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砍伤的少女,上不了热搜的郸城
大家好,我是田静。
最近,一起暴力伤人事件在众目睽睽下发生。
事发在河南郸城的闹市区,一个持刀男子当街追砍三名少女。
热搜一压再压,就能平息人们心中的不安感了吗?
不接受调戏,就要被砍杀?
8月8日,晚上22:00左右,三位13、4岁的女孩结伴在世纪广场散步。
这座广场与县政府一条马路之隔,两个月前还开展了「三川守护」治安巡逻活动。
明亮又热闹、当地治安模范,可以说是女孩们最放心的去处之一。
当天三个女孩的衣着也是极朴素的T恤长裤,几乎是扎进人堆足以隐身的打扮。
可即使是这样,她们还是被歹徒盯上了。
闲逛时,一名男子忽然挡住她们去路。
据目击者说,该男子是来向她们搭讪要微信的,女孩们明确表示拒绝,可对方仍然纠缠不休。
无奈之下,女孩们只能躲到一旁悄悄商量着报警。
可这段交谈内容被男子听到,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把菜刀,疯狂地砍向女孩们。
惊慌失措的女孩四处逃窜,男子在背后拿着凶器穷追不舍。
在当地民众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女孩被砍后,很快倒在了血泊中。
砍红了眼的歹徒又找到另一名女孩,朝她的脸部和躯干猛砍,女孩的手臂几乎被切断。
据目击者称,在歹徒追赶期间,还将广场上的其他女性当成目标,只是没有袭击成功。
这场噩梦般的暴行,如同一个引爆在人群当中的炸弹。
原本充满欢乐的广场被一层恐怖阴霾笼罩,人们发出尖叫、孩子吓得大哭、地摊上的货物散落一地。
(以上信息来自当地人所述)
几位在一旁蜜雪冰城工作的小伙,冲上去夺走凶器,制服了歹徒。
凶恶的歹徒面对比自己更强的对手,立刻抱头求饶,嘴里还不断嚷嚷:我有精神病,我有精神病。
可在现场曝出的录像当中,这名歹徒在行凶期间,分明是专挑体格弱小的女性攻击。
倒是在遭到反制时,他显然有着的闪躲意识,还懂得护住自身要害。
根据警方通报,嫌疑人张某是郸城本地人,21岁,但未曾提及他有过精神病史。
两名受害女孩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但这并不能让惊魂未定的人们松一口气。
即便伤口能恢复,我们也不知道是否会留下后遗症。
凶器伤害的不仅是她们的身体,更会在心理投射恐惧的阴影。
女孩们衣着朴素,出入的是人声鼎沸的闹市,遇到困难也第一时间决定报警,每一步都无可指摘,是彻头彻尾的「完美受害者」。
可尽管如此,她们面对一个怀有恶意的陌生成年男子时,仍旧难以自保。
相信每一个知道此事的人,都很难不陷入恐惧之中。
因为,任何人都无法给出绝对有效的自保方案。
危险,仿佛一把随机弹射的利刃,点到谁,谁就倒霉。
所有女性,都是暴力事件的受害者
这件事情发生后,不少女性网友开始为日常的通勤路途感到担忧。
有人因为太过焦虑,表示今后见到男性就要绕着走。
甚至还有人说,在路上碰见要加微信的一律加上了事。
难道顺从歹徒的意图,才是我们唯一的生路吗?
