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信推荐机制调整了,可能有些朋友会收不到我们的推送,大家别忘了给视角学社加上星标,以免错过更多精彩!朋友说,她邻居的儿子养了一只小鸭(在动物园门口买的)作为宠物。小鸭居然养成了大鸭,叫声烦人,还脏,每天跟着人脚后跟转,人走哪它走哪,随走随拉。邻居家是实木地板,需要定期打蜡那种,随时随地出现的鸭屎让她忍无可忍。
小鸭长成了大鸭,不再可爱,本想拿去送人,但一想,送给别人,别人还是宰来吃了。与其送给别人吃,不如……于是……。“小孩哭了两声,洒了几滴猫尿,还不是算了!”朋友说。她之所以说起这事,是因为聊到小时候吃过狗肉,也是自家养的狗,开始也有点难受,过几天就忘了,“你别说,狗肉还挺香的。”她现在也养了一条小狗,也觉得麻烦。“不会不会,现在的狗跟以前的狗都不一样了,以前的狗见到人最多跑上来蹭两下就走开了,该干嘛干嘛去。现在的狗成天和人腻在一起,太会撒娇了,你一回家就扑上来,钻到你怀里,要你抱,嘴里还‘嗯嗯’地发嗲,有的人天天晚上还要给狗洗脸洗脚洗屁屁,抱到被窝里睡,简直把它当成人了!”人之所以能心安理得地吃猪,而不能心安理得地吃狗,就因为彼此在感情上投入太多,人已把狗当成同类,当成亲人。猪的可悲就在于它没能和人建立起情感关系,它永远只能作为一堆肉而存在,其他的鸡鸭鱼兔也莫不如此。生杀全在一个“情”字上!食人族之所以食人,也是因为在他们眼里,人就是行走的美味而已。所以,那个把宠物鸭杀来吃的行为,其令人惊悚、恶心的程度不亚于杀死一只宠物狗。那只鸭,也是寄托着孩子很多感情的生命,最后“与其送给别人吃,还不如自己吃”,虽然“被吃”的结局是一样的,但孩子的感受完全不同,杀死鸭,就等于谋杀孩子对于一个生命的情义和责任心。如果宠物鸭可以吃,宠物狗也是可以吃的。那么比鸭和狗更高级的人可不可以吃呢?显然不能。但大饥荒年代,吃人的事也并非没有发生过。可见,“不可吃人”的天条,也经不起极端情况的检验。
不可吃人,因为人是同类。但若被我们视为同类的宠物可以杀来吃,那离吃人也就不远了。一切的宠物,当它成为宠物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和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心灵产生联系,就已经成了我们的一部分,如何对待宠物,实际上就是如何对待人类,如何对待我们自己。所以,一切的宠物都应该得到尊重,善始善终,不管它是一只狗,一只鸭,或是一只小仓鼠。(当然,对非宠物的生命也应该尊重,这是另一个话题了。)孩子都喜欢小动物,都想养宠物。但养一个宠物就是和一个生命建立了特殊关系,就意味着生命中有了另一个生命,就有了一份情义和责任,就要承担起它的日常乃至生死。想起儿子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同样是家里没有条件养,后来就送给了幼儿园。小兔长成了大兔,天天在园里跑,小朋友们很喜欢。最后兔子误食草坪上打过农药的草,死了。但那只是一场意外。我编了一个童话,送走了兔子。儿子并没难过多久,也没因兔子之死而产生心理阴影。
现在想来,唯一遗憾的是,死去的兔子由幼儿园老师简单处理了,其实当时还该有个仪式——安葬,来了结这件事。(而我之所以未能亲自处理,现在才明白了真正的原因,是我自己对死亡的恐惧,我不能面对宠物死去这件事,害怕去触碰它僵硬的身体。而多年以后,经历了父母去世以及人生的种种,对生死之事已经坦然,我才能意识到我当初的逃避。)后来又养过一次宠物——金鱼。养着养着,死了一只,我没有多想,倒进了马桶。结果儿子很害怕,很久不敢坐马桶。我自己也害怕,总觉得水管深处有只鱼在眼睁睁地看着。后来又死了一只,我和儿子将它郑重地埋到树下,心就安了。倒进马桶那只,直到看了《海底总动员》才得以解脱。小鱼尼莫就是通过马桶回到大海的,所以,马桶对鱼来说倒是一个解放的象征,一个正当的归宿。至此,对那条鱼,才完成内心的救赎,终于坦然。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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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稚,著有《平凡的孩子也有春天》《三年能走多远》《没有不会写作的孩子》等十余部家庭教育著作,《你不来我也等》《正在消失的物品》等十余部散文、随笔集。转载:鲁稚的阳台。本文版权归属作者/原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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