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
作者 | 白蓉馅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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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着班,有这么一个词条悄悄冲上了热搜第一 ——
#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
短短一行字,却给工位上的我本人带来不小的震撼。
刷着评论区,看来上班族的心情是一样的:
社交软件的普遍使用,方便了我们的日常通信联络,但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借着即时通信之便,让员工上班工作,下班随时等待工作,上下班的边界变得模糊。
这种“下班了又好像没下”的状态,引来不少网友吐槽:
公司经常在下班后开线上会议、布置待办任务、对接项目细节、催问工作进度等,由于工作基本都能在线上完成,占用的休息时间或多或少又说不清,导致自己每天都处于隐形加班状态。
的确,因为不需要实际到岗,所以很难通过打卡时间直观地反映加班事实和时长,也就更难申请加班费了。
隐形加班,让上班族有苦说不出,确实延长了工作时间,回报却是“隐形”、不被承认的。
非工作时间的移动办公到底算不算加班、能不能申请加班费?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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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一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女士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后因加班问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李女士提交《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微信聊天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称其经常在下班后或假期,使用社交软件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公司应向其支付加班费。
公司认为,李女士在休息日值班时,主要负责在客户群中回答客户偶尔提出的问题,并非加班。
对此,一审法院以双方约定了不定时工作制的理由,驳回了李女士申请上班费的诉讼请求。
李女士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未获得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记录、《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等证据分析,公司存在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安排其工作的情形。劳动者付出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软件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应当认定为加班。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女士加班费3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还有部分网友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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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维权之路,给了我们一些对如何维护休息权的启示。
首先,是要有维权意识。
李女士入职时,虽然公司和她约定了不定时工作制,但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也就是说,公司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单纯口头约定不定时工作制,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这不能成为我们无底洞加班的理由。如果遭遇了超出合理情况的繁重隐形加班,可以先联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决定不定时工作,方便后续的合理维权。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网也曾发布过一个典型案例。某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利用自身的主导地位,要求员工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
半年后,员工张某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这种让员工签订“自愿放弃加班费”协议的操作,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公司侵害了员工的工资报酬权益,最终裁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
所以,无论是口头协定不定时工作制,还是签订自愿加班的协议,都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
其次,是认定加班的标准。
借助即时通信软件的便利,劳动者工作模式越来越灵活,很多工作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线上开展,更不必拘束在固定的工作地点和办公工位。
因此,在判断是否加班的问题上,上述案件的二审中提到:
“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而否定加班,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诉讼中的李女士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社交软件工作,超出了一般的简单沟通的范畴,有实质性的工作开展,因此二审法院认可李女士的加班行为。
目前,部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下班后回微信”是否属于加班的判断标准,可以这样概括:
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具有持续性、连贯性的可视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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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之外,隐形加班的情况不止李女士这一种。
就说工作群吧,一群套一群,大群之外有小群,部门群之外还有项目群,群里新员工入职要表示欢迎,老员工辞职要感谢相遇,领导说话要来玫瑰咖啡赞的emoji三件套,项目有新动态了要及时上线通知到位……
然而以上这些,其实并不算实质性的工作成果,很难像李女士那样被判定为加班。
也许有人会想:既然不到岗,没有和领导面对面,那我装看不到,拖到工作时间再做行不行?
但现实远比想象中复杂。
有网友现身说法,在已经连续加班的情况下,领导在休息日仍找她布置工作。
她已读不回拖了半天,结果就是接到领导的连环call,不得安宁。
当工作“捆绑”生活,当领导将移动办公变得习以为常,很多人只能硬着头皮变相加班。
《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中显示,只有15.3%的人明确表示拒绝在下班后秒回工作相关的信息。说明多数人虽然深受隐形加班之苦,但很多人在下班后,仍被动地关注着工作相关信息。
从实际层面来讲,面对休息时间的加班要求,员工不敢不回应,害怕招来领导的批评或冷遇;但接受隐形加班,又势必影响自己的休息和家庭生活。
此外,关于隐形加班的矛盾,也有扩散趋势,已经从雇佣关系、上下级间扩散到同事之间。
有人就谈到自己的实际情况,某些任务和工作环节需要赶时间,还牵涉到其他同事的协作问题。
“如果流程卡在自己这里,让其他同事等着,确实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就只能大家互相体谅。”
但需要明确的是,移动办公的目的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提升工作效率、加快完成进度,而不是无休止地让渡个人时间。
加班的原因往往是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不合理分配,仅靠员工间互相体谅并非长久之策,最终的结果就是大家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得不到充分的休息与放松,进而直接影响个人情绪和工作状态。
线上加班的情况何时休呢?
数字移动时代,面对隐形加班日益普遍的现象,《法治日报》就此问题咨询了相关专家,有专家建议,我国劳动法应当考虑引入“离线权”。
“除法定或约定之外,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有权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相关工作事宜,并不得因此遭受不利对待。”
下班时间到了,我们有权离线。
当领导在休息日突然发来一句“在吗?”,我们能坦荡回以沉默。
但这事,还需要企业自觉尊重员工的离线权。
休息时间,勿扰。
*参考资料:
1. 《【以案普法】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法院判了!》.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 https://mp.weixin.qq.com/s/WNGiHhxkwE3YLQB40Kd91A
2. 《案例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劳动人事调解仲裁: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ldrszytjzc/dxal/202207/t20220718_476235.html
3. 《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前程无忧.2022
*作者:白蓉馅汤圆:非专业乒乓球迷,老剧情怀控,一个与世界交手时总爱出剪刀的年轻人。本文授权转自青年文摘(微信号:qnwzwx),这里有:教你在生活打怪升级的暖文辣文,帮你开阔眼界的知识干货,让你笑到飙泪的段子趣图,推荐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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