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婚内出轨反被绿、失足女向丈夫借钱离婚:从爱人走向仇敌,一段婚姻要面临多少难题?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现如今,想进去的人肉眼可见的减少了,据民政部最新公布的《2022年1季度民政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结婚登记人数共有210.7万对,相比2021年一季度的213.2万对,减少了2.5万对,同比下降了1.2%,延续了近年来我国结婚登记人数持续下滑的态势。
而想出来的人,数据只在去年“离婚冷静期”政策刚出台初期出现短暂下滑,到今年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51.4万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1.8万对。
离婚的原因,应了那句“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有人偷腥、有人家暴、有人赌博、有人没有负起婚姻该负的责任。
不管怎样,婚姻虽然走到尽头,但生活还要继续下去,曾经最亲爱的两个人,如今要面临全方位多角度的切割,围绕财产、孩子、情感,我们有太多的困惑:
婚内出轨的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全职太太离婚时只能分到很少的财产吗?
离婚时孩子只判给妈妈或收入高的一方吗?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要一起还债吗?
婚内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回吗......
最近,腾讯视频上线了国内首档婚姻律政纪录片《亲爱的敌人》,以4位资深家事律师的视角,讲述跌宕起伏的婚姻故事,解密亲密关系中的这些困惑,并通过“敌人”到“故人”的转变,折射当下社会婚姻现状。
还记得2010年10月上过微博热搜的一起桃色事件吗?长沙一帅哥自爆豪掷100万追空姐,结果空姐和前男友见面、带同事回家过夜并且悔婚。
当时吃瓜群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这钱帅哥还能要回来吗?如今两年过去,事件有了后续:他原来是婚内出轨,作为唯一的受害者,前妻竟然是通过热搜才知道事件的始末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该赠予行为认定无效,前妻因此对帅哥和空姐提起诉讼,誓要追回这100万。
昔日携手创业的亲密爱人,今朝为了钱对簿公堂,俗么?俗!但当感情不复存在,金钱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前妻在婚姻中所受到的伤害。
只是,案件有个难点,100万这个数字是前妻从网上听来的,银行流水、购车发票等实质性证据都在前夫手里,他本人虽然也是受害者,但他同时也是被告,要被告提供证据支持原告的主张,谈何容易?
好在通过近距离接触,律师敏锐的发现,帅哥对前妻虽然情已逝,但对几个孩子是真的爱,于是决定分三步走以获得帅哥的支持:
首先对其讲法律,当时俩人未离婚,这100万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情感攻心,空姐从头到尾的表现,既没有真心的爱也绝无主动还钱的可能,你为什么还要手下留情呢?
最后打亲情牌,“这些钱,拿出来给孩子做教育金,不好吗?”
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后,帅哥终于松口,答应为前妻提供各种证据复印件,但法律不但要求用证据说话,而且要求证据链完整,只有复印件,无法证明被赠钱物和空姐之间的关联性,案子胜诉的几率仍然很小,所以律师想让帅哥当庭作证。
可帅哥是干什么的?依靠网络直播带货的生意人!他爱惜羽毛,不愿因为出庭作证,被网友指责为“白嫖”空姐,眼看攻守同盟就要破裂,律师再次启用高超的谈判技巧:
先打出一记大棒,不同意出庭,前妻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冻结其名下财产,直到帅哥自己掏出这100万为止;后又递上胡萝卜,答应从空姐那追回钱款后可以设立共管账户,专款专用于孩子的教育以打消其疑虑。
这里不得不感慨男人变心后的凉薄,帅哥一边像防贼一样防着前妻,一边庭外沟通时还被空姐的茶言茶语迷到惊慌失措,网友们实在看不下去,纷纷在弹幕里为前妻打抱不平:
宁愿给三花一百万也不愿给妻子花半分钱,法盲且抠搜。
但,空姐又是如何回报帅哥的一片真心的呢?在法庭举证质证环节,竟然把早餐喝豆浆、购置四件套床品这样的日常开销也当成恋爱支出来抵消赠予款项!
案件的最后,法律固然无法保护一段感情不变质,但它能保护一段婚姻关系里每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损失,原告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空姐退回了一半的钱款给前妻,帅哥在彻底死心后,也终于对昔日爱人说出那句迟到的“对不起”。
案件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律师的谈判技巧是一方面,但说姐认为更重要的,是前妻的冷静与理智,让她放下情感恩怨,才能和帅哥达成共识,最后实现财产共赢。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这个贫贱夫妻到底能贫贱到什么程度?
