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与弹性退休的国际经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有专家指出,这是中央首次将“自愿、弹性”列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原则。“自愿”尊重了个人的劳动能力与劳动状况,“弹性”意味着能留出空间讨论,有利于形成一个有共识的方案。很多发达国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不“一刀切”,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形成调节退休年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此前发布的《延迟退休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国际实践与启示》一文,总结了多国推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实践经验,并对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引入弹性退休并设立激励机制、减少非自愿的过早退休、男女同龄退休等问题展开讨论。站在当前时点,重读此文,我们希望为读者了解国际经验、思考相关问题提供些许参考。
* 本文2024年3月19日首发于“CF40研究”小程序。本文观点仅供了解海外研究动态,不代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和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意见和立场。
经历新冠疫情、地缘冲突和能源危机之后,全球多数国家财政压力加剧,养老金的充足性和持续性受到挑战。《安联全球养老金报告2023》研究表示,在老龄化进程加速和财政余力有限的情况下,多国亟需进一步推进养老金体制及退休政策改革[1]。
中国在2013年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在2021年明确“要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近年来,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如何推行数次成为热议话题。
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是一项复杂决策,在研究制定和政策落实之前,需从退休制度改革可能面临的不同挑战出发,综合考量整体经济效益与个人福祉,着力完善配套设计、加强制度协同。本文汇总全球多国法定退休年龄,梳理多国退休制度改革路径及其配套措施,并综合分析其多重挑战。
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不仅反映了人均寿命的提高,也是应对经济压力的策略。英国国家经济和社会研究所(NIESR)提出,延长工作年限可显著提高就业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2],其针对英国人口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国民平均工作寿命延长一年或使就业水平在延迟退休政策推出四年后增加约1.6%、使实际GDP在政策推出六年后增加约1%。
现阶段各国法定退休年龄各有不同,详见表1。整体而言,大多数发达经济体将法定退休年龄定在65岁左右,部分国家定在更高水平,如意大利、希腊、冰岛、挪威等国的退休年龄均为67岁。
(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的起始年龄)
大多数国家的实际退休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存在差异。Visual Capitalist数据显示,许多发达国家的劳动者实际退休年龄通常低于法定退休年龄,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退休年龄往往高于法定退休年龄,这可能反映了经济压力、养老金覆盖范围有限或不充足等因素的影响[3]。此外,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女性的实际退休年龄往往比男性更早。
在过去几十年,不仅是发达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调整其退休年龄政策,对开始领取退休金的法定年龄进行了延迟。例如,越南从2021年起逐年延迟退休年龄,直至男性退休年龄达到62岁、女性退休年龄达到60岁。
随着性别平等意识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愈发严峻,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缩小或消除男女性别在法定退休年龄上的差异,反映了劳动市场、家庭结构和性别角色所代表的一个更广泛意义上的演变。例如,瑞士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将从2025年起每年延迟3个月,直至65岁,与瑞士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致。
相较于发达经济体,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较低,男性为60岁,女性干部为55岁,女性职工为50岁。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中国尚有空间调整退休政策、延迟退休年龄,以进一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经合组织(OECD)报告显示,尽管全球普遍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但不论在立法还是执行层面,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曾在多国遭遇重大阻碍,甚至多次面对改革的倒退风险[4]。
