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伦/法治日报
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支持他们创业等情形不在少数。然而,当父母慢慢老去,需要用钱治病、养老或者遭遇子女不孝时,可否向子女索要之前的“出资”?若子女以父母“赠与”为由拒绝返还,父母又该如何在没有借款凭证的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对此,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答: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能否要求返还,关键在于父母与子女在出资买房一事上,究竟属于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子女在结婚时大多缺乏经济基础,难以独自负担买房费用,有能力的父母往往会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目的就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继承或受赠处理。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同于普通民事主体关系,更具亲密性和伦理性。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借贷关系,父母在要求返还时,法律应当予以支持。比如,买房资金属于父母自有资金,且子女有过偿还的意思表示,无论双方是否签署借条,即可认为形成了民间借贷的合意,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问:父母将存款转给子女,事后子女却对父母不孝,此时父母能否要回没有借款合同的转账款?
答:父母将存款转给子女后,在没有借款合同的情况下能否要回该笔款项,取决于法律上认定双方是赠与关系还是借贷关系。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认定为赠与合同的,需赠与人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认定为借款合同中需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欠条等,尤其是只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的,要能够说明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对利息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一般不予支持。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因子女不孝,发生父母不得不要回资金转账的情况,法律在必要时应起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孝亲敬老的社会风尚的重要作用。答:老人如有计划将财产转移给子女,需要留意一些法律风险。转移财产给子女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为赠与和借贷两类。如老人自愿将财产赠与子女,首先需要明确赠与对象,一种情况是老人有多个子女,需要明确赠与哪个子女;另一种情况是,子女已成家,需要明确是赠与夫妻双方还是一方。其次要明确赠与种类,赠与的种类不同,赠与的方式就不同,如属于现金赠与,适合金额比较小的赠与,一般属于交付生效,也就是只要将现金交付给子女,这个赠与就生效了。如属于房产赠与,则过程比较复杂,一方面需要确认老人是否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另一方面需要过户,房屋只有过户才能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了赠与,日常生活中,老人还可以通过借贷的方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亲属间不出具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是我国的传统观念及朴素的伦理道德观,虽然这是基于亲人之间的信任,可一旦引起了纠纷没有借条作为凭证将导致诉讼难度增大。因此,建议老人作为债权人将财产借贷给子女时,应当与子女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没有签订借贷合同,在发生财物往来后,建议留存证据、注明汇款用途,以便在纠纷发生时可以厘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