水等问题,造成 J 女士的房屋出现一些问题。
业主 J 女士要求物业对其阳台、厨房、浴室等维修支付费用,以及对其安全的赔偿 2.5 万、对该单元房屋价值损失 12.6 万元等,最终累计近 16 万加元。
此外,J 女士还要求物业赔偿 50 万元,因为她称物业违反了物业财产法 SPA,错误征收了她的建筑物维修的特别税、并由于经济困难和压力受到损害等,需物业再向她支付 9 万元。
根据法庭文件,此案可以追溯到 2018 年,当时物业批准对该单元进行维修。但却一再延误,其中第一次延误是由于物业的建筑承包商推出;之后疫情大流行开始,意味着维修工作要到 2022 年 8 月才能开始。
但这个时间被 J 女士否定,因为她认为不合适。最终维修工作被安排在了 9 月。
但在维修开始前的 5 天,J 女士向物业发出邮件,要求将维修工作继续推迟几个月,理由是家里出现紧急情况。
该物业表示,他们试图为 J 修复阳台,但 J 拒绝让工人进入。此外,物业还表示,对 J 提出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合理调查,不属于该阶层的责任范围。
J 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方面,是由于 J 被征收 3 项特别费用,其中,J 要求物业退还但被拒绝。此外,J 还要求审查物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被拒绝。另外,此前 J 曾经把公寓用于短租房,被物业制止。但之后其他业主则出租了一个房间用于 Airbnb。
综上这些因素,J 认为自己被不公正对待。
但法庭最后的审理中指出,同意物业的说法——维修房屋的延迟是由于 J 女士的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应有物业来承担。
对于短租房部分,由于另一位业主已经从温哥华市政府申请到了短租房的许可证,因此是合理的,同时 J 女士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
而在被征收 3 项特别费用方面,J 女士明显有数学计算错误,因此也被驳回。
最终,法庭的裁决认为,J 女士要求审查物业财务报告的要求被予以受理,其余索赔主张则全部被驳回。并要求 J 女士在物业派出建筑工人时允许承包商合理时间内进行上门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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