例如,加拿大在2008年之前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但由于多数国民选择提前退休,加拿大国家机关于2008年取消了65岁强制退休政策,试图留住其余仍愿工作的群体;2012年,加拿大联邦经济顾问委员会曾提议将退休年龄由65岁延迟至67岁,后遭到联邦社会发展部拒绝,维持原定的65岁退休年龄不变。
再如,捷克在2017年出台了《养老金法》修正案,设定法定退休年龄上限为65岁;2023年初,捷克政府宣布正在考虑一项逐步延迟退休的计划,但因遭到强烈反对而搁置。
波兰于2012年实施了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7岁的改革措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对,并导致了反对退休年龄提高计划的国家公投提议以及相关组织的抗议活动;2017年10月1日,波兰正式撤销了此项改革措施,将男性和女性的退休年龄分别恢复至65岁和60岁。此外,斯洛伐克共和国、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等经合组织成员国也在退休年龄延长的初期改革中经历了回退。
关于延迟退休政策可能在个体与社会层面带来双重挑战,国际上有较多讨论。例如,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意味着个体需要工作更长时间以积累养老金,同时减少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短期内或将给个体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并与个人发展规划形成冲突。
再如,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可能导致老人更晚回归家庭,或在社会意义上对家庭关系和人口结构产生负面影响。
又如,延迟退休可能加剧收入不平等问题——高收入者往往比低收入者拥有更长的寿命,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更长。据经合组织估计,65岁的低收入者比同龄的高收入者的预期寿命低三年,养老金收益减少了大约13%。
此外,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政策会产生职业溢出效应,即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或对年轻一代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基于对2011年意大利养老金改革的研究提出,延迟退休或将导致年轻一代员工的合同工资下降、晋升机会减少,上级员工延迟退休会显著阻碍下级员工晋升,这种职业溢出效应在规模较小、跨度较大、发展较慢的企业中体现得更加明显[5]。
不过,也有多位专家对此持不同观点——尽管领导层延迟退休可能在短期内或改革转型期对某些单位或企业的就业造成一定压力,长期来看,其对就业市场的影响不大,因为就业机会的创造主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非个别职工的退休决定。
从各国实践来看,采取渐进式的政策调整,并建立配套措施和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上述不利影响,争取更多支持。
各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方式各异,通常通过渐进式调整政策实现,在缓解经济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同时给予公民和劳动市场足够的适应时间。
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逐年提高。许多国家选择每年或每几年将退休年龄提高几个月,直到达到新的目标退休年龄。例如,法国从2010年开始,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增加到62岁,每年增加3个月,直到2018年实现新的退休年龄;最新的改革措施出台后,从2023年9月起每年延迟3个月,直至达到64岁。
第二,与寿命挂钩。意大利、丹麦等国将退休年龄与平均寿命挂钩,根据平均预期寿命的变化自动调整退休年龄,荷兰、瑞典等国预计也将在几年内引入该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设置过渡期,允许即将退休的人群按照旧制度退休或选择新的退休年龄,缓解政策变动对即将退休人群的影响。
第四,引入“弹性退休”制度,允许个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弹性退休制度常与激励机制并行,提前退休会降低养老金收益,而延后退休则能增加养老金收益。
以上方式通常伴随着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的加强,通过提高人们对退休政策变化、个人财务规划和养老金系统的理解,宣传持续就业对个人康养和家庭团结的促进作用,以减少各界对延迟退休改革的担忧[8]。
从经合组织发布的多份养老及退休制度研究报告来看,关于“弹性退休”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经合组织在《2017养老金概况》第二章专门分析了经合组织国家的弹性退休制度,提出不应一概而论设定固定退休年龄——弹性退休制度考虑到了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和条件,允许员工根据个人需求、健康状况或工作意愿选择退休时间[9]。
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可将弹性退休的特点总结为两点:第一,允许职工继续从事带薪工作,逐步减少工作时间,开始领取部分养老金,这也被称为“逐步退休”或“分阶段退休”;第二,允许职工在官方规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之前或之后开始领取养老金,一些国家已经允许工人在某个年龄范围内自由选择退休的时间。
