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排污的不是盟友,美国绝不会是这种态度"
► 文 观察者网 王恺雯 编辑 冯雪、岑少宇
8月24日下午,在各方强烈的质疑和反对声中,日本终究还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东京电力公司(东电)网站数据显示,9月1日上午,被日方称为“处理水”的核污染水,正被输送泵以每小时19立方米的速度送出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储水罐。另一边,稀释用海水以每小时15048立方米的流速与这些“处理水”汇合,在流入排水竖井后,经由一条约1公里长的海底隧道,一同被排入太平洋。
日方已经储存了超过130万立方米核污染水,并且每天仍新产生100多吨。按照东电的计划,排放核污染水的过程将持续大约30年。
2021年4月,日本政府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未同周边邻国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两年多来,日本政府依然无视国际社会和日本国内民众的大声疾呼,在未能就所谓“处理水”的安全性问题做出充分说明和解释的情况下,一意孤行。
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丁铎对观察者网表示,作为唯一遭受过核打击的国家,日本理应对核安全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但现实恰恰相反,“日本现在的所做所为,是将核安全事故的后果和风险让全世界来承担。”
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长亨利·普纳日前表示,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让日本不要排放核污染水,但事已至此,现在要关注的是让日本承担责任。他表示,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将要求日本承担“全部责任”。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福岛第一核电站用于储存核污染水的储罐 图源:视觉中国
为何不信任日本?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最高等级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此后,为持续冷却熔毁的堆芯,大量海水被注入反应堆,加上地下水和雨水的渗入,形成了大量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核污染水。
这些核污染水被储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厂区内1000多个储水罐中。截至8月24日,核污染水总量已经超过134万立方米,达到整体容量的98%。
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宣称,核污染水通过“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的净化,可将水中除氚之外的62种放射性核素的浓度降低至日本国家标准以下。
然而,由于设备问题等原因,导致存在着大量不符合排海标准的“处理途中水”。
东电称,排海前将对这部分核污染水进行“再净化处理”,直到放射性核素浓度“达标”。此外,由于ALPS难以净化氚,为了“符合氚的排放标准”,这些“处理水”还要经过海水的“充分稀释”,使之浓度降至日本国家标准的1/40,再进行排放。
根据东电公布的数据,目前只有约3成的核污染水达到了其定义的“ALPS处理水”的标准,未达标的“处理途中水”则占到约7成,另有近9000立方米的核污染水尚未经过ALPS系统处理。
尽管日本积极展开公关,试图证明“经过处理的核污染水”很安全,但有关计划仍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
2022年12月,由100多家成员单位组成的美国国家海洋实验室协会(NAML)发表声明,反对日本将福岛核污染水排入大海的决定。声明称,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是一个跨界和跨代际的问题,目前缺乏足够和准确的科学数据来支持日本的安全主张,此外,有大量数据表明人们对释放受放射性污染的水感到严重担忧。
对环保问题极其敏感的德国,也对日本的行为提出质疑。8月24日,德国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推特账号援引德国环境部长莱姆克的话说,作为环境部长,她对任何额外向海洋排放放射性物质的行为持高度批评态度。此类计划必须以科学为基础进行规划和实行,且整个过程必须透明,当地居民必须参与决策并掌握充分的信息。
除了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无法估计的影响,外界反对声强烈的原因还在于,多年来东电在核电安全运行方面屡有不良记录,且日方对于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评估及决策过程并不透明。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2日,日本民众在日本首相官邸外抗议核污染水排海 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环境报》2021年曾报道,东电多次因“篡改数据”等造假行为被媒体爆光。例如,在2007年东电在向日本经济产业省提交的调查报告书中承认,自1977年-2007年间对下属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和柏崎刈羽核电站的13座反应堆总计199次定期检查中,存在篡改数据,隐瞒安全隐患行为。
作为核污染水排海的利益攸关方,由18个国家和地区组成的太平洋岛国论坛(PIF)在2022年3月委任5名国际科学家组成独立调查小组,评估日本有关计划。小组成员之一、美国明德大学蒙特雷国际研究学院低浓度放射性测量专家达尔诺基·韦雷斯曾直言:“水里有什么?我们真的不知道。”
他指出,东电只从四分之一水箱里抽取了少量的水,检测了氚的浓度和其他有限的放射性核素。他担心其他放射性核素可能“溜走”。
