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看片子,却发现患者在偷偷录音,咋办?公众号新闻2023-11-17 04:11正在看片子,却发现患者在偷偷录音,多名医生表达了看法11月13日,陕西西安某三甲医院肝胆外科陈医生在网上求助表示:“一名45岁的中年妇女拍完片子来看肝囊肿,我举着片子正在给她讲得起劲,发现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我扫了一眼,屏幕下方有一个大红点,上方有数字正在闪动,然后她赶紧把屏幕给关黑了,很明显,她正在录音。我当时觉得特别惊愕,她也没跟我讲,就录上了,发现后我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上的变化,只是语速变慢了,声音变弱了,说出来的话也是一字一句筛选后才说出来的。这个病人后续可能还会住院,可我现在都不想面对她了,因为不知道她录音的目的,我已经对她产生了防御性的厌恶心理,甚至都不想再见到她,你们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呀?求开导,当医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求助帖子发出之后,立刻就得到了很多医生的回答。在浙江某三甲医院临床摸爬滚打了20年的老医师表示:“我从医多年,遇到患者录音的情况超过一百起。你要录音,你先告诉我,我会感谢你的坦诚。你说要带录音回去给其他亲属听,一起拿个主意,知道了你的目的,我心里有个底,我还会尽量解释得让所有人都听明白。你偷偷摸摸录音,被我发现了,我会装作不知道,肯定不会拒诊,还是会认真给你诊治。不过我年龄大了,记忆力不好,水平可能会突然退化到县乡一级的水平,会推荐一些稳之又稳、成熟保险的治疗方案。凡是有一点我不确定的、有一点风险的治疗,我都不会给你用,只要有疑虑,我都会让你先去把检查做了,明明白白多方面确诊后,我才会提供诊疗。”“至于国外的最新进展、最新药物,嗯,这些在国内还没大面积铺开,万一有什么副反应我可付不起这么大的责任。你说这个治疗方案你都知道,县里的医生都说过了,还有没有更好的治疗方案?那你们县医院的水平都赶得上我们省级大三甲了,值得祝贺!不过,这已经是最安全的治疗了,其它治疗,我们不敢开展,怕在你身上出现意外,我们可担不起责,听说XX城市的XX医院是全国水平最高的,你可以去那里咨询一下。”相较于浙江这名老医师的委婉,四川一名神经外科医生则直截了当地表示:“不告诉我,偷偷录音,还被我发现,那对不起,请立即删除,涉嫌侮辱我的人格,侵犯我的肖像,我会直接拒诊!”患者进行录音可能是为了便于回家后听清医嘱,但也有一部分录音有着不可言喻地目的。湖北襄阳某医院肾内科张铭医生就分享了她的经历。“这是2020年7月发生的事。我有一个老病号,经常在我们科室看病,刚60 出头,2019年的时候因为糖尿病出现过一次败血症,可他总认为是我们血液透析的仪器不干净,从而导致了细菌感染,我们做出过书面解释,向他证明血液透析机绝对是干净的,甚至还进行了鉴定,可他就是不信,经常无端指责我们。2020年他来门诊就诊,我给他看病,在诊疗过程中,他突然叫我的名字,说什么‘张铭医生,人家其它医院开的药可比你们医院开的便宜呀,你怎么还开这么多,我吃不完’之类的话,然后又叫了一声张铭医生。这引起了我的警觉,因为他平时都叫我张大夫,根本不会叫我的名字,我发现问题不简单,意识到他可能在录音,就没再跟他说话了。”“后来有一次,这个老病号在骂护士的时候说:‘你们都小心一点,我都有你们的录音,哪天惹到我,我就去法院告你们,一告一个准……’我当时就心里发凉,感觉这种病人怎么那么可怕,这让我们医生感到紧张,很多患者都觉得只要录了音就能轻松拿捏我们了……”86.3%医护都曾被录音或偷拍70.7% 的医护会拒绝拍摄录音,在一项近3000名医护的研究中,86.3% 的医护都遭遇过被患者偷拍、录音的行为,被患者拍照录音录像的现象,极其普遍。在被患者拍摄录音的医护群体中,有一半以上是来自三甲医院,占到了 55.6% 。而在城市分布中,来自二三线城市的最高,占比在 30% 以上,一线城市反而是最低的。调查中,被拍摄录音比例最高的十个科室分别是:儿科、急诊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神经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肿瘤科。通常情况下,被拍摄录音,医护人员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和解决方法。70.7% 的医护会拒绝拍摄录音,告知患者不允许有这种行为;11.4% 的医护对其置之不理,拍或不拍都没有影响;只有7.7% 的医护接受患者拍摄录音;另有4.3% 的医护会寻求医院进行解决沟通,甚至会直接拒绝诊疗该名患者。医护人员普遍认为,拍摄录音既干扰了他们的诊疗行为,又是不尊重、不相信医护的表现。更让他们担心的是,患者可能会拿着录像、录音进行断章取义式地传播,或者张冠李戴,后期进行剪辑、合成、移花接木。