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百亿私募领罚单!公众号新闻2023-11-29 15:11中国基金报记者 林雪 监管雷厉风行,对多家违规的私募开出罚单。 近期,西藏证监局对多家私募机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百亿私募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因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的情形,收到监管罚单,同时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也收到了警示函;还有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等五大违规行为,被开具监管罚单;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也收到了罚单。 而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股权私募——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等六大违规行为,也收到了行政监管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有两个股东因大宗交易博信投资股份,持股比例达10%、15%时未暂停交易,违反相关规定,被开具警示函。因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资百亿私募及高管收到监管罚单 11月27日,西藏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其显示,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西藏证监局表示,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凰朝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凰朝投资法定代表人许若峰、基金经理赵婧在11月24日、11月28日也收到了监管罚单。 西藏证监局表示,许若峰作为凰朝投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同时,作为公司在管基金的投资者,违规代持其他员工基金份额及外部投资者份额,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另外,赵婧作为公司在管基金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办人员,具体参与了基金的募集工作,同时作为投资者违规代持其他员工基金份额及外部投资者份额。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这是凰朝投资今年第二次收到监管罚单。此前在8月23日,西藏证监局也发布了相关监管措施决定。 此前监管表示,经查,凰朝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未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向投资者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基金业协会网站备案登记信息显示,拉萨开发区凰朝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10年之久的老牌私募机构,注册资本高达1亿元,机构类型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区间在100亿元以上,登记员工共33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保利集团。 因未执行冷静期等六大违规行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博信投资收到罚单 还有一家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股权私募——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11月27日也收到了西藏证监局的罚单。 相关行政监管决定书显示,博信投资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六大违规行为:(1)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2)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3)未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4)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5)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的情形。 西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对博信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博信投资的法定代表人陈可也收到了监管警示函。 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一家有着近16年历史的老牌私募机构;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97亿元,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区间在0-5亿元。其关联机构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则成立于2008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实缴资本4250万元,管理规模区间在5-10亿元。 据公司官网信息介绍,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之一,2015年11月23日已在新三板挂牌。目前,公司主要管理8支人民币基金和1支美元基金,合计管理资金规模近90亿元人民币,资管计划投后管理规模达260亿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4日,西藏证监局还发布了另一份涉及博信投资的行政监管决定书——《关于对濮存文、孙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西藏证监局表示,经查,2023年4月24日,濮存文、孙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了3090.18万股博信投资股份,交易后濮存文对博信投资的持股比例从15.72%降至0%,同时,孙朋持股比例从0%增至15.72%。但是,他们在持股比例达到博信投资的10%、15%时未暂停交易,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濮存文、孙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同时,提醒他们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进行股票交易,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金晟硕兴、禹泽投资也收到监管罚单 另外,还有两家私募机构——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期也收到了监管罚单。 11月28日,西藏证监局开具的行政监管决定书显示,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西藏金晟硕兴资产存在五大违规行为:(1)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2)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3)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评估程序,(4)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5)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 西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备案登记信息显示,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机构类型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规模区间在20-50亿元。公司关联方包括深圳金晟硕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一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规模区间在50-100亿元;还有一家关联方是珠海横琴金晟硕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目前管理规模区间在0-5亿元。 11月27日西藏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决定书显示,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 西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禹泽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向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机构类型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区间在10-20亿元。编辑:舰长审核:木鱼版权声明《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