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三阶段(2):人骗人道德正义
文明三阶段(2):人骗人道德正义
蒋闻铭
人开始讲道德正义,东西方不约而同,都在两千几百年前,这个大约是跟当时的人类社会,有了一定的规模有关。古希腊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城邦,成了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的试验场。于是就有人立法,也有了苏格拉底柏拉图;犹太人有了一神教,摩西十戒, 神给人立规矩,不许偷不许抢;在中国,孔夫子讲社会组织的礼仪制度,要求大家克己复礼。
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挑战,五花八门。 要依靠个人的思想能力,独自去应对这些挑战,没有可能。 社会组织到了一定的规模, 政府公权力就必须给所有人提供一个一般的行为指南。这个行为指南,要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问题是人类社会几千年,少数人压迫奴役多数人,这个行为指南,必然会与大多数人的利益起冲突。要大家接受这样的行为指南,一靠压二靠骗。压简单,用刀;骗难为,因为骗要编故事。骗人的故事,要编得有系统有逻辑,前后一致,比拿刀杀人,可是难太多了。故事编完了,要不断地重复,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最终让在政府公权力胁迫下的芸芸众生,一半无奈一半自愿地接受对他们极不公平的社会安排。
于是人类社会,在力大为王之外,就又有了道德正义。在没有道德正义之前,人杀人,特别是一群人杀另一群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有了道德正义,人就不能随便杀,杀人必须要有理由。这个是文明人和野蛮人的根本不同。人有了宗教道德伦理,是文明的巨大进步。
接下来的两千年,犹太人的一神教,发展演变成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天主教会抑恶扬善,系统地建立以神为本的社会道德伦理,依仗着神和理性的力量,约束对抗世俗政权的野蛮残暴,用神的权威,维护欧洲社会的总体安定。中国没有一神教,儒家干脆以人为本,建立发展以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为核心的社会道德伦理制度。儒学不是宗教,子不语怪力乱神。中国集权的社会制度加儒学文化,独树一帜,两千年下来,蔚为大观,深入人心。欧洲中国,讲道德正义,一个以神为本,一个以人为本,内容大不一样,但是都不抽象,越讲到后来,就越具体细微,涵盖社会生活,个人行为的方方面面。
每个人在社会组织中的位置不同,社会地位就不同,人人必须安本分,守纪律,站对自己的位置。做人做事,忠孝节义是根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套一套的。宁死守规矩的人,是义人,是人人要学习的榜样。 个人的命和社会的道德伦理比,是鱼和熊掌。自己的性命,是鱼,社会的道德伦理规矩,是熊掌,是义。两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苏格拉底被雅典政府判处死刑后,他的学生朋友们,大家想办法要帮他逃命。但是,对苏格拉底,遵纪守法比活命重要。他拒绝逃亡,宁死也要守法。所以他是两千多年中,西方文明人的楷模。
不过有了道德正义的人类社会,其实还是讲力大为王。害人杀人需要理由,和不害人不杀人,是两码事。道德正义是善,有善自然就有恶,好人从善,坏人从恶。于是道德信仰,摇身一变,好人杀坏人,反到成了力大为王,人害人人杀人最便利的根据由头。欧洲中世纪,就有了宗教裁判所送异教徒上火刑架。中国人更是厉害,不忠不孝的罪比天大,对付谋反的人,千刀万剐灭九族。西班牙人殖民主义征服美洲,屠杀印第安人,打的旗号,是Sword, God and Glory;鲁迅读中国的仁义礼智信,读来读去读到的,是满纸的人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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