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HLA-DRB3*02:02这里面的3*02:02是什么含义# Biology - 生物学
l*i
1 楼
这里有个技术问题:
因为一旦用了EAD/AP卡,那么从那刻起,也就已经捆绑在了你批EAD/AP卡的category里
面了,也就是说,通过EB2-EB3拿到EAD/AP卡的人,只能排在EB3的category里面,之前
是因为有希望拿卡,大家才纷纷降级,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来看,是拿不到卡,只能拿到
EAD,万一用了EAD,捆绑到了EB3的排期里,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才能拿卡,反而弄巧成
拙,所以大多降级拿到EAD/AP卡的人选择不用(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跟我一样,只想给配
偶申请一个EAD卡)。于是,对于想要在这期间换工作的人,出现了一个问题:
根据AC21的规定,H1B transfer,I-140,I-485pending期间换工作,只要是做同类的
工作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求I140approval或者I-485pending需要满180天。但是如果想
要在180天之内换工作,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1, 如果用降级得到的EAD卡在180天内换工作或者AP回国:
我的想法:原雇主一旦向移民局反应要求revokeI-140或者485因为某种方法被RFE或者
被拒,身份应该马上失效,必须马上离境,所以这也是很多人有了EAD卡也不想用的原
因(另外一个原因
已经在上面说明,即使不换工作还是留在原单位,一旦用了,就stuck 在批EAD的
category里面
了,也就是EB3)。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2,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用H1B transfer 的方法到新的公司工作或者申请H1B签证继续回
来。
我的想法:这种方法比较保险,特别是对于通过降级拿到EAD卡又不用的人,通过H1B
transfer 的方法先拿到新公司的H1B transfer approval, 然后去新公司工作。而这
类人有EAD又没有卡的朋友最关心的就是之前的I-140的PD是否可以保留,在我考察了很
长时间之后,发现,PD是完全可以保留的,但是还是要从PERM重新做起,当PERM批了之
后,重新以新的公司名义file I-140,可以用AC21里面关于portability的规定把之前
的PD给port到新的公司的I-140上面,这么一折腾,肯定又要至少一年,估计排期又快
到了,到时候又会面临一个新公司file I-140到底是EB2还是EB3的问题。
对于第二种方法换工作,我有个非常大的疑问:即使主申请人不用EAD,万一副申请人
用了EAD,哪怕没有用来工作,只是申请了一个SSN,是否会自动的将主申请人的
category捆绑到EB3呢?万一通过H1B transfer离职之后,原雇主revoke或者通知USCIS
或者485出现问题,那么副申请人的EAD是不是还是马上失效呢?
H1B transfer是否和H1B renewal一样不占用每年H1B的名额呢?
因为一旦用了EAD/AP卡,那么从那刻起,也就已经捆绑在了你批EAD/AP卡的category里
面了,也就是说,通过EB2-EB3拿到EAD/AP卡的人,只能排在EB3的category里面,之前
是因为有希望拿卡,大家才纷纷降级,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来看,是拿不到卡,只能拿到
EAD,万一用了EAD,捆绑到了EB3的排期里,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才能拿卡,反而弄巧成
拙,所以大多降级拿到EAD/AP卡的人选择不用(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跟我一样,只想给配
偶申请一个EAD卡)。于是,对于想要在这期间换工作的人,出现了一个问题:
根据AC21的规定,H1B transfer,I-140,I-485pending期间换工作,只要是做同类的
工作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求I140approval或者I-485pending需要满180天。但是如果想
要在180天之内换工作,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1, 如果用降级得到的EAD卡在180天内换工作或者AP回国:
我的想法:原雇主一旦向移民局反应要求revokeI-140或者485因为某种方法被RFE或者
被拒,身份应该马上失效,必须马上离境,所以这也是很多人有了EAD卡也不想用的原
因(另外一个原因
已经在上面说明,即使不换工作还是留在原单位,一旦用了,就stuck 在批EAD的
category里面
了,也就是EB3)。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2,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用H1B transfer 的方法到新的公司工作或者申请H1B签证继续回
来。
我的想法:这种方法比较保险,特别是对于通过降级拿到EAD卡又不用的人,通过H1B
transfer 的方法先拿到新公司的H1B transfer approval, 然后去新公司工作。而这
类人有EAD又没有卡的朋友最关心的就是之前的I-140的PD是否可以保留,在我考察了很
长时间之后,发现,PD是完全可以保留的,但是还是要从PERM重新做起,当PERM批了之
后,重新以新的公司名义file I-140,可以用AC21里面关于portability的规定把之前
的PD给port到新的公司的I-140上面,这么一折腾,肯定又要至少一年,估计排期又快
到了,到时候又会面临一个新公司file I-140到底是EB2还是EB3的问题。
对于第二种方法换工作,我有个非常大的疑问:即使主申请人不用EAD,万一副申请人
用了EAD,哪怕没有用来工作,只是申请了一个SSN,是否会自动的将主申请人的
category捆绑到EB3呢?万一通过H1B transfer离职之后,原雇主revoke或者通知USCIS
或者485出现问题,那么副申请人的EAD是不是还是马上失效呢?
H1B transfer是否和H1B renewal一样不占用每年H1B的名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