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历史事件”探究之九(转贴)
山东“历史事件”探究之九
原创 思目(jocole)
第二部 抗战胜利后的新局面
1945年8月,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终于取得了胜利!此时的中国本应进入和平建国的新时代,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却企图独占胜利成果!一边命令第十八集团军等中共领导的武装力量原地待命,一边严令日伪军不得向中共武装力量投降!同时加紧从大后方,向原日寇占据的沿海地区运兵。中共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为在此后的斗争中占得有利地位,采取了针锋相对的对策。
经过一番审时度势,中共中央决定采取“向南防守,向北发展”的策略。是年9月11日,就在山东军区攻克临沂城的当天,罗荣桓接到中共中央立即派兵去东北的紧急命令!在此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山东军区将八个主力师中的六个,加上六千多名干部共约七万多人,在罗荣桓、肖华等率领下,分别经陆路和海路赶赴东北。而黎玉、陈士渠及舒同等领导人,则继续留在山东,等候陈毅及新四军的北上。
9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山东分局改为华东局,饶漱石、陈毅到山东工作。过去的华中局改为分局,受华东局指挥,其人员另行分配。26日,已行至濮阳的陈毅接到中央电示:“因中央有新的部署,决定新四军主力及陈、饶二人均到山东工作,望你及你所率军事干部取捷径直到山东,接替罗荣桓职务,以便罗能迅速去东北。”(注1)
九、组建华东局
至此为止,山东并未出现某些人所说的黎玉及景晓村、林浩等,遭到罗荣桓及一一五师整治的情事。那是不是说,黎玉等地方干部与罗荣桓及一一五师没有矛盾或纠纷?
陈毅曾说过,那年10月中旬他由延安抵达临沂,罗荣桓向他介绍山东的形势及部队情况时,提到过有关黎玉山头主义的问题。平心而论,正常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山头主义,没有山头主义才是不正常的——胳膊肘那有往外拐的?!即使罗荣桓同样难以免俗——在处理王宏鸣(王凤鸣)时,多少还是有些手下留情。
正如山东老百姓常说的“锅碗瓢盆难免磕磕碰碰”,一一五师从1938年入鲁到抗战结束,与黎玉、景晓村、林浩等山东干部一起共事长达近七年之久,在具体工作中怎会没有冲突、误会或龃龉?!更何况,在一一五师与山东纵队深度融合之前,基本上是各管一摊,所以在干部使用上,难免会安排自己熟悉的人。
但正如前文所述,之前山东领导层的矛盾主要是罗荣桓与朱某,开始时黎玉大约主要站在朱某一边,在其后的斗争过程中逐渐与罗荣桓趋同。之后罗荣桓主持全面工作,二人没有严重冲突的记载,但工作中有所分歧在所难免。例如1945年1月28日,罗荣桓在向毛泽东报告山东领导班子的情况及整风情况的电文中提到:“黎玉同志兼任工作太多。……(三)分局团结无问题,执行总的方针完全能够一致,但领导之间的分工与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缺点。……(四)分局、军区直属队……开展民主座谈暴露出领导上的许多严重缺点,主要有:①思想领导与组织领导脱节。②领导骨干与一般干部和群众脱节。③盲目的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的残余在领导干部中还相当普遍存在。……。”(注2)
那应该如何理解这段话呢?从1943年9月被正式任命为山东分局书记到1945年10月离开山东前往东北,罗荣桓与黎玉整整在一起共事达两年之久,如果黎玉的山头主义等错误较为严重,罗荣桓及肖华等一一五师高层显然难以容忍。上述史料文献的记载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分歧与矛盾基本没有超出正常、可容许的范围之内。那这会不是笔者的主观臆测或偏见呢?此外,会不会是罗荣桓等一一五师干部,没有找到整肃黎玉等的机会呢?
