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近42万!护士插胃管致患者心脏骤停,到底是过失还是意外?丨医眼看法
老刘最近看到一则“胃管插入脑中”的新闻,感觉挺奇妙的。
但看到同行分享的国内外个案报道才发现,原来胃管插入颅内也并没有想象那么罕见。插入大脑的、插入脑干的、插入脊髓的,国外对这种事件的个案报道一点儿不隐晦。
以前真是孤陋寡闻了,老刘只看到过胃管盘在口腔中、插进气管中,还有插停心跳呼吸的。
案件回顾
患者男性,69岁,因“左腹股沟区包块4年余”入住当地某三级综合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侧腹股沟难复性疝、
入院当日给予术前准备,口服复方
7日后,患者在全麻下行左侧腹股沟无
术后第5天,护士发现胃管脱出一段,给予盲目插入,随即患者突发呼吸心跳停止,意识丧失,予以抢救,呼吸心跳恢复,仍呈昏迷状态,转入ICU,给予机械通气等。
4日后查头颅CT示:双侧丘脑及中脑背侧低密度影,皮髓界限欠清。会诊意见为:脑梗塞(双丘脑、脑干),陈旧性脑梗死。患者术后一直呈植物人状态,肺部感染严重,需呼吸机等生命支持,经医生反复告知已无逆转可能,无生还希望,自动出院,回家后于当日死亡。
出院诊断为:左侧腹股沟难复性疝,呼吸心跳骤停,急性
患方认为,腹股沟斜疝手术系一临床常见病、手术简单、术后恢复快的良性疾病,术后出现死亡的病例极少、极罕见,由于医方在术前、术中及术后未尽高度注意义务,导致患者死亡。后患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415722.4元。
案件鉴定
患方在诉讼过程中,指出医院存在以下几项过错:
1.患者术前存在
2.患者术前肺功能严重障碍,属手术禁忌证,术前存在肺部炎症,没有给予抗感染及增强肺功能的措施,也没有请呼吸内科会诊,导致术后呼吸衰竭、严重肺部感染;
3.术前准备不足,患者自口服泻药后一直未排便,术前也未灌肠(可经肛门给予肥皂水灌肠),导致术后排便排气困难、腹胀、腹内压增高,也不排除腹腔间隔室综合征,致使呼吸功能受损、多脏器功能衰竭;
4.手术方式不当,依现行技术可行
5.术后因腹胀给予禁饮食、胃肠减压、灌肠,但补液不足,导致有效循环血量不足,呼吸心跳骤停;
6.医方在胃管部分脱出时,盲目插入,导致胃管误入气管窒息死亡。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摇号选定某鉴定中心对此案进行鉴定,鉴定中心最终给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载明:
“经审查送检材料,被鉴定人突发呼吸
后医患双方选定第二家司法鉴定所对本案进行鉴定,最终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第五部分“分析说明”第(二)部分“关于医院医疗行为与被鉴定人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分析”载明:
本案被鉴定人因诊断:“左侧腹股沟难复性疝”入医方诊治,入院后查体血压偏高,肺功能异常,给予降压治疗血压平稳后,行左侧腹股沟无张力疝修补术,手术操作顺利。医方术前、术中及术后当日没有给予抗菌素预防感染治疗;被鉴定人术后即出现发烧、腹胀、喘憋;医方仅给予一种抗菌素治疗;后因胃管脱出,给予重插胃管过程中被鉴定人突发呼吸心脏骤停,不排除与不规范操作相关;复苏救治后留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综合考虑,被鉴定人所患左侧腹股沟难复性疝,需行手术治疗;同时自身存在多种基础性疾病不利于术后恢复;术后发生感染是手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自身疾病的发生发展是其损害后果的重要参与因素。
最终的鉴定意见为:医院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属次要原因。对鉴定意见,医患双方均未提出异议。
最终,法院采纳鉴定意见,酌定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92755.8元。
插胃管,操作不大风险不小
本案中,患方曾经说了一句“盲目插入”胃管,难道胃管不是盲插的吗?
大血管穿刺可以超声引导,胃管、尿管这些管路,不就是盲插进入的。虽然没有亲手插过胃管,但是老刘经常会看护士插胃管,为了能插进去(特别是清醒患者),并且尽量减少痛苦,一般操作都比较快,同时误插风险也会存在。
胃管的置入过程对鼻咽、食管、胃是一个很强的刺激过程,对病人的心理、生理都会造成很多不良影响,比如恶心、
虽然插胃管可能是护理常规操作中比较基本的,但是实际上风险并不小。最常见的就是黏膜损伤出血,误插入气管是难以避免的,而最危险的就是引起心跳、呼吸骤停。
当出现心跳骤停的时候,患者表现为突发恶心呕吐、抽搐、双目上视、意识丧失、面色青紫、血氧饱和度下降,继之大动脉(颈动脉、股动脉)搏动消失,呼吸停止。其发生原因可能包括:
1.患者既往有心脏病、高血压病等病史,合并有慢性
2.插管时恶心呕吐较剧烈,引起腹内压骤升,内脏血管收缩,回心血量骤增,导致心脏负荷过重所致。
3.患者有昏迷等
4.处于高度应急状态的患者对插胃管这一刺激反应增强,机体不能承受,导致功能进一步衰竭,使病情恶化。
为了预防插胃管导致的心跳骤停,也有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需要识别那些高风险人群,对于高风险人群应该谨慎操作,比如有心脏病史的患者,生命垂危、生命体征不平稳者,都应谨慎插管。
其次,在插胃管前可以考虑咽喉部黏膜表面麻醉,以减少刺激和迷走反射;另外在操作时要尽量轻稳、快捷、熟练,尽量一次成功,避免反复刺激。
最后,在操作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留置胃管是一种基本操作,但仍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风险告知后再实施操作。实际上,临床这种知情同意书已经广泛使用,仅有一些科室可能比较忽视,有时操作都完成了才想起来没有告知和签字。
有位老师分享了一名老年
术前评估,永远没有“过度”
曾经老刘记得有一次麻醉科主任发飙,认为很多外科医生不重视术前评估,在检查未完善、评估不到位的情况下就着急手术,让麻醉医生无法保证医疗安全,风险很大。于是,麻醉科反复下发术前风险评估量表、术前检查要求、麻醉评估的要求等。
很多外科医生手术做得很漂亮,也很热衷外科事业,但是处理患者不够细致。对于患者的围手术期管理不重视,检查不到位,预防并发症措施未实施。
简单来说,术前起码心肺功能、凝血情况、传染病情况等,这些都需要到位,然后再提交麻醉科做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发生的出血、感染情况都应该有预判,该备血备血,该抗炎抗炎。
对于既往已经确诊过的慢性疾病,需要请专科会诊,无论相关指标是不是控制到位。比如高血压、
有些外科医生也知道请会诊,结果会诊完就把会诊记录往病历里面一夹,完活儿。会诊的目的不是要根据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评估,分析手术风险吗?会诊意见中的检查项目要安排,药物处理意见要执行,之后有必要时还可能需要再次会诊。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外科医生会不耐烦地说:没事,有些过度了。
但真等到事情发生了,鉴定结果出来了,就会发现永远没有过度,只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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