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启动住房“换新购”,首批34个楼盘加入“买新卖旧”,引发市场关注。
所谓“换新购”,指的是购房者出售二手住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宁波市提供的“换新购”服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签署协议,明确房源。购房者在活动参与楼盘中选定心仪的新房房源,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放心买)认购协议,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住房(优先卖)协议,同时签署三方协议。
二是锁定房源,优先售卖。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倡议期限为30至90天内,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开发企业为购房者锁定意向房源,同时经纪机构通过“优先卖”服务,加速二手住房销售,缩短二手住房售出周期。
三是根据成交与否,履行合同。若二手住房在约定时间内售出,则购房者按约定流程办理新房购买手续;若二手住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则开发企业按约定退还新房认购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指研究院宁波分院总经理李嵩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宁波市推出的“换新购”买房服务模式,深度挖掘了一部分想要 “以旧换新”的客户需求,通过打通二手房子与新房置换渠道,缩短二手房的出售周期,同时拉动新房去化率。但也可能会给二手房中介平台增加压力,堆积过多二手房源,压低二手房价格。
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南京、济南、淄博、南通等多个城市都推出了住房“卖旧换新”模式,旨在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加快房产置换效率,更好地满足市民改善住房的需求。同时,也能切实减轻市民购房负担、享受更多实惠,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总的来看,住房“以旧换新”模式,就是各地针对有“卖旧房换新房”需求的购房者,帮助他们提前锁定意向新房,同时加速旧房出售。
根据克尔瑞地产研究发布的报告,从各城市颁布的政策来看,“以旧换新”存在两种模式。
一种是购房者、开发商、中介签订三方协议,购房者确定好新房房源后,向房企交纳定金锁定意向房源,中介集中资源优先推售购房者的旧房,一般旧房挂牌会有3至6个月一定的期限,期限内若旧房卖出,双方的购房合同生效,反之开发商则退还购房者定金。当前大部分城市如南京、南通、淄博等推行的都是这种模式。
第二种是,房企或者房企寻找的第三方接手购房者的旧房,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先旧房评估,旧房过户给房企,房企再将该房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贷款作为旧房房款划给购房者用作新房房款抵扣金。比如,海宁市鼓励房企购买意向购房人的存量房,给予房企总购房款2%的财政补贴。扬州房交会上,扬州新能源房屋开发公司提供两种选择方式,分为“直接置换”和“委托置换”,其中“直接置换”就是房企收购购房者存量房,购房者购买新房。
从多个城市执行的政策效果来看,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置换需求客户快速卖房,同时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提高购房意愿。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房地产市场改善型链条循环不畅的背景下,这一政策落地将会缓解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房源匹配。
前述研究报告指出,“以旧换新”服务可以盘活存量房,提高市场活跃度。但在当前整体市场承压的情况下,政策执行效果不一。南通推出的“以旧换新”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方面是因为开发商兜底购房者低价卖出旧房源,给予了购房者实打实的优惠;另一方面,用于换新购的新房房源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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