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瑞士举行了一次全民公投,其中有一条倡议备受瞩目:公民有权获得无条件基本收入。就是说,无需任何理由或资格,凡是瑞士人,成年者每月无条件获得2500瑞士法郎的收入,儿童每月获得625瑞士法郎。此条“基本收入”法案犹如免费午餐,然而瑞士人以 77% 的反对票,压倒性地否决了这一提案!瑞士民众为什么要拒绝政府给他们的高福利呢?2016年6月初瑞士举行了“无条件基本收入”的公投,最终,76.9%的瑞士选民对该项提案说不。福利国家的维持,靠的是充分的、被创造出来的财富,而福利国家本身在侵蚀、削弱、瓦解创造财富的个人积极性和社会机制,结果必然是滥用纳税人的财富,导致个人对国家的依赖,并逐步丧失谋生能力,造成公民寄生于国家机体之上。穷人的命运也因此被大大改变,因为福利国家允诺一种它无法提供的增长,其所造成的是臃肿、庞大的国家机器。福利国家是建立在一种被称为“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亦被称为“社会公正”)的理论基础之上的。社会正义被看成是国家的职能而非民间自愿的慈善,是受惠者的权利而非施惠者的一种美德,因而它败坏了一个社会的正常道德感。这一理论认为社会应当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个人,把正义看成是财产的分配。因此,它只关心社会资源的分配,即在社会中的财产、特权与权力总量的分配。而且这种总量的存在与所有权无关,并由“社会”来分配。这里的社会正义就是通过政府干预市场和分配,以便使某些人获得某些收入,从而实现所谓分配上的公平。这就是哈耶克所指责的“社会正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保守主义通常对社会正义和社会责任之类的字眼充满狐疑,强调结果分配的社会正义有内在的逻辑矛盾。人们通常按照规则来玩游戏,或赢或输。正义本身不应是赢者手中的奖品,不应成为分配的对象。一旦用“正义”试图去抹平输赢的界限,替代规则来指定比赛的结果,这样的正义肯定是不正义的,所以正义本身不能成为游戏角逐的对象,这样的正义干扰了比赛的进行,而社会正义则干预了市场的正常运转。只有竞争的方式有公正、不公正之分,而通过正当的方式产生的竞争结果无公正、不公正之分。在保守主义看来,从来就没有像“社会”这样的空洞、抽象的终极分配者,它更不能担负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任务。社会只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有思想、有行动、能进行财富分配的行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