其实稍微回顾一下当时的历史就会发现,罗荣桓开始在山东主政之际,正赶上中共内部整风与审干的高潮时期。其时为了推广“抢救运动”的经验,党中央还专门向各大根据地派出干部,帮助进行和开展整风和审干。中央派往山东的特使为舒同——他于1944年9月从延安来到山东,下车伊始即被任命为山东分局常委兼秘书长、山东分局总学委副主任,并具体负责主持山东的审干工作。
1944年10月13日,中共山东分局根据舒同带来的中央指示精神,发出《关于整风审干的基本总结与今后的指示》(又称《双十三指示》),要求中共山东各级组织的工作一切以整风审干为主。大概是因为迟迟打不开局面,山东分局又于11月1日,下发了《关于目前整风审干的补充指示》。该文件对罗荣桓强调山东外来干部少、大都经历过锄奸和长期斗争考验等,不点名地进行了批判,提出要“大搞民主”,“要使干部敢于发言,提意见”,然后于适当时机进入全面反省坦白运动,以此来达到审干的目的。
毋庸质疑,这份来势汹汹的《补充通知》,只能是由舒同主持制定的。可尽管如此,罗荣桓等依然采取慎重的态度,决定先在某些单位进行所谓的“民主”实验。结果试验单位之一的分局办公厅开始不久,极端民主化的倾向就出现了!如有个干部出于极端的报复心理,对黎玉的“官僚主义”等问题夸大其词,故罗荣桓劝告说,工作中的缺点就好像太阳的黑子,不能把黑子看成乌云。没想到此人当即打断罗荣桓的话,反驳说:“那黑点、那乌云,就正好罩在我的头上。”(注3)
此人到底是谁?《罗荣桓传》中没有讲。但在《罗荣桓年谱》中,有这样一段记载:1945年3月间,罗荣桓在分局办公厅民主检查会发言时,“严肃批评了办公厅工作人员王若望等人否定党的领导,对黎玉进行人身攻击的极端民主化的错误思想。”(注4)不难推测,但凡罗荣桓等有一丁点儿要整肃黎玉的心思,只要放纵王若望等人即可达到目的。事实上山东的整风运动在罗荣桓领导下,顶住了上上下下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只整风不整人,保护了包括王若望等在内的绝大部分干部。
通过以上回顾不难理解,陈毅所言的那段话,只不过是罗荣桓同他交接工作时,就山东及黎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客观评价。而陈毅多年后重提此事并非批评或指责黎玉,而是在饶漱石检讨会上发言中的一节,是以“黎玉问题”为例,来佐证饶漱石惯于“抹煞历史、吹嘘自己”错误的——其完整的原话大致为:“……,饶漱石一九四八年在西柏坡报告反黎玉斗争时,完全抹煞前两段的历史,而说是他个人如何发现、如何组织斗争、如何处理。完全说成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功劳,大谈其成功经验。”
无独有偶,邓小平在其《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中,也有一段类似的话:“饶漱石也善于自我吹嘘,冒充本领高强。例如一九四七年在山东的反对黎玉同志的错误是当时在山东的许多负责同志一起领导进行的斗争,但在问题解决以后,饶漱石向中央做报告的时候,却把功劳全部记在他一个人的名下。”
由此不难看出,陈、邓二人讲话的主要观点基本一致——是批判饶漱石“抹煞历史、吹嘘自己”的错误。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批饶时无人提及黎玉问题,在当时中央早有定论、黎玉尚未平反的情况下,陈、邓二人当然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另作他说。
那么,所谓的“黎玉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1986年中央给黎玉等人平反后,先是有不少文章将责任统统推到康生头上,其后又一股脑地将责任完全归结到饶漱石身上。可时至今日,无论黎玉等当事人的回顾,还是众多的文章专著,基本都语焉不详。更重要的是,这两种说辞,都无法经得起历史的推敲!
