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巨额分红、大笔募资用于还债——市场热议的福华化学IPO一案,获得了深交所的火速关注。
深交所最新回应
10月19日下午,深交所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就福华化学IPO相关事宜予以回应。深交所表示,福华化学于今年6月申报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上市,我所于7月发出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其中已就公司大额分红的合理性、控股股东将分红所得用于归还所欠公司款项、拟将相当比例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问询,要求发行人予以充分说明,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目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尚未回复我所审核问询。因更新财务报告,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自9月开始处于“中止审核”状态。后续,我们将对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此次市场关注的焦点在于,福华化学拟通过IPO募资60亿元,其中27.5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在2021年、2022年,福华化学向股东合计分红33亿元。福华化学是一家全球综合性化学品企业被视为草甘膦龙头之一。此次IPO,公司拟募资60亿元,投入4个项目,并将27.5亿元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看似亟需资金的福华化学,上市前给股东分红可谓大手笔。2022年9月,福华化学的前身福华有限,审议通过了向股东分红26亿元的议案。而2022年,公司创造的净利润为27.7亿元。此外,2021年5月,福华有限还曾向股东分红7亿元,两年合计分红33亿元。第三方机构透镜咨询创始人况玉清认为,企业IPO之前的业绩与利润均由原股东创造,原股东如果不愿与新股东分享这部分成果的话,不会违反相应法规。“如果大额分红后又马上募集资金去补充流动性资金、还贷款的话,从经营层面上看,此举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况玉清说。
或许是预料到外界质疑,福华化学在招股书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大额现金分红主要系为了解决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问题,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2018年10月,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四川福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为A股上市公司江山股份的第二大股东。2021年4月,为解决四川福华关联企业福华有限与江山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江山股份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如果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福华化学也将实现“曲线上市”。然而,2021年12月,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被终止。彼时的公告指出:“鉴于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截至目前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如今,福华化学选择冲刺IPO,也正是因为草甘膦价格上涨。202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草甘膦主要厂商产量的逐步恢复,海外终端市场消化前期库存导致采购需求减少,草甘膦价格开始步入下行周期,下游市场在价格下行预期以及供应链恢复正常后备货意愿减少,由此加速了草甘膦价格的下跌。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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