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检察院的检察监督已经变味了
01
张老板经营一家金属冶炼加工厂,生意越来越难,想了很多办法还是没有起色,就暗地里做起了危化品的买卖。
张老板亲自采购、联系客户、商谈价格,两名工人保管、送货,没想到第一次送货两名工人就被交警查获。
办案人员在仓库内又查获了一部分满瓶的二氧化碳、氧气、乙炔。所谓的仓库其实就是厂区内临时搭设的一个简易钢棚,玻璃窗均被人为遮挡。
仓库紧邻的是隔壁公司的员工宿舍楼,里面还住着数十个工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张老板的工厂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仓库也不具备存放危化品的安全条件,民警立即对张老板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02
张老板被传唤到派出所后神色黯然,沉默半晌后说,96辞职,98年开厂,红火时150人,现在只有40人。无论多难我从不拖欠工人工资,现在终于该倒闭了,这样也好,算是解脱吧。
张老板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认罪认罚,并且表示工人只是执行决定,自己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
两名工人在笔录中均表示,私下里两人曾经讨论过,感觉这种行为应当是违法的,但老板安排的事,不能不干,而且两人也是第一批老员工,已经把工厂当成自己的家,清楚工厂的困境。
移送起诉的时候,这两名工人是否起诉,民警拿不定注意,就问了检察院,检察院说,情节太轻。
民警又问,如果我们不起诉这两人,你们会不会给我们下检察监督?
检察院说,如果他俩被认定为是共犯,你不起诉就是漏人,肯定得给你下纠违。
民警说,既然这样,那我们还是起诉吧。
检察院说,如果最终认为这两人不够成犯罪,你却起诉了,也得给你下纠违。
03
头疼吧?其实检察监督一直都是令民警特别头疼的事情。
纠正违法通知书下达后,如果没有合理解释,省厅会扣市局的绩效考核分数,市局会加倍扣县局的分数。
这个考核分数,是作为县局和市局在不同层级的排名评比,拖了后腿是要被通报的,相关局领导要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哪个局领导不爱面子,哪个局领导想要名次倒数,你影响了县分局的评优评先,还能指望领导给你好脸色?
作为具体办案的民警,如果被纠违扣分,以后你在法制和局领导那里就挂上号了。
当然,一般的纠违不会纪律处分,但是作为反面教材,在月度例会和执法剖析会上做表态发言是必不可少的。
以后你再去审批案件,绝对难度陡增,法制一定会对你另眼看待。
因为你的纠违同样影响了人家法制在条线上的考核名次,法制也对你窝着一肚子火呢。
04
不可否认,有检察院的把关,对于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昆山龙哥案,当天夜里十一点半,公安机关就邀请了检察院的同志提前介入。该案成为中国正当防卫的里程碑事件,社会效果非常好。
因未到法院环节即已解决,也被称为“一场没有法院的狂欢”。其实这是好事,毕竟节约了司法资源。
被纠违确实头疼,但是你不能不让人家监督啊,这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职责。检察官发现民警在侦查办案中存在违法情形,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日常的工作内容。
再说了人家也有考核,也要排名。
05
为何老邢说有的检察监督已经变味了呢?
问题就出在考核上,有的检察院规定:谁下发的纠正违法通知书越多,谁的成绩就越好。
考核是个指挥棒,工作一定是围绕它转。
监督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办案,但现在承办检察官首先想到的是我得先完成我的考核任务,案件质量反而成为其次。
不合理的考核,导致检察监督背离了初衷。
那你说,我不管考核任务,我就办好我的案件行不行?
很难,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有的检察院为了争夺名次,甚至弄虚作假,更有甚者还要求公安机关配合。
这样的检察监督已经彻底变味。
06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法律将此项职责交给了检察机关,检察官因而被称作“法律的守护人”。
只有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尊重法律的精神,尊重事实,才能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规范刑事案件的办理,真正地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
法律监督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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