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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运对签名信的看法两级,做法一致

海外民运对签名信的看法两级,做法一致

博客

看法之一:新中国联邦不过是跳梁小丑,戏精!他们混淆是非,谎话连篇,总体上对反共无益,而是有害,垃圾一堆。绝大多数民运并不认可他们。为了郭文贵的事情写上我的名字?他不配!

 

看法之二,民运团体当中直到今天仍然有一批人坚决挺郭,认为郭文贵反共的贡献不容抹杀,那几个整天在自媒体上批郭的伪类,从始至终都应该闭紧嘴巴,批判郭文贵就是扭转反共的大方向,就是反民主。

看法之三,郭都被抓起来了,你去研究他干啥?觉得这事儿过去就让它过去了吧,我们也无能为力。

愿意签名人士的看法:郭的行为并不是民主运动。最大可能就是如他自己定义的“(中国黑暗现象的)爆料”。他本身所有活动和海外民主运动没有一点重合(只在揭露大陆黑暗方面有一些交集)。他是借助和海外民运人士的一些附和和交往让社会误以为他们是在一个阵营,实质上彼此有非常大的呼求和行动的不同。只是对于大众容易由于这种交往而产生混淆。所以他的恶行和中国及海外民主阵营对郭的沉默或者含混才会带来对民运阵营最大的误会和伤害。也正是这种含混,才让郭有了机会吸引本来是用于支持民运领域的一些社会资源或捐助。
 

看我发表这份公开信之前,在某个民运群里,某某先生对我的这份签名信提出了反对意见。

 

某先生:发起人的发起动机或许是良好的?但是,可以断定或预知,效果或结果必然是恶劣的。

 

郭文贵虽然是新中国联邦的主要创始人,但郭文贵不等于新中国联邦,郭的诈骗乃至更大犯罪嫌疑,包括某些小蚂蚁的恶行,均是他们个人的问题,不应该投影到或连带到、归罪到新中国联邦,这是两回事。新中国联邦是一个团队概念,其本身的宗旨与纲领、活动的性质,才决定了其性质,而不是其它。

 

民运与新中国联邦,虽然有分歧或碰撞,但奋斗目标与宗旨、活动同类,自然基本仍然属于友军或同道。历史教训或经验值得注意,这就是,同一个阵线或友军之间的矛盾之解决方法,不适用于采取公开决斗的方式进行,否则,必然事与愿违。


如果发起人油盐不进、固执刚愎、不可理喻地一意孤行,依然决定坚持用如此公开决斗的极端方式处理友军之事,我只能说,如此以“正义”之名、行破坏正义之事的愚蠢做法,必定是对于艰难处境中的民运事业的雪上加霜般的重大自残、自毁!
 

为此,呼吁朋友们、各民运组织或民运团队,千万不要被如此忽悠而迷惑了自己的理智,千万不要支持、不要参加诸如此类危害无穷的公开联署签名活动!

 

完全支持这24位受害人的诉求与实事求是的处理方式。即,以个人联署的名义,向美国政府或执法部门,针对施害者(郭与同伙)的依法控诉、控告。

 

然而,今天见到的所谓“公开信”的发起人、推动人,却意图将此,通过忽悠联署的方式,扩大成为海外民运与新中国联邦之间的公开纷争与决斗!这是什么原因?是当事人的低能而造成的无意过失?还是居心叵测的主观恶意?令人费解!令人深思!

 

为什么要将蚂蚁帮的恐怖活动,投影为定性新中国联保是恐怖组织?依据呢?逻辑何在?而且不遗余力企图以此骗取民运组织的联署支持。意图何在?目的何在?请问,蚂蚁帮的此类犯罪活动,现场打出了新中国联邦的旗帜或标语了吗?或者说,蚂蚁帮们有什么其他言行,可以被认定是在代表新中国联邦进行此类犯罪活动呢?

 

不可理喻的疯狂!

 

(某位民运前辈的评论:一天没过就应了我的担忧。还没开始,就生出新的是非,又是一顶大帽子:制造纷争和决斗。在我们看来,传统民运已终结,别再到里面打转了。)


你的逻辑很荒谬!你的思维很僵化教条、很成问题!请问:
 

问题1. 郝海东代表新中国联邦宣言向全球宣读的联邦宣言,你应该听到了吧?此外,还有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新中国联邦彰显其宗旨的揭露中共批判中共的活动,如阎博士等的冒着生命危险向全世界勇敢揭露中共制造生化病毒的罪证等等事件,难道不是新中国联邦的主流吗?为什么要用蚂蚁帮的那些烂事,来以偏概全、一棍子打死新中国联邦呢?

 

答:郝海东向全球宣读联邦宣言,并不代表新中国联邦就是一个反共组织,听其言观其行,三年来他们是假反共,真骗钱,真正卖力地彻底摧毁海外民运。

 

揭露中共批判中共的活动,并非新中国联邦的真实目的,这个所谓的联邦利用了包括阎博士等人的反共热情和勇气,新中国联邦的主流就是用文化大革命来取代海内外的民主运动,用假信息控制人们的行为,用违法乱纪来取代遵纪守法,用下流无底线来取代善良,用颠倒黑白来取代信仰。否则你如何解释像阎博士这类真反共人士先后都被郭文贵开除出了新中国联邦。请不要无视这样的事实,而一厢情愿地为新中国联邦洗地。

 

