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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在微信群中看到一个让身为人父,同时身为人子的圆方看完十分愤懑的视频。视频显示,11月8日,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一户人家来了几位不速之客。一位33岁的男子(鲁某某)气势汹汹地数落着这家人的小孩,他越说越气,突然一巴掌就朝着孩子打了过去!事情起因,是因为其儿子和幼儿园同班男童疑似因抢玩具打架,被打气球的塑料打气筒尖头戳破头皮。据报道两个小孩,在幼儿园是很玩伴,同时,双方都住在同一个小区。孩子在幼儿园发生冲突这件事很常见,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甚至发生打架斗殴,只要不牵涉到校园霸凌,其实都属于正常情况。就算有不满意可以向幼儿园提出监护责任追究,也可以向对方家长提出合理合法的要求,更可以付诸法律手段维权。
鲁某某上门兴师问罪的时候,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其实对方家长并没有“护犊子”,也没有“避而不见”。视频中,孩子的爷爷把孙子叫过来,让孙子坐在鲁某某面前,听鲁某某训话,听他的的批评,应该说,从态度上是端正的。不过没想到,鲁某某自己说着说着就情绪激动起来,从训话直接变成了训斥,对5岁幼儿怒吼了几句,随后,狠狠地一巴掌,打在5岁幼儿的脸颊上。视频中可以看到,爷爷当即起身质问鲁某某的行为,是否有些太过分了,鲁某某说:“对不起,我没有忍住,但是我确实忍不住了”。然后孩子的爷爷和鲁某某发生冲突,爷爷拿起身边的东西咂向鲁某某,在冲突中,爷爷当场摔倒在地,最终诊断是骨折。如果事情就到这里,对于这一次的“冲突”可以理解为就是一次“突破法律底线宣泄怒气。”虽然让人愤懑,但是法律会给与这样的人处罚。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而真正让圆方今天想去说两句的,是后面看到的后续发展。在这个事情后续的发展视频中可以看到,在鲁某某被刑拘之后,鲁某某家属登门致歉,视频中该男子两名亲属跪倒在地,不断哭求对方原谅。而男童家属多次搀扶两人,而对方仍然跪倒在地未起身。似乎的意思是,如果对方家人不原谅,她们就跪着不起来。据不确切消息,被打男孩的母亲表示不接受对方的道歉,并称孩子已睡下,请对方离开。“你们也别说了,我们不接受。”打人男子的两名亲属跪在地上之后,被打男童的母亲说,“阿姨你们起来吧,回去吧。而且现在网上还有好多人骂我们家,说我们家小孩有问题,各种黑我们。”关于这个事情,现在网络上“小作文”满天飞,有说这个“被掌掴的男童”在学校经常欺负人的,有说这个“骨折住院的爷爷”权势滔天的,有说这个“打人的鲁某某”是被陷害的。在这里,我们先不听这些小道消息和捕风捉影,让子弹飞一会。就以视频中的这两件事,圆方想说说圆方怎么看。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鲁某某这家人两次上门目的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解决问题”。第一次是解决自己孩子受伤的问题,第二次是解决对方孩子和老人受伤的问题。看似鲁某某一家“两次解决问题”的方式,天差地别,一个掌掴,一个下跪。
(这里多说一句,网上有一些声音说被掌掴男童的家长不应该把相关视频发出来,这是裹挟舆论。但是不管是“掌掴”还是“下跪”不是鲁某某一家主动做的么?)
“掌掴”和“下跪”两者的姿势不同,态度不同,观感不同。其实本质都是一样的。
就是“不尊重规则”,在鲁某某一家人看来,解决问题,并不需要尊重法律的规则,也不需要尊重道德的规则,而是需要按照他们一家的“想法”来。子日: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
意思是说:与地位高于自己的人交往,不要低声下气,而要不卑不亢;与地位低于自己的人交往,亦不可高傲怠慢,给对方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觉。为什么孔子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说,因为在孔子看来“低声下气”和“高傲怠慢”这两件事看起来天差地别,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在现代社会大多数正常人潜意识中都会对“人人生而平等”这个价值体系认同。在大部分人心中去无底线媚上,就相当于矮化自己的自尊,是很违心的,同时让他们去做无底线欺下,相当于玷污自己人格,也会感觉也会很难受,因为也是违心的。
我们大部分人会认为这种“违心感”所有人都有,但实际并不是,有的人媚上欺下时,对他们而言反而是甘之若饴,这是因为他们认知坐标系基于一套畸形的等级制:“地位比我高的人就应该骑在我的头上,而地位比我低的人,也理应被我骑在头上。”而正是这样一个“扭曲的价值观”,让这些人把两个天差地别的行为方式,在自己内心得到了“自洽”。正是因为他们潜意识中对这套价值观的认同,所以“媚上”对于他们可以做到像呼吸一样自然。而“欺下”在媚上者看来也并不是欺下,而是维持一种“合乎秩序”的需要。他需要时刻提醒那些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注意“身份”,而这种“提醒”往往是以贬损、打压、颐气指使表现出来的。所以,圆方说,“掌掴”和“下跪”,本质上是一样的。在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有身体和气势上优势的时候,他想的不是如何去化解问题,如何去避免矛盾,而是“我没有忍住,我确实忍不住了”,动手掌掴,因为在这个逻辑中,“我有理,我有优势,我就是可以随意发泄。”而在他需要被原谅,在舆论上和法律上弱势的时候,他想的也不是如何获得对方谅解,如何去按要求做好赔偿,而是“你不原谅,我就不起来”,用下跪来进行道德绑架,因为在这个逻辑里,“你强势,我就可以不要尊严。”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别人尊重自己,是因为自己很优秀。而在这个社会接触的人越多,就慢慢地懂得,别人尊重自己,是因为别人很优秀。也许“鲁某某”的确没那么“优秀”,也许他有其他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就算一切的一切都不算,我们不讨论这件事情对于社会公众的影响。这位“鲁某某一家”是否想过,他们的“掌掴”和“下跪”,又给自己的孩子灌输了一套什么样的行为逻辑和社会规范呢?鲁迅在《华盖集》中有过这么一段话: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因为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们要愤怒一生,──而且还要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这样想来,这位鲁某某一家需要补的课应该还有很多……先救救自己的孩子!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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