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如何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才是长久之计?
在“双减”政策已经实施两周年之际,我们需要在监管部门和机构自身进行深入思考。监管层面需要回归常识和理性,而对机构来说,同样需要有常识和理性。对待中国的教育问题也是如此,只有回归常识、回归理性,才能为所有的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熊丙奇
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注重规范和合法经营,确保它们具备合法资质。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学校教育,提高其质量,以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教育改革需要通过合理开放和规范监管来促进教育发展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在2023年第九届WWEC世界教育者大会上,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知名教育专家熊丙奇先生分享了《公益导向、疏堵结合,力促校外培训转型发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知名教育专家
熊丙奇先生,知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主编、编著、著作图书30余本,包括《步入大学》、《高中生职业生涯规划八讲》、《教育的挑战》、《教育公平》、《谁来改变教育?》、《教育熊视》等, 2011年获评央广网十大教育改革杰出人物奖,2014年获评搜狐网中国教育推动者奖,2014年获评央广网中国教育变革人物奖。是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报专栏作者。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成立于2002年,是以教育公共政策研究为主的民办非营利性组织,开展独立教育研究与政策倡导,借助教育界内外的民间力量共同推动中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与国内外基金会、研究机构、企业与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合作,并为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在上海社科院智库研究中心发布《2013中国智库报告——影响力排名与政策建议》中,21世纪教育研究院于中国顶级智库综合影响力排名第19位、民间智库系统影响力位列第5名 。
作为教育时评专栏出镜率最高的时评作家,熊丙奇先生关注的教育问题上至教育改革,下至局长作弊,他像一名握笔的大侠,敢于说出中国教育的弊病。不管是大学校长还是普通老师,他都敢于提出自己的疑问,他的时评,督促着中国教育的进步。
以下内容摘自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知名教育专家熊丙奇先生的演讲:
从监管角度来看,“双减”的目标是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以睁眼看孩子们的负担没有减轻而宣称孩子们的负担减轻了,那我们自己就不是真正的教育者,教育者的本质是要讲真话,追求真实和务实,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现实中只有一条路径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放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这是常识和理性的选择。但是,放开并不意味着回到过去没有监管的状态,这一点必须要明确,我们必须适度放开。如果我们只是一味严格监管,压减学科培训机构一直压到零,然而,我们要知道,尽管我们压减了大型机构,但这些机构、这些培训力量仍然存在,他们进行隐形的培训活动。最好的做法是规范培训机构,有合法资质、进行合法经营。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故意打压。例如,有些政策可能导致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减少,大家可能会觉得问题解决了。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机构减少了,但这些培训力量会转移到地下进行隐形的培训活动。
因此,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应该是合理有序的。我们应该注重规范培训机构,确保它们具备合法资质和经营。同时,政府也需要积极改善学校教育,提高学校教育的品质,以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只有通过合理的监管和优质的学校教育相结合,我们才能积极应对当前的教育挑战。因此,我们应该通过适度开放进行监管,而不是一味从严。从严最终只会造成损害而得不到好的效果,大家一定要明确这一点。
包括高中学科培训,我再次强调不要重复在这方面做文章了,现在应该允许高中学科培训自由发展。如果我们继续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培训机构对待高中培训,将会产生诸多问题,包括法律问题。高中不同于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强调均衡发展,但现在高中的发展并不均衡。如果你不能像义务教育阶段一样实现高中的均衡发展,你就不能参照义务教育的监管方式。这是一个逻辑问题。
一定要明确,我最近在各地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几乎所有的高中都是7月份开始上课,寒暑假只休一周或者半个月。为什么呢?因为学校要进行全员补课培训。由此可见,我们的负担是否减轻了?高中学校是否能够做到因材施教?如果不能,我们如何进行监管?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当前的主要工作是疏导,而不是进一步堵塞。堵塞只会导致更多问题和乱象的出现。我们不能采取鸵鸟政策,认为这些问题不存在就可以解决了,相反应该直面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探索了各种疏导的路径,最终发现只有适度放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并建立合理的监管措施才是行之有效的方式。我认为在这样的论坛上,我们应该发出具有理性的声音。
其次,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回归常识和理性。监管和校外培训机构是相互关联的。如果你们能够很好地经营,监管措施也会变得更友好。如果我们都不尊重教育规律,只追求暂时的利益,最终会引来更加严格的监管。因此,在监管和机构之间,我们需要形成合力,不能只看重监管而忽视机构的发展。
因此,当我们谈及职业教育具有数千亿、上万亿的产值时,我们不应该这样说。当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赚取巨额利润时,就意味着严格监管的时代将来临。我们必须明白,即便是校外培训也必须坚持公益属性。如果你的培训机构以追逐利润为导向,增加了老百姓的培训负担,必然会引发严格的监管和治理,这是常识。
在当前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减轻家庭的养育成本、生育成本和教育成本。如果孩子接受技能培训需要花费大量金钱,这也算是一种负担。因此,要求机构具有公益属性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机构过度追逐利润,必然会带来机构自身的问题,并引发整个社会对机构合法性的质疑。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不仅要坚持公益属性,还要立足于差异化选择。机构的主要责任是什么?是提供差异化选择,学校教育是主体,而校外培训机构始终是为那些有需求的培训者、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的。以学科培训为例,培训机构为了追逐利润、扩大规模,将所有培训都变成全面培训,让百分之百的人都来参加培训。但如果每个孩子都参与培训,那意味着冲击了教育体系,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制造了教育焦虑。因此,合理的培训应该是针对约20%的人群提供差异化服务,如果你为这20%的人提供差异化的培训,我们的机构也可以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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