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式父母喜欢以爱之名干涉成年子女的生活?
中国的父母总是觉得对子女有很多责任,相应地,也有很多权力,即使在子女成人之后,也不时干涉他们的生活,反正“都是为了你好”。
在学者孙隆基看来,“西方人的代际关系是强调‘断裂’的……他们整个教养子女的方式,就是为了让下一代成为独立的、完整的“个人”而设计的。如果为了感情而不愿子女们离开自己,并去造成他们对自己的过分依赖,就等于是害了他们。中国人则是要求下一代完全向上一代投降,并且认为只有做到完全认同的地步,才称作是‘孝’。”
这个虽然不再是普遍现象,但每当类似的典型话题出现时,仍能看到,认同者众。
人对权威的第一次反应,是在家庭中发生的,因为家庭是人出生和成长的地方。人在长大了以后,对社会权威抱持的态度,往往是对家庭权威反应的一个持续。
中国人既然在政治生活方面也搞家长式的统治——在上者必须像亲子一般地去“亲民”,在下者对在上者“抚养”之恩则必须心怀感激,把心也交给它——因此,中国人从小在家庭中养成的对待权威的态度,就成为了解中国人政治行为的一个关键。
西方人的代际关系——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代际关系——可以用弗洛伊德提出的“弑父娶母的心理纠结”(Oedipus Complex)的概念...括之。
弗洛伊德用一个古代希腊的神话来说明这种代际关系。根据这个故事,忒拜(Thebes)地方的国王莱尤斯(Laius),在自己的儿子还未诞生以前,就听到预言说:他在长大了以后必定会弑其父娶其母。因此,当王后生下了俄狄浦斯(Oedipus)后,他的父王就欲先将其致于死地。他把俄狄浦斯的脚刺穿,抛在荒山野岭里,让他自己去死。不料,弃婴却被人捡回去抚养。当他长大了以后,当然不知道生父生母是谁,因此在回忒拜途中就为了一次冲突而将老头子杀了,并且还接收了他的王位和王后。
用这个神话来说明西方人的代际关系,当然只是比喻性质的。它只是象征性地说明:西方人的代际关系是强调“断裂”的,每一代在成长了以后,都完全地建立了自己,让自己的“性”全面萌芽,同时将老的一代完全淘汰,将他们所占据的地位完全地接收过来。此外,为了让自己独立的人格出现,还必须在成长过程中将上一代对自己性格的塑造逐渐铲除,以便让“自我”浮现——而这也是把“自我”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内省基地的唯一途径。
因此,每一代都有自己存在的合法地位,都能让自己的潜能完全盛开,而且都有自己这一代的新风格。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每一代都成为不受到上一代牵扯的独立单元。这种安排所付出的代价,当然就是代际的不和合。这种倾向,与每一个人为了确立自己的“个性”而形成对抗性人格的措施,是具有文化结构上的关联性的。
因此,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的代际关系并不是很和谐的,两代之间也不是很亲的。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种倾向就更为显著。在美国,当儿童到了十三四岁,即将转入少年期之时,亦即是他的个性即将形成的关键时刻,与父母闹矛盾的情形就特别严重,有时甚至会到视之如寇仇的地步。到了十八至二十岁左右,下一代就多半会迁离父母的家庭,自寻个人发展的途径。在有些情形中,一旦分手就互不往来,连婚丧大事也不与闻。当然,并非所有的情形皆如此。有不少人与上一代的感情仍然是很好的,但是一般都是出自心中的真感情,而不是一种承担义务,或者在社会观众面前表演的“孝道”。在这类情形中,代际关系就演变为在“人格平等”基础上的友谊关系了。
这种断裂式的代际关系,并不是下一代单方面要求的。上一代对儿童教育的方式,也是为未来的这个断裂铺路。与中国父母让未成年的子女与自己一起睡的习惯不同,西方人从小起就训练子女独睡,使他们不要出现常常与别人“在一起”的需要,以便培养独来独往的精神。此外,与中国人将成年人“儿童化”的做法不同,西方人往往用对待成年人的态度对待儿童,以便造成“人格平等”。这种种措施,都是准备与下一代断裂的。一对美国家庭中的父母告诉我:“我们并不将子女当作是私产,他们只是上帝暂时托管给我们的。”
