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春华,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兼任澳大利亚La Trobe University Centre for China Studies研究员;教育部、中国科协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英才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光明日报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理事、副主任兼秘书长等。
这种保护几乎无处不在。最强有力地保护来自联邦和州的法律。在美国,如果一个孩子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无论侵害者是谁——周围的任何一个公民、社会福利机构和司法系统都会立即高效运转起来,确保这个孩子不会受到虐待和忽视。也就是说,不要说虐待和伤害孩子,就是忽视了他(她)们也意味着是犯罪。例如,法律禁止将儿童放置在可能对他们的健康和福利造成伤害的环境里;或者发现这种情况,有能力制止而不去制止。后一句话实际上规定了,一个即使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如果发现了可能危害儿童的情况而没有制止的话,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要说这是人家的家事因而不干你的事,在关涉保护孩子的问题上,这就是你的社会责任。再比如,法律规定,年龄在12周岁以下的儿童乘车必须要坐安全座椅。又比如,美国所有靠近学校的区域,都会有明显的标识,告知驾驶员已经驶入校园区域,时速限制是20英里,有的地方甚至不得超过15英里。许多人受罚就是因为没有注意学校区域的时速限制,而学校往往也是警察重点监测的地方。还比如,法律禁止将12岁以下的儿童独自留在车中。这属于“重罪”。至于对儿童的性侵和性虐待,那简直是罪大恶极,一旦触碰了这一条高压线,那是永世不得翻身的。如果说,法律只是被动体现了对儿童保护的底线的话,对孩子的爱和耐心则体现了社会主动性的一面。在孩子面前,美国人一向很有耐心。刚到美国的时候,我们带女儿参加聚会,女儿偶尔会耍耍脾气,我们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好言相劝她反而哭闹得更厉害,我们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那些美国教授们——越是大牌教授越是如此——从来都微笑着对我们说,没关系。有的教授还通过其他方式帮助女儿转移注意力,逗她开心。他(她)们似乎习惯了在各种场合下孩子的哭闹。美国社会对孩子的关心往往体现在具体的细节上。就拿日常生活来说,超市里的推车,专门设计了儿童可以坐在车里的装置,有坐垫,有安全带,还详细列出了危险的和正确的乘坐方式;有些超市还提供孩子可以坐在里面玩的较大的推车,或者是孩子自己可以推的小型购物车。女儿每次去超市都高兴的不得了:她既可以自己推车,还可以向收款员索要色彩绚丽的贴纸。但是,孩子要贴纸是有条件的,“No Please, No Stickers!”(“不说请字就没有贴纸!”)女儿自此学会了怎样有礼貌地和别人说话。这些点点滴滴的小心思,折射出美国社会尊重和保护孩子的独立意识,将其视为社会中平等一员的文化,从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孩子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