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只犬,谁来管,怎么管公众号新闻2023-10-26 09:10成都两岁女童遭烈犬撕咬致重伤事件引发的关注,仍在持续;如何化解养犬不拴绳等治理难题,引发全社会广泛讨论。《2022年中国宠物消费报告》显示,2022年仅城镇居民所养犬只数量就达到5119万只。现实生活中,不文明养狗行为屡见不鲜。根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4000万;在深圳,2021年被狗咬伤超人数4.7万人。管住狗,关键在管好人。只有明确谁来管、怎么管,频发的狗患才可能得到有效管控。一、养狗,纯属私事?犬只是个人的宠物,如何养狗是不是狗主人的私事?显然不是。公众之所以如此关心女童被咬事件,不仅在于同情遭受重伤的女童,更在于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类似情况。因不拴绳遛狗引发的惨剧,并非一时一地的个案。狗患之普遍、危害之程度,早已触目惊心。就在女童被咬前后,2023年5月,湖北武汉,一名女孩在上学途中被未牵绳的大型狗咬伤;长沙一名男子遛狗不牵绳,飞奔的狗将一名孩子撞飞几米远,孩子牙齿被撞断两颗;7月,北京通州,74岁老人在小区遛狗不拴绳,致使一名路过的9岁男童被咬伤;9月,浙江温州,一名女士的左脸被邻居家的阿拉斯加犬突然冲上来撕咬掉大半;10月17日,四川乐山,一条未拴绳大狗在大街上扑咬两名幼童……遛狗拴绳咋就这么难?恶犬一而再再而三地伤人,为何就唤不醒某些人遛狗拴绳的意识?宠物宠物,一个“宠”字,包含了主人无尽的关心与偏爱;但一个“物”字,又将宠物拉回动物的现实。被小型犬扑咬,尚且令人惊恐,那些体型较大、气势凶猛的烈犬一旦兽性大发,别说是孩子,就是成年人也招架不住。对于城市养犬,并非没有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明确,携带犬只出户者,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疾病传播,否则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法典要求,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各地还有详细的养犬管理条例,内容涉及可饲养的犬只种类、身型大小、应配有的安全措施等等。令人无奈乃至愤怒的是,法规在前,总有视而不见的狗主人;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很多人的文明养犬意识依旧付之阙如。2021年12月,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广场遛狗不拴绳,与人争论中竟然叫嚣:咬到了我赔你10万;就在前几天,辽宁沈阳,一市民照旧在小学门口遛大型犬不拴绳。日常生活中,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犬吠声扰民、不戴嘴套、牵引绳过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十分常见。“我家的狗不咬人”,面对劝告,各地狗主人有了统一的应对句式,让街坊邻居无可奈何。遛狗前先拴好狗绳、进电梯前随手给狗戴好嘴套,主人做这些安全保护措施所花的时间,可能还没有与人解释“狗不咬人”花的时间多,但部分养犬人宁愿费口舌解释也不愿意尽应尽之责。明知有人怕狗、明知松开狗绳存在安全隐患还不以为意,本质上是公德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宠物狗的凶猛固然令人害怕,更令人担忧的,是不负责任、不讲道理的养犬人。深圳某小区,宣传遛狗需牵绳的标语“你又不是二郎神,遛狗为啥不牵绳”。图源:视觉中国二、权责,难以分清?避免恶犬伤人,能否仅凭犬主自觉?显然不能。毫无疑问,养狗是否符合规定、遛狗是否拴绳,狗主人是第一责任人。但不守规则的狗主人,大多是明知故犯。约束这类犬主,培养文明养犬意识的“本”固然重要;做好严格规范管理的“标”,在当下更为紧迫。避免狗主人再次松开牵狗绳,光靠事后惩戒远远不够。即便像成都恶犬伤人案狗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充其量也只能在个案中实现正义。让类似的恶性事件不再发生,还需要在法治层面把每一条犬只“拴牢”,明确养犬人、物业、城管等落实各自的职责。遗憾的是,涉及养犬的法律法规已有不少,但仍不够完善。第一,规定各不相同。目前,国内尚未有专门针对养犬的全国性法律,养犬细则的制定权在地方政府,因此存在某犬种在一地禁养、在另一地可养的情况。其中固然有地区差异与管理能力的考量,但也有不合理的成分。以成都伤童案中的肇事犬罗威纳犬为例,包括北京在内的多地认定该犬种为禁养犬,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并没有将其纳入禁养犬行列。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美国从2005年到2017年狗咬人致死的案例中,罗威纳犬排在第二位。