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法案:怀孕就能抵税!
近日,爱荷华州共和党众议员阿什利·辛森(Ashley Hinson)提出了《生命保障法案》(Providing For Life Act),旨在扩大联邦福利,增加联邦儿童税收抵免,包括覆盖怀孕期间的准父母。
新闻截图:newsweek.com
这项拟议中的法案允许有胎儿的准父母为任何未出生的孩子,在出生前一年申请税收抵免,并且在孩子出生后也可以获得本年度的常规税收抵免。根据最新的《生命保障法案》,父母需要就业才能获得这项税收抵免。具体而言,孕妇肚子中的胎儿将有资格获得4,500美元的税收抵免;5岁及以下年龄的孩子,每个孩子的税收抵免也将提高至4,500美元;6岁到17岁之间的孩子,每个孩子的税收抵免将为至3,500美元。
取自法案原文截图
截取自thegazette.com
这项法案的核心目的在于扩大儿童税收抵免,将未出生的婴儿纳入保障范围,为工作家庭提供额外的支持。此举还赋予妇女照顾婴儿的权利,无论其社会经济地位如何的家庭都能够供养得起孩子,并为他们提供照顾孩子的资源援助。
然而,一旦《生命保障法案》成为美国法律,将产生重大影响。首先,它将使胎儿的生命成为法律上的事实,将胎儿纳入《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中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和保护。这也可能使政府更难以限制堕胎。
其次,该法案的通过将使父母能够获得为胎儿支付医疗费用的税收抵免,这将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负担,并鼓励他们继续怀孕。
第三,该法案的通过将向公众发出强烈的信号,表明政府支持胎儿的生命。这可能会导致对堕胎的道德和法律地位的更广泛辩论。
因此,对于《生命保障法案》的反应在两党之间存在差异。民主党人对此类项目的联邦资金提供持保留态度,特别是在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为堕胎提供联邦保护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裁决后。而美国反堕胎组织负责人玛丽莲·马斯格雷夫(Marilyn Musgrave)则对共和党议员辛森提出的《生命保障法案》表示支持,认为每位母亲从怀孕开始到孩子出生都应该得到照顾和支持。
在法案中,除了对未出生的孩子提供税收抵免外,还包括允许父母提前3个月领取社会保障福利,以资助育儿假;建立一个孕妇可用资源的联邦信息交换所和一条孕产妇心理健康热线;将产后和哺乳期母亲的WIC资格扩大到出生后两年;鼓励各州制定并强制执行亲生父亲的子女抚养义务,应母亲的要求,至少支付母亲一半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保险费;授权接受SNAP食物援助的人与儿童保育机构合作;让基于信仰的组织更容易获得联邦政府对社会服务项目的拨款,包括为准父母和新父母提供怀孕和收养咨询的项目;确保孕妇在大学校园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保护,并获得非堕胎资源和选择。
对于这项新法案,支持与否取决于个人对胎儿权益、堕胎和社会福利政策等议题的观点和价值观。然而,无论该法案最终是否成为法律,其内容必将在美国社会引发激烈的辩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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