不,因为在这类犯罪行为当中,歹徒的行为逻辑本就与常人大相径庭。
甚至他们的意图,只是夺走一个陌生人的性命。
如果你在互联网搜索「当街砍人」,就会看到8,740,000个相关报道。
2019年4月24日南昌街头,三名女孩大白天走在路上,突然冲出来一名陌生男子对准其中一名女孩的动脉连捅数刀,致女孩当场身亡。
2022年6月10日,上海金山区一个老年男性,在众目睽睽之下用一把菜刀砍杀一名女性,如同宰割牲畜。
她们与歹徒并不相识,她们从受到侵害到丧命,仅仅是一瞬间的事。
在普罗大众心中,行凶总是需要一个合理的因素才能够成立。
但事实上,一部分罪犯的犯罪行为,并不需要某个确定的动机。
受害者对施暴者无理要求的顺从,未必能有效防止自己受到侵害。
在犯罪心理学中有一个专属名词——无差别杀人。
此类犯罪行为的行凶者,不一定需要在情感与经济上与受害者存在纠纷。
这一概念最早由日本学者提出,中国公安大学教授张小虎也对此做出相关注释:
无差别杀人犯罪是指并无犯罪组织依托的行为人,出于较为明显的不满情绪,针对不特定的被害对象,采取具有较大杀伤力的手段,肆意杀害无辜他人,造成一定社会惊恐的刑事违法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滥杀无辜,毫无逻辑可言。
这种犯罪行为,原本并非针对某一性别的犯罪。
但我们会发现,在近几年引发巨大关注的案件中,受害者多为女性和儿童。
除了力量与体格的差异外,我们还应当反思背后暗藏着仇恨与偏见的动机。
当他们想宣泄不满和负面情绪时,弱势者便成为错位伤害的承担者。
拒绝,本是女性的权利。
它之所以会激怒行凶者,作祟的不仅是男性自尊,更是一种普遍而广泛的厌女文化。
当男性将女性的尊重与关注当作自身应得的权利之时,无视变成了一种过错。
2016年,首尔地铁江南站附近,一名23岁的年轻女子在公共卫生间遇害。
嫌疑人自述杀人是随机的,动机仅仅是为了发泄“平时被女性无视”的怨恨。
事件发生后,许多女性表示自己对公共场所的恐惧加大,完全不想去电梯、卫生间、小巷。
类似的事件,今年几度发生,我不希望女性就此让渡夜行的权利,但也不希望看到更多人遭到伤害。
解决方案,或许得从犯罪源头挖掘。
美国犯罪研究学者赫希认为,人之所以不犯罪,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各种社会控制机制的结果。
其研究表明,相较之下,对父母依恋更多的儿童,比对父母依恋更少的儿童,犯罪的可能性更小。
恶劣犯罪行为并非突发,而是一种长期教育缺失的结果。
潜在的行凶者在早犯罪行为之前,甚至在其成长阶段当中,就会出现一些异常表现。
比如:辱骂他人、欺凌妇女儿童、虐待动物、破坏公共物品等等……
这些行为可能是轻微的,不足以构成违法犯罪的,但却可以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处察觉异常。
今年7月9日,一名十岁男孩因为骑着平衡车做核酸被拒绝,心生怨恨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声称要砍死志愿者。
其爷爷奶奶赶来时,却一边按住这名暴躁的男孩,一边向周围的群众说:
「你们别再刺激他了,气出什么毛病可怎么办呢?」
可现场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却对此感到后怕,如果这个男孩并不是十岁,而是二十岁呢?
在郸城广场这起暴力事件的讨论中,一位母亲也曾出于愤怒,用较为激烈的言辞表达不满。
她表示,在性别教育这件事上,女孩总是需要不断学习自我保护,一些男孩却被教育着「骁勇善战」才是男子气概的体现。
当然,并不是所有男性都是歹徒,但所有女性都生活在暴力恐惧的阴影下。
哪怕是一起恶性事件,就足以剥夺一个女性对日常生活环境的安全感、信任感。
最近所发生的这些暴力事件,无一不在向全社会进行一次精神上的暴力攻击。
人们出于内心的正义感,渴望罪犯被严惩,甚至呼吁对罪犯施加酷刑以起到震慑作用。
然而真相是,施暴者之所以会产生暴虐的行为,本质上是对他人以及自己生命的轻贱。
并且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并不能如常人一般拥有对后果考量的能力。
正如《与神对话》的作者Neale D. Walsch所言,人类行为的核心都来自于两种能量:爱,或是恐惧。
我们要将恐惧化作发声与改变的力量。
我们有权痛苦,有权愤怒,有权拥有一个友好安全的公共空间。
除了教育防范外,更应当建立起新的文化共识,让女性不再被差别化对待,蒙受偏见、蔑视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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