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妇女不想体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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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赣州南康区一起曝光“失足妇女和违法房东肖像”的新闻,让我脊背发凉。大大的牌子上面曝光了“失足妇女”“闲逛召妓人员”“违法房东”的打码照片,并称:“不必再来此闲逛、游荡,否则将拍照曝光!”
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把千年之前的执法方式堂而皇之的拿出来。这不是打法治社会的脸吗?虽然他们撤了牌子,但他们并不认为自己错了,只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而且他们还认为自己的初心是好的,是为了震慑违法犯罪犯罪。就是说管理还是要管理的,以后别这么明目张胆了,低调点。
这是一个多事之秋,互联网行业伤痕累累,教培行业癌症晚期,房地产行业病入膏肓,本来“欣欣向荣”的核酸行业也急转直下,还有什么行业一枝独秀吗?
这么多行业都没落了,又碰上了积压三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去哪找工作?老板都在跪求一份工作了。看到这你明白为什么北大清华学生都去抢街道城管的工作了吧。都这个时候了,还考虑什么理想?还考虑什么合适不合适?有个工作,有点收入,让父母不再为自己操心,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可你名牌大学生都开始抢这样的工作机会了,那其他学校的毕业生还有活路吗?那些没有文凭的又如何养家糊口呢?谁能体谅民生之多艰?不要忘了还有六亿人月收入一千元,一千元能干什么?
卖淫是违法,是伤风败俗,但也是无奈之时一个养家糊口的手段。她可能是一位母亲,有嗷嗷待哺的婴儿;可能是一个女儿,有病重的父母,更可能是绝望中的一个伤心人,上有老下有小,婚姻不幸,无依无靠。谁来理解她们?谁来帮助她们?
2016年10月13日,江苏镇江市扬中八桥派出所在对当地一家旅馆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卖淫嫖娼的王女士和于某抓个现行。在民警询问王女士从事卖淫的原因时,她的回答让民警感到不可思议:还房贷。今年29岁的王女士是一名湖北姑娘,现在在苏州一家企业里面从事会计工作,每月的收入在四五千元左右。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后,在苏州买了房,可是,生活费、房子的装修费加上每月的房屋贷款让她的生活捉襟见肘。
那是2016年,经济形势尚可,就业形势也不算难,前途看似也很光明,可生活的重担依然压得大家抬不起头。
今天,百业凋敝,民生多艰,吃饭要钱,上学要钱,看病要钱,想要有尊严的挣钱,何其难也。
知名财经自媒体“Mr孙宁”最近写道,“农民累一年,不如白领忙一月。白领累一月,不如高管忙一天。高管累一天,不如董事忙一时。董事累一时,不如贪官一分钟。如果一个社会时间至上,那么大家都是平等的;如果一个社会精神至上,那么大家都是自由的;但是如果一个社会金钱至上,那么贪官用一分钟就可以换农民的一年,贪官用一小时就可以换农民的一生”。
我反对卖淫,但我更希望整个社会的成本降下来,希望低收入群体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希望国家能救助那些需要的人,让她们体面的活着。
虽然北大清华毕业生去但城管让人不舒服,可有了城管的工作,就有了收入,也许还有一个小宿舍,还有一个价值百万的北京户口。如果那些失足妇女有了这些,她们的选择还会这样吗?
无论如何,她们没有给别人灌输弱智的思想,没有欺骗别人的智商,没有告诉别人:“把钱花光,为国争光,花钱就是最好的爱国方式”。
世上还有这么多坏人坏语,还有那么多包二奶三奶的,还有那么多贪官污吏,还有那么多当街打女人的陈继志,为什么就偏偏要把那些为生活而挣扎的女人拉出来示众?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可这又是谁造成的?失足妇女有那么大能量吗?一直说净化社会空气,警示失足人员,可最该警示的是她们吗?
最该警示的就是那些挂出各种牌子的,高高在上的,无法无天的工作人员。他们自己不学法,却还要执法。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对失足妇女和嫖娼人员的处罚,再对他们予以公示曝光,于法无据,属于“法外加刑”,施加的还是早已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耻辱罚”。
失足妇女不是不想体面,而是社会没有给她们体面的机会;专家们有体面的机会,可他们就是不想体面的活着。他们的失足才是社会堕落的加速器。
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能不能给茫然求生的人们留下最后一丝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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