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新法控“幽灵枪”用意好 可实际吗?
7月22日上午,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签署了一项控枪法案,该法案将允许普通民众指控那些在加州贩售或制造非法武器者,这些非法武器包括攻击性武器与“幽灵枪”。
纽森签署的这项新法将于明年元月1日生效,该法是效仿得克萨斯州反堕胎法案而制定的。得州的反堕胎法允许民众指控那些协助或唆使堕胎的人。加州的这项新法就像得州的反堕胎法案一样,原告可得到每一把非法枪支至少1万元的损害赔偿,此外还将得到律师费的补偿金。加州的这项新法源于SB1327提案,是由加州参议员赫兹伯格(Bob Hertzberg)与坡谭迪诺(Anthony Portantino)所撰写的。
这项法律用意很好,目的在于控制民间的攻击性武器与“幽灵枪”,这两种枪支均是全美各类枪击暴力案件中使用得最普遍的武器。尤其是那些没有序列号的“幽灵枪”最让警方头疼,即便是警方拿到了凶案中使用的武器,也会因枪支上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而让警方侦办案件的重要线索之一就此中断。
7月24日发生在洛杉矶圣佩卓的一起造成2死6伤的大规模枪击案就是一例。此案发生在当地一个公园的棒球场附近,当时公园内有500多人,嫌犯持枪在公园内滥射,据目击者称曾听到了近百声枪响,嫌犯随后弃枪逃跑。案件发生后,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多支武器,但均是“幽灵枪”,没有任何线索。这一重大案件发生已超过一周时间,警方却一筹莫展,尚未抓到嫌犯。
洛杉矶警方在一次缴获枪支的行动中。侨报记者邱晨摄
由此可见,嫌犯使用“幽灵枪”的目的即是看中了其反侦察能力,叫你无法寻枪找人,最终破不了案。既然寻枪找人无法实现,那警方也就很难查找到那些制造或贩售这类非法武器的人了。那我们就更无从起诉他们了。也就是说,起诉“幽灵枪”这类武器的制造者及贩卖者的难度与起诉违反了得州反堕胎法案的人的难度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前者本身即是罪犯,而且无迹可寻,而后者是救死扶伤的医师或无助的孕妇,他们或有执照、有诊所,或在看诊过程中留下了许多私人信息,想逃都逃不掉。不知加州这一新控枪法撰写者是否考虑过执法难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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