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夫妻 “ 家庭洁净条例 ”
家 庭 洁 净 条 例
TAHARAT HAMISHPACHA
טהרת המשפחח
妥拉指示:“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意指与她有性行为),与她亲近”。(利18:19)有月经的女人因着丧失潜在的生命而被视为教仪上的不洁(利15:19),也让妥拉在此禁止人们于这段不洁的期间进行婚姻关系中的性交行为。
在月经开始后,女人就成了נדה( niddah,意思是“排除”或“隔开”)。她必须在接下来的五天经期,以及后续七天的“经血排净”期,也就是总共十二天的期间里不跟丈夫行房。
在这十二天里,夫妻不仅不行房,甚至不亲吻或抚摸对方。由于亲密的爱抚会成为性交的前兆,因此较严苛的规定可以帮助夫妻保持禁欲。
最智慧、严谨遵行这一原则的夫妻会分床、或者分房就寝,并在十二天里不随意触碰对方。举例来说,在用餐时,夫妻不会向对方说“请把盐递过来”,而会将盐罐摆在桌上由对方自取。如此一来,可以避免煽动欲火。
因着这条禁止触碰niddah的规定,正统派犹太人于是衍生出一项类似律法的强制性传统,亦即他们不在公共场合触碰自己的妻子(以便保护她们的隐私,不让人看出她们是否正有月事),也不与任何女人握手(因为不知道她们是否为niddah)。也因着这条禁止触碰niddah的规定,正统派犹太男女不会在公共场合里共舞,抑或她们若共舞,两人也不牵手,而是同握着一条手帕(还记得 屋顶上的提琴手 片中跳舞的那段情节吗?)。
在十二天期满的当天晚上(这是假设在五天行经期之后的七天内都没有再流出经血,如果还有,则必须从没有流血的当天开始推算七天),她要到“净身池”浸身,象征在教仪上得到洁净。而这正是“净身池”最主要的功用,也说明了为何每个犹太小区都必须要有一个净身池。
在净身之后,夫妻可以恢复正常的行房。
这套明令niddah要禁欲,并且之后进行教仪净身的规定称作“家庭洁净条例”,因为它们是为了将夫妻的关系提升到圣洁的层次。
妥拉清楚明示,之所以不要与行经的妇女性交,不是因为她们的身体不干净或不卫生。须知,月经不是“肮脏”的,行经的女人也不是“不干净”的。
和其他的教仪性不洁净相同的是,行经妇女之所以在教仪上不洁净,并因而丧失参与并遵行犹太教仪的资格(这在古时指的是将祭物带到祭坛献上),乃是由于她们正遭遇体液的流失;说得更严肃一点,她们正在丧失潜在的生命,也因此,她们将无法全心全意地参与并遵行犹太教仪。
所以,所谓的“肮脏”或“不洁净”并不是指着女人的身体,而完全是指着教仪上而说的。
履行“家庭洁净条例”的夫妻都证实,性关系若漫无约束,就只是在满足兽欲。在这项亲密的两性关系中,必须要多多的留心、考虑、尊重,并且最重要的是自制。“家庭洁净条例”证明,人类有能力去控制并约束自己最原始的情欲及本能。
通过遵行“家庭洁净条例”,人类最本能的性关系将升华为圣洁的行为。
遵行“家庭洁净条例”的夫妻们表示,他们的婚姻一直维持新鲜与活力,因为夫妻两人每个月都可拥有自己的“空档”和私人时光。除此之外,夫妻两个人在每个月以饥渴与热情来恢复性关系,重温蜜月期的甜蜜。
另一个奉行“家庭洁净条例”的理由是妥拉与拉比贤哲们都没有明讲的,原因是这项可能最重要的理由相当敏感。说穿了,“家庭洁净条例”其实是犹太人增产的管道。
如果一对夫妻必须十二天都不行房,并要等到妻子在第十二天晚上净完身子后才准恢复正常的夫妻性关系,则几乎少有夫妻不在这晚行房;他们甚至很可能会在接下来的数晚持续行房。
女人通常是在经期循环的中间,也就是在28天经期循环的第十三、十四,及十五这三天间受孕。在经过十二天的禁欲后几乎可以保证,所有奉行“家庭洁净条例”的夫妻一定会在妻子最容易怀孕的几天当中行房。所以,“家庭洁净条例”其实是一项保证犹太人可以世代繁衍的教仪,因为它确保了更多犹太婴儿的诞生。
在这个许多年轻人偷尝禁果,婚外情泛滥的性开放年代里,“家庭洁净条例”看来既古怪又落伍。然而,除了正统派犹太人之外,现今有越来越多自由派犹太信y团体里的年轻夫妇也开始实践“家庭洁净条例”,并因而经历到生命的提升。
那些奉行“家庭洁净条例”的夫妻见证指出,这些诫命丰富了他们的婚姻生活,深化了他们的爱情与委身,并让他们的人性情操更尊贵。
那些奉行“家庭洁净条例”的女人也提到,她们感到身为一个女人的价值,并且经历到身为人类的尊严与宝贵。她们也感受到“净身池”的水流好像羊水一般环绕、呵护着她们,每个月带来重生与更新,让她们得到了滋养与扶持。
在这个纵欲无度、江河日下的世代中,“家庭洁净条例”证实、扶持并强化了婚姻的制度与神圣。它并肯定了每个人的价值与重要性,并将属上帝的圣洁带入人类最亲密的关系与时刻里。
你们要谨守遵行
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
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必说
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
|申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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