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既是好的,也是对的
政府显然不能创造行使机能的任何便利,它所能做的只是重新分配它们。说政府应该做“权宜的事”,或做倾向于产生“最大幸福”的事,或做有助于“一般利益”的事,实际上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关于这些迫切要求的事物的性质,有着无数不同的意见。一个由意义含糊的词所组成的定义不过是一堆荒唐话。凡是要求国家去做超出保护范围的事情的人,需要说一说他想在哪里划线,而且要向我们指出为什么恰好是在那里而不是在任何别处的理由。
当否定一个命题的人在进行反驳的过程中运用了这一命题,则这个命题就上升为公理……任何人只要其参与某种形式的讨论……他的参与本身就是对生命的肯定。因为如果他真的反对生命,则这样的讨论与他无关,事实上他不应该继续活着。因此,所谓的反对生命者,在参加讨论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在肯定生命。所以,维持和延续人的生命成为了颠扑不破的公理。
从60年代初至1995年逝世,罗斯巴德的惟一贡献是重新发现了财产和财产权是经济学和政治哲学的共同基础,并系统重建和从概念上综合了现代边际主义经济学和自然法政治哲学,使其成为一个统一的道德科学:自由意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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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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