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花10万买彩票,"85后"干部挪用570万元被判10年半
8月23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布了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出纳李斌的犯罪细节:作为一名年轻干部,34岁的他为了买彩票,先后挪用570多万元公款,最终获刑10年半。
李斌,男,1989年7月生,四川巴塘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201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甘孜州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纳。2022年8月,接受巴塘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11月,李斌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5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甘孜州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出纳李斌
“在一次次的挪用住房公积金、保险金和维修资金后,我不仅无心照顾家庭,内心也备受煎熬,失眠已是常态。睡不着觉的时候,我就一个人跑去河边发呆,每天都后悔不已,甚至想过跳河,一了百了。”甘孜州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出纳李斌的忏悔录中,每一个文字都书写了他无尽的悔意。
首次买彩票中奖四千 开启疯狂的“彩票人生”
李斌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2009年退伍后,在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初入职场的李斌踏实肯干,认真刻苦,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他给予好评,几次年底考核都获评“优秀”等次。在工作上一帆风顺的同时,李斌步入了婚姻殿堂,并在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夫妻二人工作稳定,生活美满。当时,在外人眼中,李斌就是让人“艳羡”的“人生赢家”。
那么,李斌又是如何走向“歧途”的呢?
李斌称,他第一次购买彩票时中了4000多元
原来,李斌偶然一次路过彩票店时,听到人们在店内欢呼雀跃。出于好奇,他进入彩票店,并在熟人的指导下买入了人生中的第一张“快乐12”彩票。没想到第一次购买彩票,李斌竟然就中了4000多元,“差不多快赶上那时候2个月的工资了。”
李斌被突如其来的“馅饼”砸昏了头脑,飘飘然的感觉从脚底直冲大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就此,初尝“甜头”的李斌开启了他的“彩票人生”。
接下来的几天,他试水般又买了几次“快乐12”彩票,也幸运地中了几次小奖。于是,李斌从偶尔买到天天买,从每日购彩花销几十元到上万元,渐渐在彩票的世界中迷失了自我……
痴迷中大奖 曾一天花费10万余元买彩票
为了提升购买彩票的效率,李斌不仅将其在巴塘县经常光顾的两家彩票店老板添加为微信好友,而且还将位于妻子老家得荣县、姐姐工作地雅安市的两家远在百里外的彩票店老板加为好友。
“随时随地将‘灵感’突现的数字转化为彩票上的数字,不浪费每一个中奖的概率。”打开微信、输入号码、期待开奖,这样无数次重复的操作让李斌乐此不疲,甚至如同吃饭一样成为了他生活中的“必需品”。在“指尖购彩”高效率的“加成”下,李斌有时候甚至一天就能花出10万余元在彩票“大业”上。
时不时的中奖,也为李斌冠上了当地“彩票专家”的称号,他沉溺在彩票带来的虚无获得感之中,越陷越深。
但是,高额的投入之下,李斌的工资已经不够支付他的购彩开销,让他成为了彩票店的“赊账熟客”。2018年3月,在彩票店老板一次次催促支付赊账款项信息的“轰炸”下,长期从事出纳工作的李斌将目光投向了单位公款。
从财政大平台将钱转入自己账户,再通过微信支付前期购买彩票欠下的钱,短短几分钟的操作,李斌紧张得手心冒汗。但是当时的李斌想到自己作为“彩票专家”,中大奖后必然能够将公款“安然无恙”归还,从此干起了监守自盗的“营生”。
利用出纳身份 3年多时间挪用570多万元获刑十年半
一面疯狂“线上购彩”,一面将单位资金视为“提款机”,李斌心中的“大奖梦”从未停歇。
2018年3月至12月,短短9个月,李斌利用自己作为出纳的身份,通过将财政大平台中的公积金和各类保险金转入自己的账户,在每月缴纳单位职工公积金和各类保险时,直接通过对公账户里的其余资金支付。就这样,他先后将95万余元公款转到自己的卡里,为自己的彩票事业“添砖加瓦”。
2018年底,通过早先在工作中的努力获得领导信任的李斌,开始代管某小区的维修资金账户。李斌以“支付工程款”的虚假名义挪用10万元维修资金后,他发现鲜少有人过问该账户,便更加肆无忌惮。
2019年7月,为掩盖挪用公积金和各类保险金的事实,李斌“拆东墙补西墙”,用自己刚中的奖金和小区维修资金填补对公账户中公积金和各类保险的漏洞。
随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李斌只期盼着更高的投入能让他获取更多的“回报”,以扭转单位亏空账户的“颓势”。2020年1月,他再次把手伸向了对公账户,越陷愈深、无法挣脱。
直到2021年,“快乐12”彩票停售,李斌才“大梦初醒”。但这时,他挪用的资金合计已高达570多万元(其中对公账户中的各类专项资金150万余元,房屋维修资金420万余元)。等待李斌的没有不劳而获的美梦成真,只有违法犯罪的残酷现实。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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