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教师蒙冤56年离世:我没有强奸女学生,为什么不肯还我清白…
文|砾子
“我无愧于社会,却被社会所不容。
每遇故人我便心如刀绞。
除了家庭出身,我没有任何愧对社会,特别是我学生的地方。
十年徒刑,罪不在我。
这就是我一生的总结。”
他叫汪康夫,10月24日下午,80岁的他带着一身病痛,也带着满腔委屈不幸离世…
作为一名退休教师,多年来他没有退休金、没有稳妥的生活、
没有正常人的清誉,甚至没有能挺起的脊梁…
虽然曾教过村里大半人,如今却极少和村里的人往来,
哪怕路遇熟人,也会刻意躲开。
从一名人民教师,到被人指着鼻子骂的“强奸犯”,
56年前一封“莫须有”的检举信,改写了他的一生,以致他曾说:
“如今78岁,但只做了24年人,其他时间都不是人。”
时代的一粒沙,落在每个人身上,都是一座山。
于汪康夫而言,一直到去世的这一天,他都没能等到那个苦苦奔波46年讨要的“公道”!
这一次,正义不仅迟到,更是永远缺席在这个平凡人的身上了…
“我没有强奸女学生”
这话他说了足足54年
之前知乎上有人提问:
“你见过最虐心的案子是什么?”
其中高赞的回答中,就有汪康夫老师的案子。
案件的背后,是让人极其心酸且愤怒的往事…
10年牢狱生涯,40多年不间断的申诉,一个家庭的命运,
寄申诉信,往返各地路费,律师费等几十万的费用开销…
他的整个人生,都在24岁那年,
因“强奸两名女学生,猥亵十名女学生”的罪名,被钉在了耻辱柱上后,就再也没翻转过来。
“我没有强奸女学生”。
这句话,他从24岁开始说,到他离世前足足重复了56年,
汪康夫可能现在也搞不懂,
为什么当年会有人,想出如此歹毒的“罪名”要加害于他!?
时间回到54年前,
1966年,正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动荡的年代,
王康夫中学毕业后,就被安排在了江西吉安市莲花县琴水小学,任语文老师。
由于他热爱文学,讲课风趣,没过多久就和学生们打成了一片,
在课余时,他还不时会带学生们去游泳、上山砍竹子,
热爱文学的他,也会在校内外发表诗歌、小小说,梦想未来在写作上可以有所成就……
可不知怎的,在他心底,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不安。
“因为我家庭出身不好,对学生不敢骂,更不敢打。”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旺康夫的父亲是“反革命分子”,
此前还当过国民党的中校和军需…
工作上的勤奋和勤奋,没能让汪康夫躲过那一场“斗争”风暴。
虽然事隔半个多世纪,一头花白头发的他,仍清晰记得:
“1966年5月16日,
工作组突然带着警方来把我带走,当年我24岁…”
直到被带上法庭判决,他才知道自己的罪名居然是:
强奸!
有一份按着学生签名按手印的调查报告显示:
“康夫自1964年以来,采取以治病为名、找学生个别谈话、
指导作业、买票看戏、教女学生游泳、带女学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
诱奸两名女学生洪仔妹、尹福珍,猥亵了10名女同学……”
罪名刚下来时,他觉得这完全是莫须有的事情,他也相信学生们不会乱说话。
可案件的走向却出乎他所料,
在没有证人,没有进一步调查,也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
法院仅凭一份手写材料,判处汪康夫有期徒刑10年!
“如果你是强奸了我而受刑,
这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汪康夫身陷囹圄,蒙受不白之冤,
哪怕他从来没有认过罪,哪怕他明知这根本是无稽之谈,哪怕他积极上诉申冤……
可最终的结果,却依然没有被改写。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
没有人知道,在幽暗逼仄的监狱中,
一个24岁青年人的命运,就此被改写了。
在他刚被指控时,他的亲友、同村人,也都不相信他是这样一个人,
但等1975年,33岁的汪康夫减刑一年出狱后,
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却不知怎的都变了,
有不屑、有躲闪、有冷眼…
在那个极其重视清誉的年代,汪康夫知道自己这辈子也难再抬起头了。他说:
“我身败名裂了,
出狱以后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出狱后,他把自己关在家中,
不敢外出,每次下地,也不敢跟别人说话,
每次出门,或是下地干活,他也都会用帽子遮住脸:
“别人以为我骄傲,但其实那是一种极端的自卑。”
汪康夫怎么也过不去心里这道坎,
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就从一个好好的教师,沦落到了如今这番田地?
直到1978年,全国开始平凡冤假错案,
汪康夫决定,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他辗转多地,问到了几名“受害者女学生”的地址,
想搞清楚对方当年,为什么要平白无故“检举”自己?
可临到写信,他心里却又犯起了难,
他不知道是否会打扰到对方,也知道自己的来信,很可能会直接石沉大海…
还好没过多久他就受到了回信,只是内容让他大为诧异:
一个说:“如果说你是强奸了我而受刑,这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另一个说:“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以为你调去别地教书了,我也要设法把这事儿弄清楚…”
一个强奸案,“受害人”居然都不知情,这事儿也太荒唐了!
