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
旅馆餐厅里,三个旅客在用餐。
餐厅小而简单,弥漫着咖啡和起司混杂的味道。这一类餐厅提供的饭菜自然也很简单,但对那些匆匆过客来说却很可口实惠。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从用餐的情况来看,今晚好象客人不多。
这是一座汽车旅馆,其规模和样式,就象遍布于全美国的那种汽车旅馆一样,朴素,踏实,座落在高速公路旁,让那些风尘仆仆的客人很容易产生歇脚的欲望。现在整座旅馆静悄悄的,和室外深沉的夜色很协调,再配上走廊里柔和的暖色灯光,组成一种安宁平和的情调,催人欲睡。
三人已经吃完饭。他们坐在一张桌上闲聊。不过他们相互认识只是在刚才坐下吃饭的时候。两个人是伙伴,一个叫法格里,中等个子,眼窝深陷,嘴唇棱角分明的那个。另一个身材算是瘦长,相貌平平,手脚利落,说话却罗哩罗嗦,他的名字叫劳克拉。单独的那个名叫刮猜,瘦小的个子,蓄着唇髯,皮肤黝黑,饱经风霜的模样。
吃饭的时候他们互相知道了对方的名字。然后就天南地北地闲聊,胡扯,表现很亲热。在旅途中,一见如故的事经常会发生,孤独旅程容易使人产生亲热的感觉。
草草地吃了饭,为着第二天的路程,他们都觉着应该早一点歇息,于是离了座,向客房走去。在走向各自房间的走廊里,他们都在转着自己的念头。短短的一顿饭的时间他们已经基本了解了对方,同时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
每个人,在飞机上,旅馆里,饭桌上,遇见了某些人,这些人互相认识搭讪,都不过是偶然的即兴的事情,他们只是在某一时、某一点上相遇而已。
然而,相遇的结果呢,却因着个人的差异而未必偶然。
就在他们各自开房门的时候,走廊那一头传来一声响亮的吆喝:“嘿!伙计们,要道晚安了吗?时间还早呢!”
三个人转过身去时,说话的那人已来到面前。这人身材高大,英俊挺拔,穿着浆洗得毕挺的西服,很有豪气逼人的派头。他放下公文箱,自我介绍:“我是提斯,生意人。今晚作你们的邻居了。”
他一一和三人握了手,开了自家的房门进去,又探出头来,“这儿地方不错,钱好挣,妞儿也不差呢!”
不过五分钟,提斯就来敲门了。“伙计们,时间还早呢,一起喝两杯吧,喂,我来请客!”
刮猜躺在床上,吸着烟,腾云驾雾,好象没听见任何声音。
伙计两个在屋里。法格里正在端量手上的家伙,那是一把刀和一支枪,决定不了哪一件用起来顺手。敲门声惊扰了他,他对劳克拉说:“我和他去泡一会儿。一切等我回来再定。”
“OK!今晚得逮一条大鱼!”劳克拉跃跃欲试。
就在法格里和提斯喝酒聊天的同时,刮猜在自己的屋里也没闲着。
他正伏在桌上写东西,那是一封信,写给他的妻子的,刮猜神情专注沉浸在思念的情绪中。
亲爱的琳达:
你和巴托都好吧?离开你们已经快半年了。两周前托周西带的信及三千元钱收到了吧?周西是我在农庄里一起干活的伙伴。这次他回去就不再到外州闯荡了。我也多么想这样啊!可是想到我们可怜的巴托,为了治好他的残疾我们已经欠了一大笔钱,我们不是还计划要买一栋屋子吗?这都需要钱呢!外州毕竟可以多挣些钱。为了这个家,我不怕吃苦受累。只是让你跟着我受苦,受委曲,我感到不安。但你要相信我,我会让你和巴托过上好日子的!
你现在可以在洗衣场少干一点活了,多陪陪巴托。我现在挣多点了,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明天我将要去更南边的农庄,那里付得好一些。我来不及去邮局,就把剩下的三百元夹在信里一起寄给你。吻你和巴托。
你的刮猜
刮猜写完信,如释重负,似乎了却了心头的一件大事。
午夜时分,走廊里响起几声喧哗,是提斯喝完了酒回房间,他是由法格里架着胳膊回来的。法格里替他开了房门,提斯一头栽在床上,呼噜呼噜打起鼾声。
法格里回到自己的房间。
万籁寂静。小小的汽车旅馆笼罩在夜色之中。只有走廊两边的壁灯发出幽黯的光亮。
黑夜沉沉,时间正在悄悄过去。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天亮之前这世界上有些事情将会发生,有些事情将会默默消失,结局就会揭晓。新的一天将会重新开始。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朝着结局走去。
天色微明,东方天际闪出一线光芒,越过树梢划破沉寂的黑夜。新的一天就这样静悄悄地来临了。
刮猜已经漱洗完毕,收拾停当。他走出房间,想不到,在走廊上与他们不期而遇……法格里和劳克拉。刮猜舒了一口气。
也就是说,他们和自己一样,要早早赶路离开这儿。
他们应该已经得手了。
刮猜的心情平静,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告诉两人,他必须早一点赶到南边的一个什么农庄,这样的话,还可以多挣半天的工钱。
分手的时候劳克拉拍拍刮猜的肩膀,“路上好走,你老兄好运气!”