因此,他们整个教养子女的方式,就是为了让下一代成为独立的、完整的“个人”而设计的。如果为了感情而不愿子女们离开自己,并去造成他们对自己的过分依赖,在西方——尤其是美国——那样的社会中,就等于是害了他们。显然地,整个新教文化是诉诸大脑皮层左半部的功能,因此强调的是个人对自己的理性组织。他们一代对一代的教养,也是去培养这样的人。为了这个目的,就必须将人情的因素相对地减弱。结果,就自然造成了代际不亲的关系,以及整个社会人情水平的低落。
以上为美国人代际关系之一斑。至于中国人的代际关系,则可以在名列“二十四孝”之首的舜的故事中,找到一个象征式的比喻。舜的神话在结构方面与俄狄浦斯神话十分类似,但是结局却完全相反。
大舜的神话说:舜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也是很有德行的人,因此远近驰名,结果就遭致了他的父亲瞽叟的妒恨。为了打击他,不让他好好地发展,就常常无缘无故地将他毒打。而舜总是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遇见还吃得消的小棍子,他就含着泪水,用身体去承当;遇见实在吃不消的大棍子,他就只好逃到荒野里去,向着苍天号啕痛哭,向已经亡故的母亲呼吁。他的这种“孝心”以及他的贤名,后来传到了帝尧的耳中,就准备让他做王位继承人,并且还把两位女儿嫁给了他。
结果,反而更加使瞽叟嫉妒得咬牙切齿,而舜的那位自己发展不起来的弟弟象,对舜的成就也嫉妒万分,而且还垂涎两位美丽的嫂夫人。于是,这两位平均主义者就串通了计划将舜谋杀掉。他们一共试了两次,都因为舜有神助而不得逞。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每一次谋杀计划中,舜都预知其阴谋,却不拒绝他们的摆布,并乖乖地步入他们预设的圈套中;在两次谋杀不逞之后,又当作事情没有发生过一般,仍然以“做好人”的方式维持家庭的和谐。舜因为能以孝感动天之故,才会出现奇迹而免于难。因此,也就成为了“二十四孝”之首。
在任何人类的社会中,代际关系总是紧张的。因此,下一代的成长,对上一代既定的权威地位总会形成一种威胁。然而,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东方与西方却提出了不同的途径。西方人让每一代都能够完全确立自己,因此就必定将上一代排开,而代际关系也必定成为断裂的。对这种安排,上下两代都不会有异议,因为大家都有机会轮流当上一代和下一代。既然每一代都想树立自己独立的人格,因此就必须将上一代对自己的影响逐步解除,而自己也不想去过分地把意志强加于下一代身上。
至于中国人对代际矛盾的答案,则是要求下一代完全向上一代投降,并且认为只有做到完全认同的地步,才称作是“孝”。因此,他们以“肖”与“不肖”来定义“孝”与“不孝”,而“肖”就是相似的意思。结果,当然越推越古,演变成为崇古心态。这当然又是中国文化中“和合”倾向在作祟。因为强调“和合”,才不准有“断裂”之事出现。
此外,中国人又是搞“仁者,二人也”,“个体”基本上没有合法性,它必须由外力加以制约,才能下定义。因此,不论是上一代与下一代,都必须把“自我”抹杀掉,而摆出处处以向自己下定义的对方为重的姿势。例如,在传统中国,一个人尽管可以搞发家致富,但是必须一方面说是为了“光宗耀祖”,另一方面说是为了子孙的生活打算,就是偏偏不能说是为了自己这一代。为了将自己的努力合法化,说是为了上一代,结果当然是维持了父权对自己的制约作用。至于把自己的努力说成是为了下一代,则是把下一代当作是不能自力更生的人,因此就维持了下一代对自己的依赖感,延续了自己对他们的控制——因此基本上与以“亲民”做基础的专制主义的逻辑相同。这种自己的努力是为了他人的逻辑——也是今日中国人集体主义的“文法”规则。
结果,中国人的每一代都不是盛开的花朵。每一代在被上一代抹杀了以后,又去将下一代抹杀,并且还将自己被社会大众平均了的个性,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结果,做到“跟大家一样”,与政治权威一致,与越古越好的古代认同。这种安排,是保证中国历史“万古如长夜”的最佳方式,而永远也不可能像西方那样,每一代都展现波澜壮阔的新事物、新境界、新天地。
选自孙隆基所著《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