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说Squatter's Rights,所谓的'非法移民合法占领美国’
其实这个文章应该由柠檬或者建宁来写,我这是抛砖引玉。
如何合法的占领别人的地产,这不是个新法律,早在中世纪欧洲就有,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土地荒废,减少因土地争分引起的内战,意思是无主的和有争议的土地要由国王来裁决。美国继承了这个法律,无主的和有争议的房地产要由当地政府来裁决。所以说这不是个新法律,已经有上百年历史。这也不是什么白左的东西,美国50个州都有类似的法律 -
这里面有2块一个是Squatter's rights, 另一个是Adverse possession。
Squatter's rights是说,当你满足了squatter的条件,你可以待在有争议的房子里一直到政府的判决下来。怎么才能满足了squatter的条件,这就是所谓30天的由来。只有你在有争议的房子里呆满了30天才行。其实这是保护合法房主的条例,在30天内房主不需要法院判决就可以叫警察以treasepass的理由赶走squatter, 要不然每天来一两个squatter 你就啥事也甭做整天上法院吧。一旦超过30天房主只能通过法院eviction赶人。另外一个保护合法房主的地方是,试想某一天你在自己家里好好呆着忽然有个疯子带着警察拿着个来历不明的deed说他是房主要把你赶走,这时候你就收到squatter's right的保护了。没有法院的判决没人可以赶你走 :D
Adverse possession 是说squatter在无主的房主里连续地住满了一定的年数(看上图),期间没人challenge,并且满足所有的条件,可以到法院去申请Adverse possession,如果批准就可以成为合法房主。这些条件非常苛刻,比如你必须肯定这是你的房子,你必须公开的住在那里(在当地政府登记,邮局,utility),你必须交房地产祱,你必须正常的维护房子,等等。有人开玩笑说还是抢银行容易些。所以在美国真正通过Adverse possession拿到无主房地产的是非常非常少见的。
那么房主怎么保护自己的空置房产呢,最容易的做法是贴个No Treasepass的牌子来告诉别人这是个有主的房子,自己或者有PM定期去视察, 等等。网上有很多,自己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