妻子借钱起诉离婚!并且借钱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起诉离婚的被告,丈夫;借钱的偿还方式,是陪丈夫睡几个晚上!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荒唐情节,却真真实实发生在先天弱视的陈先生身上。妻子说自己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坚决要求离婚,陈先生在母亲的提议下,做了小女儿的亲子鉴定,结果发现不是自己的。
三个多月想去寻死的日日夜夜,是大儿子暖心的安慰,“不要相信妹妹的鉴定”,支撑他活下去。
尽管自己受到如此深重的伤害,但谈到离婚诉求,陈先生表示,孩子是无辜的,不想因为离婚让孩子心理受到伤害,并且一家人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确实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所以想争取到抚养权。
这太困难了,第一,在亲生母亲不想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把孩子判给非亲生父亲的;第二,就算收养,也需要亲生母亲同意。剩下可能获得抚养权的途径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在司法实践中,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非常艰难。
雪上加霜的是,在庭外调解的紧要关头,妻子竟然承认,大儿子是前男友的,小女儿是不知姓甚名谁的足浴客户的,两个孩子都不是陈先生的。
在此,同为女性,同为母亲,说姐只想借用纪录片里陈先生说的长沙方言表达情绪:好丑,真的!
在法律上,妻子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欺诈性抚养,陈先生是有权主张民事赔偿的。
一边,妻子不想放弃抚养权,却自己生存都成问题,更妄谈赔偿陈先生一系列费用;另一边,突然知道两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陈先生的离婚诉求发生了变化,变成既想要抚养权,还想要精神损失。
双方你来我往,争吵最激烈的时候,陈家人甚至愤然起身:“孩子他妈妈是这样的人,我们还要孩子干什么”?
如此不顾实际情况,拿孩子来当谈判筹码,最后最受伤的一定是孩子,律师因此非常生气地拍案而起,一边批评陈先生一家言而无信,不值得人同情,一边痛斥女人生儿不养,不配为人母。
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大家都冷静下来,妻子良心发现,真心实意感激陈家人多年的付出之后,答应无条件把孩子交给他们抚养;陈家人也幡然醒悟,要经济赔偿不过是泄一时之愤,孩子才是真正割舍不下的牵挂。
原本势同水火的原被告双方,因为存在着都爱孩子、都盼着孩子好这个最大公约数,才能尊重彼此,让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身为一个妈妈,9个月见不到自己的孩子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说姐不敢想象这样的骨肉分离,所以在此给大家科普一个名词,紫丝带妈妈,指一群长期见不到自己孩子,数量庞大又声音微弱的一个群体。
刘女士当初因为被家暴胁迫,所以放弃财产、放弃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和监护权跟丈夫离婚,考虑小女儿年纪尚小,所以协议暂时随她一起生活,这对一个母亲来讲,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让步了对不对?
但前夫并不这样认为,后来趁着探视的机会,与其父母里应外合,把孩子抢走,整整9个月,母女不得相见,刘女士相思成疾,走投无路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女儿抚养权。
而变更抚养权在司法实践中是极为罕见的,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前夫又一再以分开生活不利于姐妹俩健康成长为由,拒不归还孩子,律师只好强势出击,以打促谈,申请强制执行大女儿的探视权和小女儿共同生活权。
法律的威慑力,再加上律师巧妙的开导,“对于离异家庭来讲,快乐就是三向的,既有爸爸的,也有妈妈的,还有小孩的,只有你们都快乐,小孩才能真正健康成长”。
前夫这才吐露心声:之所以一直不让母女三人见面,除了舍不得孩子,更多还是因为内心深处根本无法接受离婚的事实,所以故意让刘女士看不到孩子,给她找不痛快。
是的,很多离婚后的纠纷,冲突往往只是表象,背后真正原因其实是其中一方不愿意放下已经过往的婚姻,所以千方百计以错误的方式去伤害对方。
看透这一层,律师改用情感的打法,尝试请双方当事人回忆曾经幸福生活的点点滴滴,她称赞他做的虾如何好吃,他夸奖她做事如何体贴有耐心,动情处,前夫如梦方醒,终于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中存在主要过失:在不懂感情的时候结了婚,在该承担责任的时候没有承担起责任。
所以,现在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错误来惩罚别人,一错再错下去呢?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还是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交给法律来公正裁决吧。
而对于多子女家庭离婚的抚养权,司法实践一般是这样的:都归父亲的占10%,都归母亲的占25%,分别抚养的占67%,女方是司法实践的优势支持方,所以法院最终的判决是:小女儿抚养权归原告刘女士所有,并随原告刘女士生活。
片子的最后,前夫主动把孩子送到刘女士手中,小朋友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尽情欢笑的画面让人忍不住唏嘘:如果前夫早一点醒悟,那么结局是否和现在不一样?
可现实没有那么多如果,成年人正确的做法只有直面内心、主动承担而已。
以上几个典型离婚案件,都以匪夷所思开头,皆大欢喜收尾,中间我们既看到了法律讲证据,不偏不倚保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公正;也看到了几位家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总能精准的把握亲密关系的尺度,找到一个对大家都有益的角度去突破,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更看到了当事人勇敢走出阴霾,在破碎中重塑美好、在疼痛中敬畏婚姻的人性光辉。
最后,没有人结婚是为了离婚,但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稳稳地奔向各自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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