同为PIF委任科学家的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凯瓦洛海洋实验室主任罗伯特·里士满今年初接受《时代》杂志采访时透露,当科学家试图从日方获得更多数据时,这些可以帮助做出合理决定的关键、基础数据存在缺失现象,这“极其令人担忧”。
至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就日本排放核污染水计划得出的结论,同样无法打消外界的疑虑。
曾参加IAEA对福岛“ALPS处理水”排海问题评估技术工作组的中国专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刘森林此前表示,IAEA的评估属于国际同行评估性质,主要基于日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作出评估并提出意见。近两年各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既有共识也有分歧,并未完全形成一致意见。报告并不代表IAEA认可日方排海决定的正当性,也不代表IAEA核可或批准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
事实上,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自己也在报告中强调,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所谓“处理水”是日本政府的“国家决策”,IAEA的报告内容既不是“推荐”(recommendation),也不是对该政策的“背书”(endorsement)。
“若排污的不是美国盟友……”
在8月24日的记者会上,东电发言人松本纯一表示,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将持续30年左右。第一阶段排海每天将排放约460吨,持续17天,合计排放约7800立方米核污染水。
核污染水排海被东电视为推进福岛第一核电站报废工作的重要步骤。根据东电目前的废堆计划,至少要到2041年至2051年才能达成福岛第一核电站彻底报废目标,这意味着在此之前,核污染水仍会源源不断地产生。东电计划,在2025年之前,每天新产生的核污染水将降至每天100吨。
当地时间2023年8月30日,日本福岛县,受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 图源:视觉中国
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海洋放射化学家肯·布塞勒日前对ALPS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认为一些“高度令人担忧的元素”,比如铯-137和锶-90无法被清除,且ALPS也尚未“被证明始终有效”。
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辐射研究、教育和创新中心主任托尼·胡克日前对观察者网表示,必须定期监测ALPS的效能,要保证所有被排放入海的“处理水”都要按照辐射管理计划进行检测,且这一步骤应该由独立的测试人员完成。
在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丁铎看来,外界对日本核污染水海排放的质疑和担心是完全正当的,“普通民众可能搞不清排放剂量、排放标准,但有一点是明确的,福岛核污染水里的放射性元素本不应该出现在海水中。而且,我们无法预测几十年、上百年后,这些放射性元素不断累积所造成的影响。”
丁铎表示,日本政府在没有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在国内外强烈的反对声中,单方面选了一种对它来说成本最低的方式,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作为唯一遭受过核打击的国家,日本理应对核安全问题有更切身的体会和更深刻的认识。但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日本现在的所做所为,是将核安全事故的后果和风险让全世界来承担。”丁铎说。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美国科学界有不少反对声,但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上,美国拜登政府一直是日本的坚定支持者。早在日本政府2021年4月决定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时,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就在社交媒体发文,“感谢”日方在此问题上所做出的“公开透明”的努力。今年8月15日,布林肯又表示,“关于从福岛排水的问题,我们对日本的计划感到满意”。
谈及美国的态度,丁铎认为,日本是美国的盟友,在福岛核污染水排放问题上,美国政府的考量并不是出于国际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子孙后代的福祉,更多是从地缘政治的角度来考虑。
“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这个事情不是发生在日本,而是发生在一个并非美国盟友的国家,我相信美国绝对不会采取这种态度。美国在这个问题上公开支持日本,减轻日本的压力,日本也必然会在其他方面对美国投桃报李。”丁铎表示。
“让日本承担全部责任”
连日来,全球多地举行抗议活动,反对日本政府将福岛核污染水排入大海。
8月22日,许多日本市民在日本首相官邸前集会,抗议政府启动核污染水排海的决定。组织者之一泷秀树表示,日本政府的决定令人极度愤怒,其将要排放的核污染水称作“处理水”,但无论怎么“处理”,核污染水的性质不会改变。24日,多位日本民众手持“不要将污染水扔进大海”等标语在东电总部前集会。
当地时间8月26日下午,韩国环境团体、公民团体和四大在野党在首尔举行大规模集会。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怒批“日本越过了不可逾越的界限”,“核污染水排海是向太平洋沿岸国家宣战”。抗议者要求尹锡悦政府向国际海洋法法庭起诉日本政府。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6日,韩国首尔,抗议者在示威活动中高喊口号 图源:视觉中国
8月25日,斐济多个非政府组织成员以及各地民众聚集到首都苏瓦,举行游行和集会。斐济反核人士、太平洋教会会议秘书长詹姆斯·巴格万直言,日本正在把太平洋当作一个廉价的垃圾场,“如果日本认为这些核污染水是安全的,为什么不在他们自己的水域处理呢?”