历史不会说谎,要想搞清楚这里面的是非曲直,当然只能循着历史的轨迹进行认真的探究。笔者以为,这一切的一切,还要从华东局的组建之初说起。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共中央为了实施“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将各解放区力量总体上实行北移。为补充山东解放区大规模抽调干部和军队前往东北后产生的空缺,决定将华中解放区的主要力量北移至山东。9月19日,代行主席职务的刘少奇在《目前任务和战略部署》中下达指令:“将山东局改为华东局,陈毅、饶漱石到山东工作。现在的华中局改为分局,受华东局指挥,其人员另行配备。”(注5)
1945年10月,陈毅到达山东解放区首府临沂与山东领导人合影。前排左起:舒同、黎玉、陈毅、张云逸。(图片取自《黎玉同志的照片集》,HOME网)
实事求是地说,刘少奇做出的这个部署当然是正确的,但却无意中为新建的华东局,埋下了“山头主义”及产生矛盾的伏笔。众所周知,华中局原为直属中央的大局,而山东分局则隶属于与之平级的北方局(此时已改为“晋冀鲁豫中央局”)。毋庸讳言,这个部署相当于将华中局降了一级——尽管华东局的第一、二把手,均由原华中局的饶漱石、陈毅担任。更为难堪的是,华中局党内“大佬”云集——仅七届中央正式委员就有好几个,而山东分局则只有黎玉还仅是个候补委员。
虽说中共党内有“革命不分先后,入党不论早晚”之说,但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既有七情六欲,亦有亲朋好友,所以心中“山头主义”的情节在所难免。因此华东局领导成员的组成,不可避免地“难产”。而由于后来事情的发展,大部分史料文献的有关记载,不是将华东局的组建含混地记叙为“中共中央决定‘将原华中局改为华东局’”(注6),就是笼统地记载为“华中局与山东分局合并组成中共华东中央局(简称‘华东局’)”(注7),含蓄地隐去了“将山东局改为华东局,……华中局改为分局,受华东局指挥,其人员另行配备”这一基本的历史事实!
那么,刘少奇当初为何要做出如此安排呢?
这是因为: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结束时,山东解放区已经拥有12.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2800余万人口;人民武装发展到野战军27万余人,民兵71万余人,自卫团209万余人;中共党员发展到22万余人,形成了从山东分局、区党委、地委、县委、区委、乡村支部,自上而下的、统一的、完备的组织系统;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共产党领导的省政府,从省到乡建成了完备的、统一的政权系统,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的重要力量和巩固的根据地。因此,既然要依托山东解放区,这种安排势所必然。
那么,华东局组建之初,为何会出现问题呢?问题又出现在哪儿呢?
依照王丰所著的《简评中共华东局1947年寿塔寺会议》一文,华东局在组建伊始就出现了问题——“……山东和华中两大战略区合并初期,在公布饶漱石和黎玉任命时,两人曾发生过不快。”(注8)那么,二人到底为何发生不快呢?该文虽未明言,但笔者从时间与空间上分析,似乎应该、也只能是华东局委员组成的人事安排。那笔者的这个推断是否正确呢?我们来通过分析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和史料记载,一窥其中的究竟。
对于中共华东中央局的成立,山东党史中的记载只有寥寥数语:“遵照中共中央九月十九日的指示,十月二十五日,华中局与新四军军部机关北移到达山东,华中局与山东分局合并组成中共华东中央局(简称‘华东局’),饶漱石、陈毅、黎玉、张云逸、舒同、李林、郭子化为华东局委员。饶漱石、陈毅、黎玉、张云逸、舒同为常委。饶漱石任书记,陈毅、黎玉人副书记。华东局统一领带华中和山东的全盘工作。”(注9)
但若是参阅一下其他相关的史料记载就会发现,这段记叙有点儿过于笼统,而且在时间上也不准确——根据明确的史料记载,饶漱石是于1945年11月13日,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兼新四军政治委员。其后,“12月13日 与陈毅、张云逸、黎玉关于中共中央华东局组成问题致电中共中央,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回电,指示华东局还应扩大,以饶漱石为书记,陈毅、黎玉为副书记。”(注10)
仔细阅读不难看出,这段关于中央书记处回电的描述,明显不够完整——大概该书著者也感觉到有些不妥,于是在随后的记叙中又加以补充:“12月18日 中共中央批准华东局组成人员名单,决定饶漱石、陈毅、黎玉、张云逸、舒同为华东局常委,饶漱石委书记,陈毅、黎玉为副书记,统一领导山东、华中两大战略区的工作。”(注11)
令人感到疑惑的是,上述有关中央书记处就华东局组成的回电究竟是一封还是两封?18日记叙的补充就是完整的吗?
笔者在探究历史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很多书籍及专著等选用史料时都不完整,有关华东局的史料记载也是同样如此——我们来比对一下上述《饶漱石年谱初编》中,有关中央书记处18日华东局组成问题的回电与《陈毅年谱》中记载的异同:“12月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复电同意由陈毅、张云逸、黎玉、饶漱石、舒同为中共华东局常委,以饶漱石为书记,陈毅、黎玉为副书记。”(注12)
从这两本《年谱》记载语句的差异可以断定,所记叙的恐怕都不是电报原文,而且《陈毅年谱》中,甚至无“华东局还应扩大”的记载。那回电中到底有无“华东局还应扩大”的内容?如有,中央到底是何意思?