弹性退休制度通常配套以正向和反向的激励措施,即提前退休会降低养老金收益,而延后退休则能增加养老金收益。以美国为例,美国职工在达到完全退休年龄之后,每推迟领取福利一个月,社会保障退休福利就会增加一定的百分比,直至年满70岁[10]。
相应地,美国还通过设置收入测试机制对提前退休给付进行多重扣减,以防范道德风险。如果工人在完全退休年龄之前开始领取福利,获得的福利将会减少。
例如,如果在可选范围最早的62岁退休,可能会导致退休金总额减少30%。同时,此外,该制度还设置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并对高收入人群的退休金征缴所得税[11]。
经合组织分析提出,灵活退休具有利弊两面[12]:一方面,它能增加个人的幸福感和未来养老金权益,特别是对于那些经历过职业生涯中断的人而言,有助于经济增长和税收增加;另一方面,弹性退休可能促使一些人过早退休,导致财务需求估计不足而陷入贫困,从而加剧社会不平等。由此来看,为抑制弹性退休的负面影响,其实施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
经合组织的《2023养老金概况报告》提出:从事体力密集型工作的工人,健康状况往往更差,针对危险或艰苦工作引起的问题,应主要通过养老金领域之外的政策来处理,并需要在工人尚未退休前就落实到位[13]。
为了给从事体力劳动密集型和健康风险较高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更多保护,防止非自愿的过早退休,多个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法国、德国、瑞典等国以灵活的姿态,允许重体力等从事“艰苦”“有害健康”工作的劳动者或很早便开始职业生涯、缴费年限足够长的劳动者提前退休而不减扣养老金。截至2019年,三分之二的经合组织成员国对于艰苦和危险工作设有特殊的退休规定,允许员工更早退休,并且不受处罚[14]。
牛津大学的报告指出,从生命周期视角出发,弱势工人所需面对的不利因素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累,因此要识别职业生涯早期潜在风险群体,通过合适的干预措施防止他们非自愿离开劳动市场[15]。
另一方面,还需建立一个再培训和提升技能的框架,促进职业转换,为工人提供延长不同工作生涯所需的技能。政府和企业应共同承担起再培训的责任,通过提供再培训和终身学习的机会,帮助弱势员工更新技能,适应现代工作环境的需求。
经合组织报告补充表示,对于危险或艰苦工作的范围的设定,也需全面考量。体力劳动密集型、长期处于噪音环境、夜间工作等工作特质,对人们健康的影响往往带有延迟性。过去二十年,芬兰和法国等国家改善了覆盖危险或艰苦工作的养老金计划的设计,将领取资格与某些工作特征(而不是基于职业)的方式联系起来。奥地利针对夜间工作的工人设计了提前退休计划,并对雇主施加了额外缴费要求,以帮助资助该计划并限制此类特质的工作。
报告也提示,由于对艰苦工作的范围限定往往较难统一,许多国家针对此类工人的特殊计划已经在范围上有所缩减[16]。
男女同龄退休是退休制度改革的关键方向之一,多数欧盟国家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男女同龄退休的政策。经合组织对此强调,统一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对缩小性别间养老金差距、提升女性养老金权益具有积极作用。随着人均寿命延长,尤其是女性预期寿命普遍超过男性,此举更加公正地反映了人们的生命周期变化,使养老金制度更加合理。然而,改革同时需考虑女性的劳动市场地位、收入状况和家庭责任,防止加剧性别不平等。
此外,为确保社会保障的可支付性并增强延迟退休人群的财务安全感,必须同时考虑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到,中国和韩国虽然在养老金覆盖率和规模方面表现不足,但二者均有较高的储蓄率和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政策制定者通过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提升养老金规模以及增强社会援助,进行资源再分配以减轻老年贫困[17]。
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成为了确保养老金体系可持续性的关键措施。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需要综合考量整体经济效益与居民个人福祉,还需克服公平性问题并持续改善老年人就业环境。从国际经验来看,延迟退休政策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合理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以及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确保改革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综合来看,并不存在一种“一刀切”式普适解决方案。对于我国而言,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需要综合考虑我国社会结构、经济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等具体条件,充分考虑社会的多元需求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策略。
版面编辑:潘潘 宥朗|责任编辑:潘潘
撰文:培培 宥朗
视觉:李盼 东子
监制:李俊虎 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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