例如,医生明明没说过这句话,通过后期配音,或者把录音转移到其它视频上,就变成了医生的所言所行,这具有极大的隐患。安徽省立医院一位主任就表示:“很多医护会直接告知患者,请停止这种不尊重不信任的行为。然而在这样的告知下,有的家属依旧不会停止录音或拍摄,甚至非常强硬地表示自己录音、录视频并不影响医护,这是他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很难有应对方法。”患者录音是否合法呢?其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呢?患者说录音和拍摄是他的权力,不违法,那么,到底违不违法呢?现在的一些说法是,录音和拍照作为监督的一种方式,不违法。但真要细究下来,按照医师法的相关精神,录音、拍摄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表示: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医生首先是人,享有人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医生的执业活动关系到患者的安全,在执业活动中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更加不允侵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医生个人隐私、人格尊严、信息安全,拒绝被患方拍照、录音、录像是有法律依据的。毕竟医生并不是公众人物,患者也不是公益的新闻媒体。个人的肖像、影像、动作、声音等都是个人信息的一部分,未经许可拍摄个人,构成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同样认为,就算医疗机构没有明文规定,医生发现被偷录时,也有权让患者删除音视频。邓利强解释:“医患之间在法律上是一种契约关系。患方如实陈述,配合医生的检查,医方提供诊疗服务。如果没有征得医生的同意,录音这个行为被视作违规。如果患方不删除,医生可以停止提供诊疗服务。”那么,如果患者录了音,等到打官司时,录音内容能作为合法的证据吗?判断录音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时,主要有两个指标:一是看其录音器材是否是合法的,一般来讲,录音使用的录音笔、手机等,都是市场上公开正常销售的电子产品,显然是合法的。二是看其内容是否侵害对方当事人隐私和社会公序良俗。邓利强表示:“患者拿出偷录的音频上交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要没有明显侵权行为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偷拍偷录,法院不排除这些作为证据,一般都是接纳的。”面对患者录音,医生该怎么做?医生难道不能同样录音吗?遇到患者录音,确实需要十分小心,我们要尽量减少书面记录和口头告知的内容差异,不刻意地简略告知内容,也不刻意去诱导或误导患者。第一点需要做到的是,与患者沟通诊断时,万万不可用绝对的言语!我想大家应该都懂;第二点,不能承诺疗效。总有患者问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什么时候能“治好”。即使对于普通感冒,也不能承诺疗效,任何疾病都会有一定的死亡率和不良反应率,哪怕是看起来很一般的“感冒”也有概率会死人;第三,保护患者隐私,不评判患者的言论,不评论患者的任何行为;第四,面对“挑剔”的患者,要敬而远之,保持警惕。患者过分细致地询问,反复要求医生承诺,言语中充斥不信任,用网络信息和某某专家的观点提出质疑,这些都提示患者可能是“问题患者”。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被录音、录像的风险极高,在回答问题时,要尽量简短,不违反原则。第五,交代病情时,言语要有度,不可夸大,也不能决口不提风险;第六,拒绝在电话中进行会诊。需要会诊的患者一般情况都比较复杂,患者提供的病历资料可能不全面,在没有看到患者本人的情况下,做出任何判断都存在很大风险。因此,如果患者非要在电话中咨询病情,只能建议到医院就诊或复诊。电话沟通更容易被录音,还是少说为妙。另外,还可以提供一个思路,美国一家医院在面对患者录音时,采用了同样录音、录像的做法。医院设立了专门的医患沟通区域,配有录音录像设备,病情告知、病危通知、术前沟通等医患沟通均有音频、视频记录。由于采用了这种形式,该院的索赔额有了大幅的减少。那么,我们就可以思考,为什么医生就不能录音呢?与其等着患者录音后断章取义,还不如自己全程录音,提供更为清晰可靠的版本呢!对此,有律师认为,医院应该设立专业的谈话室,配备监控摄像和录音设备,在保证患者知情的前提下完整记录告知和谈话的内容。目前,北京等地的医院已经开始为此投入了精力,期待全国其它医院也有类似举措!撰文 | 阿拉斯加宝编辑 | 阿拉斯加宝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