新中国联邦的主流就是先用谣言反共,来取代海外民运正统的政治反对派地位,然后利用各种形式和组织机构来骗取国内外同情民运人士的金钱,摧毁他们对民主的信仰,玩弄他们追求民主自由的善良初心。然后利用一批被他们洗脑洗残了的小蚂蚁,在线上线下霸凌任何敢于批评他们的个人、媒体、律师事务所。霸凌不配合他们诈骗金钱和洗钱的西方各大银行。

 

在郭被捕后,新中国联邦的游行示威活动都是为了救出他们的教主,对于非法集资的苦主和小蚂蚁们,新中国联邦明知非法诈骗,却一拖再拖,坚决不肯还钱。将真心反共的一众小蚂蚁们的爱国热情,用欺诈和霸凌的方式蹂躏了千百遍。

民运早就应该站出来,帮助许许多多可怜的小蚂蚁们走出骗局,但我们过去没有这么做,如果现在还拒绝这么做的话,就不仅是不要脸,而且是助纣为虐!

退一万步说,假如新中国联邦真的如你臆断的那样是一个黑帮恐怖组织,难道这样的组织就没有资格反共批共了?难道其反共批共的事情也是“黑帮恐怖行为”?
 

答:我一向认为只要是人就有权利反共,流氓妓女都有权利反共,但是反共的时候不可以耍流氓,反共的真诚不可以被亵渎!打着反共的旗号搞黑社会,在过去的6年时间里,彻底地消费完了海外民运组织和民主运动的公信力和道德资源。

自所谓的新中国联邦出现以来,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不断抹黑真正的反共人士,把反共事业做成了一门诈骗生意!在郭文贵出山之前,海外民运从整体上来说还是比较团结的,在挺郭运动当中,海外民运不断相互撕咬,公开分裂,完全溃不成军,信誉扫地,脸面全无。不少民运的同情者退出了民运圈。

在挺郭运动当中,好像没有任何人犯错,民运人士自己对于伤害过自己的战友都不肯说一声对不起,又如何取信于殷切期待中国大陆实现民主化的普通中国人民?

某先生:请先不要急于回答“yes”而闹出浅薄无知的大笑话。请先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你就明白你错在什么地方了。
 

.首先,必须纠正,你的这段话语义混乱,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新中国联邦”与“这样的群体”无法等同,且你是在回答我质疑你的“为什么将新中国联邦认定为是黑帮恐怖组织”这个问题时讲了这段话的,所以,纠正以后,你的这段话的实际含义就是:把新中国联邦“引以为同盟军的话,那我们这些真正的民运人士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太自轻自贱了”。那么好吧,请回答以下问题(题中题):

 

题中题:请问,你如何看待二战中,英国、美国与苏联的结盟?如果有人说,英、美与苏联这种流氓恶霸国家结盟,是“真的是连脸都不要了。太自轻自贱了”。你认为这种说法是否是“不可理喻!非常荒谬!” 为什么?

 

答:你的逻辑就是搞政治,原本就没有黑和白,对吗?英美与集权专制国家结盟去打败另外一个专制国家,原本就不光彩。战后的苦果他们自己也不得不吞下去!难道你觉得很值得我们效仿吗?或者他们的做法就是标准答案吗?

 

战后深受共产专制蹂躏的是东欧、苏联、中国、北韩,还有常年陷于战乱的东南亚国家!不错,欧美赢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共产专制集权国家的人民却吞下了英美自私自利的苦果!东南亚人民更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请问这样的选择值得炫耀吗?值得模仿吗?难道不应该引以为戒吗?

 

某先生:你如果是真民运人士,请你自己反思吧,好自为之吧,不要再给艰难困苦中的民运继续添乱了!请尽快提高你的思维与认知水平吧。这可是迫不及待的事情,否则,你以这种方式搞民运,只能是帮倒忙,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很抱歉,这句话有过于刻薄之嫌,但我只能是借助这样的说法,来敦促你清醒过来。

 

答:真正的民运人士不仅会喊口号,写标语,而且会动脑子,认真思考。可以善良,可以被人利用,但是一旦发现流氓玩弄了我们,我们也会奋力反击,自我保护。

 

真正的民运人士,绝对不是呼啸街头的义和团,也不是人云亦云的小蚂蚁,虽然我们也与其他人一样不完美,但我们有坚定的意志,明确的诉求,和最起码的道德修养。我们绝对不会把郭文贵发动的海外文化大革命错当成民主运动。

 

我们不会为了维护所谓的“反共大方向”,就宽容郭黑帮的种种造谣诽谤、跟踪、暴力侵犯。我们始终维护作为一个人的基本人权。绝不与“新中国联邦”同流合污、绝不做冷漠的看客、绝不装疯卖傻自毁长城!

 

在过去的30多年里,海内外民运同仁人付出过生命和鲜血的代价,我们追求的是普世价值,追求的是中国人民的人权,我们的目标是让中国大陆人民像台湾人民一样生活在民主自由的制度里。打砸抢从来都不是普世价值,耍流氓与民主运动无缘。


某先生:我很忙,群里的朋友们更忙,大家都没有时间陪你玩这种低级、不上台面的游戏。因此,我到此为此,很抱歉,不会再对此(公开信以及派生问题)多说一句话,也不会再回应你。实在没有时间、没有必要浪费生命,对牛弹琴!
 

答:非常感谢你的回应,就人品而言,我非常尊重你。虽然你与我看法不同,可是你讲的都是你的真心话,只是你不够耐心,你提出的所有的问题我都给你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来回应你,但你却拒绝阅读,拒绝思考。讨论问题的目的就是让大家有机会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同一个问题,而不是谁来说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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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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