哪怕是多年后,除1人去世,1人未联系到外,
12名“受害人”中,其余10人均否认曾被猥亵或强奸。
回忆起当年,
有人表示,那是教导主任强加给她的;
有人直言,
“如果真的强奸我了,我怎么还会嫁这么近?
有人道出了实情,当年的控诉都是胡扯的:
“我当时被要求,照着一份提前写好的材料抄写几行,签字了才被放走。
唉,是我们害了汪老师…”
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也没有验伤报告,
仅凭一纸杜撰、捏造的材料,
自己白白坐了10年牢,一生清誉也尽数被毁,这让汪康夫怎么咽得下这口恶气…
因而尽管认定是“法律程序不公”,造成了这一悲剧,
可汪康夫依然相信法律程序本身,至少在当时是这样的…
他从1978年开始写申诉信,
法院、检察院、人大、政法委,写了42年,一封接着一封,
几百封申诉信,如今在墙角已经堆成了半米高,
喊冤44年无人受理
他花一辈子证明自己无罪
那一年,汪康夫坐在镜头前,
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面容消瘦而眼神清亮,
2013年8月,江西电视台记者刘正前去采访,形容他“谈吐文雅,整洁有礼”。
当天,刘正在朋友圈发文:
“他总是小心翼翼地跟在我左右,怯怯地小声问我,
‘小刘,你觉得这事儿还有可能吗?’”
可以说,汪康夫的后半生,都被禁锢在了“证明自己无罪”的事上。
在汪康夫申诉的路上,他前后从江西、浙江、广东、北京聘请过6位律师,
每位律师在看完案卷后,也都说有信心争取到立案这一步,
只是在他咬着牙,坚持了大半辈子,还是没看到半点希望后,
汪康夫心底的无力感,却也在变得越来越沉…
他的儿女回忆说,父亲好像从来没有开心过,
为了写申诉信,他经常两三点就起床,坐在书桌前字斟句酌。
总觉得这里改一个词,那里改一句话,自己的冤情好像就能表达得更清楚一些…
每当他捧出自己的真心,想着这次案子应该有转机,
随着书信石沉大海,律师不接电话,
汪康夫每一次迎来的,都是失败!
1980年,虽有疑点,
但法院还是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判决。
1987年,申诉到了吉安中院,
法院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2004年,申诉到了萍乡中院,得到的答复是:
“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
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他耗费了几十年时间,花掉了所有的积蓄,绕了那么一大圈,
可这个案子就像皮球一样,再次被踢回到了原点!
他不懂,自己不过就想要一个“清白之身”,
怎么就这么难?代价这么大呢?
由于留有案底,他没能成为体制内的老师,
只是以代课老师的身份,拿着30块的月薪,
在退休后,也几乎没任何退休金。
提及自己的儿女,他亦是满心愧疚,几个孩子上了初中、职高便辍学;
只有最小的女儿上了大学,学费还是靠哥哥姐姐拿出的。
最让他们糟心的是,
这些年来,全家人也活在了非议中。
汪康夫的小女儿回忆说,小时候有个场景至今印象深刻,
有一次,父亲和村民起了争执,人家不管不顾就甩来一句“你这个强奸犯”,
说到这,她又忍不住落了泪。
因为这样的骂名,是全家人所难以承受之重的……
前些天,汪康夫接到了一通电话。
对方称自己是江西省检察院,且补充说负责调案卷的人正住院,暂时无法拿到案卷。
汪康夫忍不住追问了一句:“那要等多久啊。”
对方显得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你不要老是在这边一直催我们,这个时间不是我能决定的。”
看到这,我一个“旁观者”都心如刀绞,
56年,虽然从未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有罪,
而他却足足耗费了一辈子,要去证明自己无罪!
后半生清白做人,是支撑他活着的唯一信念。
在今年,汪康夫有收到两个不好的消息。
一个消息是,他申诉又被驳回。
2022年1月,最高检察院刑事申诉书下达。
结果如常,不通过。
另一个消息是,汪康夫病情加重。
今年1月3日,老人心脏病复发,呼吸困难,并下达病危通知书。
纪伯伦在《罪与罚》中写道:
“你们是坦途,也是路人。
若其中一人跌倒,他是为后面的人跌倒,
让他们小心避开绊脚的石头;
他也是为了前面的人跌倒,
他们步伐虽然迅捷稳健,然而却没有移走绊脚石。”
这一错误,既然是时代和法律的共同产物,
那就不能抱着“鸵鸟心态”,好像推一推,就没有纠正的必要了,
不要忘了,哪怕是小小的错误,
对当事人而言,都是百分百的灾难!
人活一生,56年蒙受冤屈,这又是何等大的耻辱!
汪康夫说过,只要公理不灭,冤情终将大白。
这个公理,是法律,亦是人心。
就像他生前说的:“我不责怪任何人。
只是希望法律可以还我一个迟来的正义,让我清清白白地离开这个人世。”
但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终将欠他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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