“彼此彼此,大家运气好。”刮猜客气的说。
法格里和劳克拉又会到屋里。几分钟后,乘着黎明前最后几秒的阴翳,两人扛着一个沉重的大包,走出旅馆,扔进车子的后厢。
公路上一辆小车平稳地行驶着。驾车的是刮猜,天色逐渐明亮,四周的景物显出清晰的轮廓。刮猜心情舒畅,车窗开着,他沐浴在清凉的空气里,晨风微微掠动了他的唇髯,刮猜将它撕下扔出窗外。他探起头,从后视镜里瞧着自己,他得意地笑了:这是一张还蛮年青的脸。
昨晚自那两个家伙在饭桌上和自己搭讪的时候,刮猜就知道自己被卯上了。他们的闲聊,看似无意,却句句在套底;尤其是两人的眼睛,更引起他的警觉……那是两双目无定睛的眼睛,眼光既冷又残。刮猜知道自己是遇上了两个危险人物。自己久在江湖,也知道一些靠吃公路饭的勾当。在刮猜的眼里,这些勾当只是一些小技俩而已,自己不肖为之。但是今晚,却必须思谋脱身之计。
提斯的出现,使结局会有新的发展。那封信只是一个布局,刮猜庆幸自己现在已经摆脱了险关。他想感谢上帝,不过,他即刻明白,上帝并不是每件事都会帮忙的。所以最后他只有感谢自己,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头脑,自己的经验。他想到地球上从此少了一个叫提斯的人,此人的名字将留在警方的档案里。他不禁打个寒噤,刮猜可不想把自己的名字留在警方的手里。在他车厢的座椅下,整整齐齐放着十几叠百元美钞。他只想去一个远远的安静的小镇,娶一个漂亮的妻子,过太太平平的日子。
旅馆房间里,法格里和劳克拉正在清理场地。这是他们的必行公事,他们不能留下一丝痕迹,诸如手印,毛发等。他们两个形影不离,象兄弟一样。其实他们是搭档,专干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们流蹿各地,神出鬼没。他们只是在偶然的地点,偶然的时间,选中一个必然的对象下手。在职业水准上他们是一流的,从合作的角度看,他们也是一对最佳拍挡。法格里长于用脑,安排计划,筹划行事步骤。劳克拉的特长在于行动利落,反应敏捷,擅长鸡鸣狗盗。
因此,混迹江湖多年,他们总是无往而不利,不曾失过手,走过眼。
昨晚吃饭的时候,他们遇见了刮猜,于是和他闲聊。从三三两两的对话中,摸到了一点有关此人的来龙去脉。在没有更好的对象的情况下,他们几乎同是在心里决定了今晚刮猜是他们的猎物:至少他们看中了对方那辆大马力的工具车。
只是提斯出现了,结局有了不同。
什么都是偶然的,只有结局才是必然的。
劳克拉打点行李停当,对法格里说:“这趟手气不好,碰上两个都是穷鬼。妈的,这个只是瞎咋乎,也许走掉的那个更有油水呢!”
法格里正屏住气将一根头发夹进塑料袋里,然后抬起头:“昨晚你确实看清楚了,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吗?”
“当然啦,那还会有错?”劳克拉记起昨晚潜进刮猜房间的情景,“喂,老大,你不是在责怪我吧?我这人你知道,就是对女人和小孩下不了手。昨晚那封信,唉!”
“ 我们要失手也就失在这上面……”
劳克拉被法格里说得心思恍惚,觉得自己铸下大错,行走不定。他随手拿过床脚边几张报纸浏览。
“唉!”他突然大声叹气。
“怎么了?”法格里问。
“老大,我们这样干,太辛苦点了吧!你看,”劳克拉拍了拍手中的报纸,“这家伙,一个人抢银行,还真得手了呐!依咱两的水平,也该去干件一劳永逸的大事……抢银行去!”
“哪天的报纸?念给我听听。”
劳克拉咳了咳嗓子,用平板迟腻的语调念到:
“据沃思伍德郡警方称,昨日凌晨,咳咳,应该是前天吧,该郡舒芒镇地方银行被劫。案发时间约在午夜一时至二时左右.无人员伤亡。据报,银行被盗现金达三什万元之数……“
“好啦!停住吧。”
“怎么了?”
“也许结果不会是这样,如果昨晚上就看到这报纸……”法格里看着劳克拉,一字一句地说,脸色阴沉得可怕。
窗外,天色逐渐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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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挥一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