据新西兰国家广播电台(RNZ)报道,太平洋岛屿论坛秘书长亨利·普纳日前表示,如果核污染水排放出现任何问题,会让日本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让日本不要排放(核污染水),直到各方达成全面协议,并确保这样做是安全的。但日本已经做出了主权决定。”
“这个问题已经过去了,我们现在需要关注的是,让日本承担责任。”普纳表示,日本“保证”将遵守国际标准,太平洋地区将密切关注,确保日本履行承诺。
8月24日,在日本正式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后不久,海关总署宣布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香港特区政府则在22日宣布,自24日起禁止源自东京、福岛等10个日本都县区的水产品进口,澳门特区政府也在当天宣布,自24日起禁止进口上述地区的鲜活食品、蔬果、肉蛋奶等。
韩国总理韩德洙8月24日表示,目前韩国政府对包括福岛在内的日本8个县的水产品,以及15个县的27种农产品实施进口禁令。在国民安心之前,韩国政府将维持当前的进口禁令。
日经中文网指出,日本2022年对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农林水产品出口额合计占到4成左右。如果包括维持进口限制的韩国和中国台湾,将增至5成以上。
日媒援引日本水产厅数据显示,2022年日本水产品出口总额约为3870亿日元(26亿美元),并且在过去几年一直呈上升趋势。日本帝国数据银行最新数据显示,至少将有700多家直接或间接对中国出口的日本企业会受新措施影响,预计二级和三级贸易商也将被波及。
日经中文网称,由于中国大陆等地进口限制强化,在宫城的部分渔场,鲍鱼的产地交易价格已经下降了3成左右。由于担心“库存积压造成重大损失”,日本一家生产干海参和干鲍鱼的水产加工企业已经将产量调整至比2022年减少4成。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日本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子雷对观察者网表示,中国全面禁止日水产品进口,将对日水产品行业带来很大影响。且受福岛核污染水排放行为影响,未来不排除其他国家或地区进一步加强对日水产品进口的监管或实施进口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支持国内渔业从业者,日本政府已经设立了总额为800亿日元的基金帮助其应对损失及开拓渔场。不过在陈子雷看来,这些补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影响持久化,福岛周边渔业可能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
陈子雷补充说,如果日本不能很好地解决福岛核污染水排放问题,日本的酒店、旅游、休闲等产业都有可能会受到冲击。
当地时间2021年4月12日,日本福岛县,渔民在港口捕鱼 图源:视觉中国
“要继续对日施压”
日本决定排放核污染水后,除了抗议,能否在法律层面加以约束也成为不少人关注的问题。
据日本共同社8月23日报道,包括渔业人员在内的福岛、宫城、茨城县居民计划向福岛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要求叫停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报道称,这是日本首起关于叫停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起诉,预定起诉日期为9月8日。原告方力争让原告人数达到100人以上。
丁铎表示,日本执意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违反了国际法框架下的两类义务。“首先是违反了防止跨境或域外环境污染损害的国际法义务。海水是流动的,全球海洋又是相连的,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后,太平洋可能最先受到影响,但未来全球的海洋都会受到影响,只是程度有所区别。”
“第二,在出现或可能出现跨境或域外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下,有关国家有与受影响国家进行沟通合作协调的义务,这方面日本也是明显违背的。从日方公开的言论、外交往来、媒体报道来看,日本与中国、韩国、太平洋岛国既不是合作,也不是协调,而是告知‘我要这么做了’。”
丁铎指出,从具体的国际公约来看,日本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4条规定,各国应适当情形下个别或联合地采取一切符合本公约的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日本并没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而是使用了成本最低的方案。”
又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5条规定,各国在采取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的污染时采取的行动不应直接或间接将损害或危险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
丁铎表示,核污染水的排放不光涉及海洋污染,还关乎核安全。除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本也是《伦敦倾废公约》、《核安全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国际法义务,但日本同样没有做到。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此前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单靠国际法阻止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于排海计划,最有效的法律手段是向国际司法机构提起诉讼或请求发表咨询意见。但是,困难之一在于形成严密有力的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对海洋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成等问题的证据链。”
丁铎指出,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以对太平洋沿岸国家关切的核污染水排海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出具比较权威的解释和看法,也可以在法律和道义层面,对日本形成较大的舆论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专家王翰灵此前表示,目前国际社会缺乏国际强制执行机构阻止日本核污染排放,将有关问题诉诸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法庭也面临不少困难,“类似这样的国际诉讼首先需要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取得共识,有坚定的政治意愿。其次,这种诉讼取证比较困难,诉讼时间长,也存在诸多政治和技术阻碍。”
王翰灵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该继续通过外交途径,以相关国际法为基础,与受影响较为严重的国家及国际社会一道,敦促日本停止核污染水排海。同时,我国除了限制有关产品进口之外,还可以考虑对日本东电公司及相关人员实行制裁。
丁铎也认为,要继续通过外交途径对日本施压,敦促其改变这种“一排了之”的做法。
“此外,我们看到中方已经已经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很多国家和地区也推出了相应的措施。相信国家行为能够对日本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产生比较明显的震慑或警示作用,同时也会对日本的相关产业造成一些实质性的伤害。”丁铎表示。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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