根据笔者进一步查证,中共中央书记处18日复电完整的内容应该是:“中共中央书记处复陈毅、张云逸、饶漱石、黎玉13日电:华东局除所提5人外,还应稍加扩大,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但总数以不超过15人为限。所提5人(即陈毅、黎玉、饶漱石、舒同、张云逸)可为华东局常委并即开始执行常委职务,书记饶漱石,副书记陈毅、黎玉。”(注13)
依照这段电文透露出的信息不难推断,饶漱石、黎玉及陈毅等在13日上报的电文中的组成名单为五人,中央除了批准所提五人之外,认为“还应稍加扩大,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但总数以不超过15人为限。”
那么,我们能从这段被省却的电文中能领悟何种玄机呢?此后,饶漱石不折不扣地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的指示了吗?
从常理推测,中央的指示显然是必须要执行的,更何况增加华东局委员自然是好事。然而笔者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查到有关华东局回复中央18日电的记载——包括饶漱石、陈毅及张云逸等人的年谱中都是如此。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笔者在史海中几经潜水,终于在山东省情网上查到一条与之相关的明确记载:“26日,中共中央批准,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注14)这足以佐证,华东局在“26日”前肯定会有上报委员名单的电文,而且应该不止一封!否则“中共中央批准,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岂不成了自说自话!?那么在此之前,饶漱石、黎玉等到底是如何上报的?
根据《张云逸年谱》记载,“12月2日 饶漱石就新四军军部是否与山东军区合并、是否再单独组织山东野战军指挥机构以及如何组织华东局等问题请示中央。次日,中共中央复电饶并告陈毅、张云逸、黎玉:‘新四军军部可与山东军区合并,但对外名义不取消。山东野战军须另成立指挥机构。华东局名单请你会同陈、张、黎玉提出电告。’”但不知何故,《饶漱石年谱初编》中,却没有记取有关华东局的内容(即笔者标出的粗体字)。中央的复电说明,饶漱石并未与他人商量有关“华东局名单”一事,否则回电中不会有“请你会同陈、张、黎玉提出电告”字样。
于是,“12月上旬 与张云逸等赴津浦前线的万木石,就华东局组成等问题与陈毅、黎玉协商。”——这段记叙除句首的名字之外,与张云逸年谱中的记载几无二致。随后于12月13日,饶、陈、张、黎即向中共中央,就华东局组成问题发出请示电(详见上文)。根据中共中央18日的复电内容分析,在13日首次向中央上报的名单之中,显然只有陈毅、黎玉、饶漱石、舒同、张云逸等五人。
彩色部分为其时山东解放区的五大区。其时津浦铁路以西的冀鲁豫区,已划归晋冀鲁豫中央局。(图片取自网上)
为什么只报五人?唯一的解释,这是饶、陈、张、黎四人协商的结果。这五人中,来自华中的(饶、陈、张)为三人,来自山东的(黎、舒)为二人。从史料文献推断,饶、陈、黎三人系中央确定的人选,张云逸和舒同则应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那么,为什么只定为五人呢?正常情况下,像华东局这样一级组织的配备,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最大的可能,恐怕主要是饶、黎二人在具体人选上,未能达成共识。所以中央书记处在18日的回电中,才会明确表示“除所提5人外,还应稍加扩大,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但总数以不超过15人为限。”应该说中央书记处的态度十分明确,但中央书记处最终(26日),只批准“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中央书记处不是在18日的回电中明确规定“15人为限”,而且“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吗?然而难以理解的是,饶漱石、黎玉等却没有照办!原因到底何在?唯一合乎情理的解释,就是饶漱石与黎玉之间,有关华东局委员人选产生巨大分歧!而且争执不下!否则中央书记处不会在先前已提出明确建议情况下,只批准“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饶、黎二人到底有何争执因缺乏史料已不可考,所以只能从组建华东局时的相关历史背景和逻辑上,运用旁证材料来进行客观、合理的逻辑分析。
