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老家一个遗产继承的事,觉得国内把父母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很符合实际的,真弄成配偶是唯一继承人才是灾难
公用马甲34
楼主 (北美华人网)
看了华人好多个讨伐国内继承法,说凭什么父母能继承子女遗产,就该像美国那样配偶是Primary的。我觉得配偶作为唯一primary 肯定不合理,参见九天渣。
而且随着时代发展,过去那种父母很穷,子女后来挣的钱的全是子女自己奋斗的情况也不是大多数了,现在三四十岁出国在这的人,完全靠自己的肯定不少,但来自普通家庭,走到今天有父母大笔投入大笔赞助的,肯定不是少数。这种情况甭管是不是独生子女,要是子女去世,说父母没份,只有配偶能当Primay,那肯定不合理。
别说三四十岁在美国的人了,就算是四五十岁在老家的人,把父母撇出去不让继承子女遗产的,都很不合理了。
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一个是中年人去世,配偶再婚的比例非常非常非常高,无论这个配偶是穷是富,另一个就是即使四五十岁的人,如今财产都很难说没有父母或者说原生家庭的大笔投入作为启动资金了
听说了老家一个父亲意外身亡母亲迅速再婚,婆媳母子之间对于赔偿金和遗产纠纷的事
而且随着时代发展,过去那种父母很穷,子女后来挣的钱的全是子女自己奋斗的情况也不是大多数了,现在三四十岁出国在这的人,完全靠自己的肯定不少,但来自普通家庭,走到今天有父母大笔投入大笔赞助的,肯定不是少数。这种情况甭管是不是独生子女,要是子女去世,说父母没份,只有配偶能当Primay,那肯定不合理。
别说三四十岁在美国的人了,就算是四五十岁在老家的人,把父母撇出去不让继承子女遗产的,都很不合理了。
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一个是中年人去世,配偶再婚的比例非常非常非常高,无论这个配偶是穷是富,另一个就是即使四五十岁的人,如今财产都很难说没有父母或者说原生家庭的大笔投入作为启动资金了
听说了老家一个父亲意外身亡母亲迅速再婚,婆媳母子之间对于赔偿金和遗产纠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