危险犬类换个地方就温顺了?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犬只,不该成为任何地方养犬管理的漏网之鱼。第二,管理九龙治水。各地养犬管理规定中,大多规定犬只问题归公安、城管等部门负责;针对此次女童被咬事件,不少人认为,小区物业有规范狗主人拴绳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物业有劝阻义务,但无执法权,小区居民不听劝是常事,即便当场改正,下次依然如故是常态;而城管、公安有限的执法人数与庞大的养犬人数对比起来,力量悬殊,日常管、严格查确实存在困难。因此,养犬谁来管的问题在执行层面,面临尴尬。第三,规定形同虚设。多地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明确犬主未登记犬只应接受相应处罚。事实是,由于执法力度不强,很多犬只从未登记也从未被发现;很多狗主人从未拴狗绳,也从未受到处罚。一些执法人员连辖区内有多少宠物狗、分布在哪里,都不能搞清楚,又何谈管理?文明养犬全凭狗主人自觉,约束力度明显不够。养犬规定沦为一纸空文,即便违反也不会承担什么后果,造成狗主人更加肆无忌惮,不仅散养、放养犬只,甚至把禁养犬当宠物也无所顾忌。职能部门要么执法成本太高,要么掌握信息过少,就算有心治理,实则也无法实现有效监管。政策空转、执法无力与养犬无序互为因果,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三、管理,喜忧参半?对犬只有效管理,是全社会的共同呼声;但对怎么管是否形成共识?恐怕没有。很多小区居民,对遛狗不拴绳等行为虽然深恶痛绝,但或碍于情面,或敢怒而不敢言,只好听之任之。据报道,上海浦东一老人在小区内自发劝阻遛狗不拴绳的狗主人长达3年,频遭冷嘲热讽,换来一肚子委屈。也有网友认为,恶犬伤人毕竟是少数,全社会声讨不文明养犬行为未免小题大做。成都恶犬伤童案发生后,各地执法部门加大对狗患的治理力度,合肥、郑州等地宣布,发现出门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对犬只一律捕捉;河南沈丘县发布消息,将收容一批大型犬、烈性犬及无主犬;上海明文规定,物业要劝阻规范养宠行为,劝阻无效可上报。但这些做法都引来争议,既担心运动式的管理容易一阵风,也担心监管扩大化容易伤及无辜。网友表示,家养宠物也好,流浪狗也罢,都是动物,没有本质之分,要管的是人,而不是狗。“出了家门就属公共区域”,各地展开执法行动有理有据;“劝阻无效可上报”,是硬性的管理在为仗义执言的好心人撑腰。城管抓走暂扣未拴绳的犬只,既是及时消除咬人等安全隐患,也是对违规养犬人的必要惩戒。开展养犬管理行动由点成面,是执法形成合力的过程,也是城市管理不缺位的表现。但治理狗患过程中存在的过激措施,确实值得警惕。比如女童被咬后,中国最大的罗威纳繁殖基地遭到网暴,基地创始人家属的照片被恶意传播;辽宁学校一名保安驱赶流浪狗时处置不当,导致流浪狗死亡;四川两名大学生在宿舍虐杀流浪狗。这些极端案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剧了舆论场的对立与撕裂。正视不能演变为仇视,管理也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其实,捕捉未拴绳犬只、收容猎犬等,与爱护动物并不矛盾。“一只狗犯的错不能让一群狗买单”的论调有失偏颇,有为不文明养犬辩护之嫌;“所有流浪狗都应该扑杀”的主张简单粗暴,同样与社会文明格格不入。养犬必须规范,狗主人必须承担责任,这一点无需争辩。在这一共识基础上,不同人群站在不同角度,认为管理措施或不够严密或不近人情,都情有可原;在分歧的基础上求得最大公约数,远比打口水仗更有意义。围绕犬只怎么管的问题,社会各界已经提出不少建议。比如,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不文明养犬者纳入禁养黑名单;建立统一的专职机构,像打击醉驾酒驾一样打击违规养狗遛狗;增设针对养犬主人的考试,倒逼其掌握养犬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饲养方面的知识;追究狗主人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这些建议能否转化为可行的政策和治理措施,有待决策者、管理者在实践中检验。24日,上海,两位市民用牵引绳牵着大狗逛街。图源:视觉中国—— 结语 ——宠物狗给人特别的情感寄托,但不能以破坏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为代价;狗主人不能为了一己之私不顾他人感受,让邻居下楼遛个弯儿都惴惴不安;遵守规则,是对宠物狗负责,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健康乃至生命负责。狗主人拴好责任的绳子,城市管理拴紧监管的绳子,重视文明养犬、共同推动建设“人狗和谐”的社会,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掉链子。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