如本节开头所述,罗荣桓接任山东分局书记时,正赶上中共内部开展整风运动。按照中共中央1943年8月15日做出的《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山东分局于9月8日部署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整风审干工作。由于其时正处于山东抗战最艰苦阶段,山东的整风审干断断续续一直延伸到抗战结束。
众所周知,党内整风审干期间干部任免原则上暂时停止,故其时山东分局除了舒同被中央直接任命为秘书长外,没有再任命新的分局委员。只是因朱瑞的调离,临时安排赖可可代理宣传部长、肖华负责军队政治工作而已。抗战胜利后由于形势发展过快,加上担负向东北派兵、派干部的重任,山东分局未来得及做出新的安排。是以当开始组建华东局时,山东分局正式成员,只剩下黎玉和舒同两人。这就是为何中央书记处18日回电中提出,“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的原因。
毋庸置疑,中央书记处18日回电提出的“望从地方上、四方面军干部中、野战军及华中局选择适当名单提交中央批准,但总数以不超过15人为限”,显然是有依据的。虽说“革命不论早晚,入党不分先后”,但不管那个年代,资历总还是要讲的。
山东干部中资格比较老的,主要为马馥塘、张晔和高克亭等人。马馥塘于1922年加入中共——比陈毅还早;张晔1926年入党,1933年就当过山东省特委书记。高克亭虽入党稍晚(1929年),但系1938年中央派到山东的干部;原四方面军的干部中,首推王建安(1927年入党)和许世友(1926年入党),两人红军时期两人就是正经八百的军级干部。野战军中合乎条件的无疑是陈士榘,1927年入党,时任山东军区参谋长。
至于华中局的干部,够资格的可以说是比比皆然:例如曾山、张鼎丞、谭振林、邓子恢不仅资格老,红军时期就是中共的省级领导干部,而且其时还都是中央委员——要知道,中共七届中央正式委员总共才有44人,山东只有黎玉为中央候补委员。其时跟随陈毅到山东的干部中同样不乏老资格,宋时伦与傅秋涛的资历当然也不在话下——傅秋涛虽然入党稍晚(1929年),但也是华中方面的老人。
上述分析大致可以佐证,中央“但总数以不超过15人为限”绝非无的放矢——显然考虑到山东及华中方面实际情况的。依据后来中央批准“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推测,李林可能是由山东方面举荐的。当然,如此举荐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李林于1933年加入中共,林浩也是1933年,而景晓村则为1935年。严格说来,林浩与景晓村除较为年轻外,资历上并不输于李林,甚至有些方面还有过之。
笔者推测,黎玉之所以极力推荐景晓村和林浩,主要基于两个基本史实:一是抗战前二人既为山东省委的负责干部,而且后来在恢复和建设渤海及胶东根据地上功不可没!马馥塘、张晔和高克亭毕竟只是区级领导,且还都不是一把手;二是中央决定成立华东局后,山东根据地的五大区委书记,只有景晓村与林浩二人为原山东分局的干部——分别为渤海及胶东区的党委书记。鲁南区的书记为跟随陈毅进入山东的傅秋涛;鲁中区的书记为向明——在跟随新四军三师赶赴东北,途径山东时被留下。向明虽为山东籍干部,但与傅秋涛同样都是原华中局的干部;而滨海区则直属华东局领导。
毛伟人在党内,曾不止一次地引用陈独秀曾说过的名言——“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这就是说,承认也好否认也罢,山头是客观存在。其实不消说黎玉,就是饶漱石又岂能免俗!?如果饶漱石没有“山头主义”倾向,大概也不至于出现华东局只“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的结果。
所以无论从逻辑还是情理分析,黎玉反对曾山、张鼎丞、谭振林、邓子恢等出任华东局委员的可能性不大——既为中央委员何论华东局委员?!对于黎玉而言,景、林二人不仅担任过山东省委委员,而且抗战期间为开创清河与胶东根据地功不可没!堪称黎玉的左膀右臂,如果他二人能进入华东局领导层,至少对山东方面的工作甚为有利。
可饶漱石位高权重,从其在华中和新四军的经历看,这位书记的领导风格向来是说一不二!因此对于李林进入名单,饶漱石大概还能容忍——据其履历,李林在1941年就担任过山东分局的组织部长(?),至于黎玉举荐的景晓村和林浩二人,依据最终中央批准的人选推断,饶漱石似乎是坚决不同意!理由不外乎二人年轻且资历太浅。
华东局到底是如何上报中央的不清楚,但中央书记处应该是做了平衡及折中——只“增补郭子化、李林为委员”。这里必须要指出的是,郭子化原为山东省委统战部长,但其时还远在延安——1939年作为山东参加中共七大代表就一直未返回,所以双方不太可能举荐一个尚不知是否能回山东工作的人。此外,据姚仲明的回忆,郭子化的中共华东局委员是由中央指定的——于1946年4月,同张云逸一起返回山东的。郭子化是1926年入党的老党员,又是原山东分局的第一任秘书长,显然是能够得到双方认可的。
1946年1月,饶漱石被调入国民党、共产党和美国三方组成的军事调处执行部。有人吹嘘饶漱石是中共方面的负责人,这显然只是猜测——中共的主任代表为周恩来,饶漱石只不过是中共军调内部委员会的书记。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是叶剑英,饶漱石的对外身份是顾问及军调部沈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
军调时的饶漱石。(图片取自网上)
饶漱石离开后,华东局的工作由陈毅主持。由于时局复杂多变,华东局对外要应对国民党制造的军事冲突及挑衅,对内忙于整合及新解放区的反奸诉苦运动。1948年1月,新四军军部与山东军区正式合并,统一指挥山东与华中的中共武装部队。同时将新四军北上部队与山东八师,组成山东野战军。据有的文章称,此期间陈毅和黎玉在工作上也产生过意见分歧,但恐怕基本都是工作中的问题——至少陈毅没有公开谈论过。
这里就其时山东的有关情况,再多啰嗦几句。其时山东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大部分为山东自己培养的干部,基本为三十年代以后入党的。山东是孔孟之乡,自古老百姓就对读书人高看一眼,因而宁可勒紧裤腰带,也尽可能让子孙后代读书识字。其时山东的干部虽然年轻但大都有文化,所以区县级领导基本由他们担任。
1938年后来到山东工作的红军干部虽然不少,但大都因识字不多,所以担任的大都是军事干部及副手。从他们留下的回忆及史料记载看,双方在革命实践中相互支持关系融洽。比如清河的景晓村与杨国夫以及胶东的林浩与许世友,无论年龄还是参加革命的资历都相去甚远,可没听说他们之间闹出什么不团结或互斗的传言。此外,罗荣桓等一一五师干部们的宽容可能也使黎玉产生错觉,以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都会虚怀若谷,因此未将党内不同意见的表达和争论放在心上,而且对“党内斗争残酷无情”缺乏体验。
由于之前并无交集,黎玉此次与饶漱石等有关华东局委员之争,不可避免地使二人之间产生某些罅隙。如果黎玉得罪的是位“谦谦君子”倒也无大碍,可这位被现今某些人称之为“饶大将军”的书记,却恐怕难当“君子”之称——“有几个同志从延安回到山东工作,饶漱石声色俱厉地对他们说:‘以后我们一起共事,我介绍一下我的脾气,和我在一起工作,开始你可以欺负我,但是到以后我准得治得你怕我!对不听话的就要象驯蒙古马一样,用套子套住!’这几个同志敢怒不敢言,愤愤地说:‘见面就给下马威,在延安哪里见过这样的领导。’”(注12)不难看出,这位饶书记是睚眦必报之人。
注释:
注1:见刘树发主编《陈毅年谱》,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一版,第448页。
注2:见黄瑶主编《罗荣桓年谱》,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1版,第402页。
注3:见《罗荣桓传》,第504页。
注4:见黄瑶主编《罗荣桓年谱》,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1版,第409页。
注5: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72页。
注6:见《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第684页。
注7、9:见《中共山东党史大事记(一九二七年七月至一九四九年九月)》,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252、253页。
注8:见《党史研究与教学》1997年第2期,第22页。
注10:见《饶漱石年谱初编》,第158页。
注11:见《饶漱石年谱初编》,第159页。
注12:见《陈毅年谱》,第450页。
注13:见新四军历史上的今天(12月18日) http://www.tiejunmedia.com/article/details/id/4574.html
注14:见山东省情网,中共华东中央局成立http://www.sdsqw.cn/articles/ch00955/200708/B3A0C71D-A45D-4C7E-9CD0-12AB35A46393.shtml
注15:见《黎玉回忆录》,第250、2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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